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成功校長用權的能力(5)(1 / 2)

校長在進行專項工作授權時應優先考慮以下幾種人:(l)大公無私的奉獻者;(2)善於獨立思考、勇於創新的開拓者;(3)自然影響力強、善於團結協作的人;(4)犯過非本質錯誤並渴求悔改機會的人。敢於並善於使用犯過錯誤的人,是校長授權時應該考慮的。這種人在犯有錯誤、失去某些尊嚴和榮譽後,有一些失落感,渴望補償的機會。一旦領導授予權力與工作,他就會因重新獲得信任和尊重而拚命工作,甚至最髒最累的工作也會愉快去做。這種人校長也應在充分考察後予以考慮。

(三)授權適當,切忌失衡

授權適當有兩重意義,一是校長授予下屬的權力內容要適當;二是授權對象所授權力的大小多少要適當,否則就容易失去平衡,導致權力分配不合理,或重或輕或多或寡,或向嫡係部門、人員及其血緣親屬、師承關係、宗族傾斜,都將造成學校全麵的危機。校長對某個下屬的授權多少、權質重輕應視其能力及工作狀態而定,切不可以個人感情或宗派習氣進行授權。授予下屬權力時還要考慮其威望和能力以及群眾的可接受程度。校長的適當授權應注意以下幾點:(l)對下屬的授權既不能過重,也不宜過輕;(2)不能超負荷授權,要看清其承受能力;(3)視任務性質授權。任務重,技術性強,人員多,牽涉麵廣的多授權,反之少授權。

(四)防止授權泛濫、權力失控

校長授予下屬權力不等於自己放棄職權。管仲在《七法》中說:“重在下,則令不行。”指的是下屬的權力過大,超出合理範圍,國家的政策法令就不能順利貫徹執行了。因此,校長授權泛濫,以至事關全局的大權,如重要決策權、目標修改權、監督權、協調權都盡情下放,必然導致權力失控。權力失控表現在權力授出後,校長對下級沒有約束力和修正權,下級出現不聽命於校長,甚至出現侵犯校長職權現象,也就是“越權”現象。所以,校長一要把握控製權,做到對下屬的權力能授能收,發現下屬已背離工作目標、原則,就要立即批評並削弱其權力,並嚴格控製其權限範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準越權。二要把握監督權,權力授出後,校長具體事務減少了,但檢查、監督、指導的職能相對增強。因此,要密切關注下屬的工作動向、狀況、信息,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三要把好思想關,提高下屬的思想政治素質。

三、校長運用非職位權力的能力

(一)善於發揮非職位權力

校長的非職位權力是一種自然影響力。其影響力的發揮主要表現在:

1.通過個人卓越才能的充分表現和發揮,使下屬對自己產生敬佩感。校長的才能不僅限於管理學校方麵卓有成效的業績;校長如果能在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或體育文藝方麵施展一下才能,則更能增加下屬的敬佩感。

2.通過個人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民主作風,使下屬對自己產生敬愛感。校長要為人正直,秉公辦事,愛護下屬,要從信任和愛護下屬的角度出發,對下屬的缺點和錯誤,要耐心地給予批評、幫助、要勇於站出來替下屬承擔某些問題的責任,使自己的非職位權力影響力不斷得到提高。

3.通過個人淵博的知識,使下屬對自己產生信任感。有知識的校長,由於經驗豐富,見多識廣,就可以正確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使下屬感到滿意和信服,對其產生信賴感。

4.通過個人模範行為等,使下屬對自己產生敬重感。凡是要求下屬做到的,校長要身體力行,做出表率,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如果校長言行不一,自己不能以身作則,起不到榜樣作用,那麼,其非職位權力影響力也就無法形成。

5.通過人情往來、不定期慰訪下屬、參與文體活動等,使下屬對自己產生親密感。校長的活動舞台不能僅限於辦公室,要關心下屬的生活疾苦,善解人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幫助解決困難,並和下屬一起參加文體活動,不放過任何接近下屬的機會,以贏得下屬發自內心的尊重、信賴和擁護,從而充分發揮非職位權力影響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