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故事,三個獵人商量好,一起出發去打獵,打獵途中發現樹上有一隻鬆鼠。獵人甲和獵人乙沒有見過鬆鼠,他們就想看個究竟。於是,兩位就圍繞著鬆鼠轉了一圈,而鬆鼠也在樹上盯著他們轉了一圈。這時,站在一邊觀望的獵人丙問:“你們有沒有圍繞鬆鼠轉了一圈?”“轉了一圈,”獵人甲說,“因為我們已圍繞鬆鼠走了一條封閉的曲線。”而獵人乙說:“沒有。因為如果我們環繞它轉一圈的話,就應該從各方麵看到鬆鼠,事實上,我們始終隻看到鬆鼠的麵部。”二人各執己見,爭得麵紅耳赤也沒有得出結論。
為什麼這兩個人會得不出最終結論呢?這是因為,他們對“一圈”有著不同的理解。
這是因為獵人乙所理解的“一圈”是指圍繞某中心走一封閉的曲線,而獵人甲的“一圈”則指圍繞某物體看到其所有部位。那麼,要平息這場爭論就要廓清“一圈”這一概念,對此形成一共同的認識。明確一概念首先要弄清它的含義,即內涵。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就是定義。比如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數學,就可以這樣說,“數學是研究現實世界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的科學”,這就是定義。定義中有兩個部分,“數學”是被定義概念,即含義不明確、需要揭示其內涵的概念;“研究現實世界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的科學”是定義概念,即用來明確被定義概念內涵的概念。給一概念下定義就是用內涵清楚的概念說明其含義。
屬加種差定義是下定義法中最常用的一種定義方法,即定義概念由被定義概念的屬概念加種差組成。所謂種差,就是種概念與同一屬概念中其他種概念的差別。如“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等都是“科學”這一屬概念的種概念,“數學”與其他種概念的區別就是,它研究現實世界中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這就是“數學”的種差;而“化學”與其他種概念的區別則是,它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和變化規律,這也是“化學”的種差。找出了種差,我們也就知道了被定義概念所反映對象的特有屬性。把被定義概念與其屬概念、種差聯係起來就形成一個定義,如:
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性質和變化規律的科學。
被定義概念=種差 屬
在用這種方法下定義時,定義概念與被定義概念之間的外延應該是相同的,即二者應是同一關係,否則,就不能準確揭示概念的內涵,這是下定義時應遵循的一條基本原則。本世紀初,美國辦報人威廉登報征求關於“新聞”的定義,應征者達數萬人。其中有這樣幾則:有人認為,“新聞就是關於離奇的、非同一般的、出乎意料的事件的報道”,理由是,狗咬人不是新聞,而人咬狗才是新聞;也有人認為,“新聞就是關於多數人感興趣而帶有刺激性的事件(諸如戰爭、犯罪)的報道”;還有人認為,“新聞就是關於東南西北所發生事情的報道”,理由是,在英文裏,“新聞”用“news”來表達,而“news”是north(北)、east(東)、west(西)、south(南)四個詞取其第一個字母縮寫而成。從現代新聞學的角度來看,這幾種定義都是不科學的。第一、第二個定義中,定義概念的外延都小於被定義概念的外延,因為新聞不僅僅限於離奇的、非同一般的、出乎意料的事件的報道,也不限於多數人感興趣而帶有刺激性的事件的報道,有些新聞可能並不離奇,也並不刺激。這兩種定義都把一些真正的新聞排除在新聞之外,邏輯上把這種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