第12章 事物的關係判斷(1 / 1)

關係判斷則是斷定兩個(類)以上事物是否具有某種關係,如“小張愛小王”是斷定“小張”與“小王”具有“愛”的關係,“老鼠不比獅子大”是斷定“老鼠”與“獅子”不具有“比……大”的關係,“濟南在南京和北京之間”則是斷定“濟南”與“南京”、“北京”具有“在……之間”的關係。因此,關係判斷的主項至少是兩個(類)。

世界上的事物是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因此,它們的關係也各不相同。邏輯上將其歸為幾大類。“愛”這種關係具有這樣的特點,張三愛李四,反過來,李四可能也愛張三,二情同依依,這才出現了多少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但也很可能李四對張三根本就無愛意,蘇軾曾做過生動的描繪:“牆裏秋千牆外道,牆外行人,牆裏佳人笑。笑漸不聞聲漸悄,多情卻被無情惱。”正因如此,許多癡情人才會害起單相思,並最終走火入魔,執迷不悟而走向絕路。另外,“認識”、“佩服”、“幫助”、“支援”等也具有同樣的特點。這種特點就是,當甲與乙具有某種關係時,乙與甲卻不一定具有此關係,邏輯上把這種關係稱為非對稱關係。但是,“等於”、“鄰居”、“同學”、“對立”等則與上述關係不同,因為,張三是李四的同學,那麼,李四也是張三的同學;王五是趙六的鄰居,反過來,趙六也必然是王五的鄰居。這種關係的特點是,如果甲與乙具有某種關係,那麼,乙與甲也一定具有此關係,邏輯上把這種關係稱為對稱關係。

明代《古今概譚》中有一則關於王元澤的故事:

王元澤小時候,有一客人用同一籠子帶來了一獐一鹿,問元澤哪一個是獐哪一個是鹿,元澤不認識,思考了很久,回答說:“獐邊者是鹿,鹿邊者是獐。”客人十分驚訝。

獐子是和鹿很相似的一種動物,隻是它形體較小,也不長角。王元澤從未見過獐和鹿,當然一時很難辨清。但他又不願說自己不知道,隻得說“獐邊是鹿,鹿邊是獐”,這實際上並未指明何者為鹿,何者為獐。但一個幾歲的娃娃在分不清獐鹿的情況下做出這種回答卻是難能可貴的,無怪乎“客大奇之”。王元澤回答的巧妙之處在於,“在……旁邊”是一對稱關係,獐在鹿的旁邊,那麼,鹿也必然在獐的旁邊,既然是對稱的,當然就可做出兩個相應的關係判斷。

還有一種關係是從物質的對稱性上來說的,被稱為反對稱關係。這種關係的特點是,如果甲與乙有某種關係,那麼,乙與甲一定沒有此關係。如“大於”、“重於”、“侵略”、“……的父親”、“在……南邊”、“比……好”等都是這種關係,濟南在北京的南邊,那麼,北京一定不在濟南的南邊,張三是張小三的父親,那麼,張小三一定不是張三的父親。

此外關係還具有傳遞性質。甲是乙的舅舅,乙是丙的舅舅,那麼,甲就一定不是丙的舅舅;張三比李四年長一歲,李四比王五年長一歲,那麼,張三一定不比王五年長一歲。這種關係的特點是,甲與乙有某種關係,乙與丙也有此關係,則甲與丙一定無此關係,這種關係稱為反傳遞關係。但趙某比錢某年長,錢某比孫某年長,那麼,趙某一定比孫某年長;張三比李四到校晚,李四比王五到校晚,那麼,張三一定比王五到校晚,因此,“年長”、“比……晚”、“大於”、“小於”、“相等”、“平行”等關係不同於反傳遞關係,它們的特點是,甲與乙有某種關係,乙與丙也有此關係,則甲與丙一定也有此關係,這種關係稱為傳遞關係。另外還有一種非傳遞關係,即如果甲與乙有某種關係,乙與丙也有此關係,那麼,甲與丙不一定有此關係。張三認識李四,李四認識王五,但張三不一定認識王五;中國隊打敗了沙特隊,沙特隊打敗了韓國隊,但中國隊不一定就能打敗韓國隊,平時我們說“一物降一物”就是這個道理。“認識”、“打敗”、“佩服”、“朋友”等都是非傳遞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