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很喜歡物理這門學科。有一次,她到書店去買有關中學物理的參考書。到了書店,她問售貨員物理方麵的書在哪裏,售貨員這樣回答:“自然科學方麵的書在一樓,社會科學方麵的在二樓,中小學生用書在三樓,其他學生用書在四樓。”王蘭聽了無所適從了,物理用書是自然科學方麵的,應該在一樓,而中學物理的書是中學生用書,應該在三樓,那麼,到底是去一樓還是三樓呢?
為什麼王蘭會覺得無所適從?這是因為售貨員根據不同的標準對書做了分類,一是根據學科分類,一是根據學生類別分類,這樣,同一種書可分別屬於不同的類。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同類的飛禽相伴生存,不同的走獸分開喂養,書店裏,同科的書放置一欄。水果攤上,不同的瓜果分別擺放,這些都是對事物進行分類。分類反映在邏輯上就是對概念進行劃分。一概念的外延往往有許多對象,我們無法也沒必要一一列舉出來,通常是把它分為幾部分進行研究。概念的劃分就是以事物的某一屬性作標準將一屬概念分為幾個種概念。通過劃分,我們就明確了一概念所適用的對象。如“文學”這一概念很籠統,我們不清楚它的外延,可以按體裁不同把它分為“戲劇”、“詩歌”、“小說”、“散文”;也可根據時代不同把它分為“古代文學”、“近代文學”和“現代文學”。“小說”這一概念的外延如果不清楚,還可以按篇幅長短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和“短篇小說”。
“散文”、“戲劇”、“詩歌”還可往下分。這種兩層以上的劃分叫連續劃分,通過這樣的劃分,我們揭示了“文學”這一概念所適用的範圍,當然,也就明確了此概念。有時,我們隻是注意事物的某種屬性,可以把某概念按是否具有某屬性劃分為兩個相矛盾的概念,例如,學校要召開一次團員會議,就可把一個班級的同學分為“團員學生”和“非團員學生”,這種特殊的劃分叫二分法。這種方法便於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一部分。
每種事物都有各自不同的屬性,根據事物屬性的不同就可做不同的劃分。例如,圖書館在圖書劃分中,可以根據文字把“圖書”分為“中文圖書”和“外文圖書”。“中文圖書”可根據學科分為“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又可細分為“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等;“社會科學”則可分為“哲學”、“法學”、“經濟學”、“社會學”等。“中文圖書”可按書名筆畫劃分,又可按著者姓名筆畫進行劃分。這些不同的標準體現著不同的需要和價值,如果知道學科而不知具體書名,可到學科分類中去找,而如果知道書名則可到書名目錄中去查。明代的《笑府》中有這樣一則故事:
百鳥之王鳳凰做生日,百鳥都來朝賀,唯獨蝙蝠不去。鳳凰責備它:“你是我的下屬,為何居傲無禮?”蝙蝠卻說:“我有四足,應屬走獸,因何賀你?”有一天,麒麟又過生日,蝙蝠又沒有去。麒麟也責備了它。蝙蝠又說:“我有兩翼,本屬飛禽,為何賀你?”後來,麒麟和鳳凰見了麵,談及蝙蝠,它們感歎道:“如今世上惡薄,生此等不禽不獸之徒,真個無奈它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