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性別與家庭問題(5)(2 / 3)

三、離婚的原因分析離婚問題是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它的產生有其社會根源和曆史根源,有其自身的內在發展規律。從宏觀上看,高離婚率不僅與國家或民族的傳統道德、文化底蘊有關,且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的影響;從微觀上看,離婚與個體物質條件的好壞和個體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婚姻觀及其變化有關。

(一)影響離婚率的宏觀因素

1經濟的發展導致離婚率的高速增長。許多研究顯示出離婚率的變動與社會經濟狀況有一定的關係。在20世紀30年代當美國經濟處於蕭條和不景氣的時期,離婚率較低;然而,20世紀70年代以後隨著美國經濟的複蘇,離婚率又上升了。在中國,市場經濟的負麵影響對離婚率的增長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盡管市場經濟推動了生產力發展,但同時也產生了一些不良思潮,如拜金主義、極端利己主義的盛行等。這些不健康的思想在社會上形成一股氣候,並表現出相當的影響力,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一些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從而導致了婚姻的動蕩與不穩定。如在拜金主義的影響下,出現了以金錢為紐帶的婚姻,其穩定性與一方的財產多少有密切關係。一旦有一方不再能夠得到想要的利益,那麼婚姻即宣告解體。在極端利己主義的影響下,婚姻雙方隻重視各自的利益,而忽視了家庭整體利益。當兩者發生衝突時,誰都不願為家庭整體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矛盾激化的結果就是離婚。

2家庭功能的改變。前工業化社會向工業化社會變遷的一個重要標誌是家庭製度的變化,家庭不再是僅向人們提供經濟保障、知識教育、閑暇滿足的製度,社會在不斷改變人們對家庭的依賴程度,並削弱或取代了家庭原先具有的許多功能,於是家庭及其穩定性的意義就相對削弱了,其結果是結婚率和生育率下降,離婚率上升。當然,這一點並不能一概而論,也即社會發展與工業化社會的形成並不必然導致離婚率的大幅度上升。如日本、以色列等國都是工業化國家,但家庭比較穩定,離婚率也比美國低得多。其原因是北美及西歐的離婚模式與其在曆史上形成的獨特的婚姻模式較多地受到個人主義文化的影響。

3法律放寬了對離婚的限製。在美國,審理離婚案時,傳統做法往往是考慮到“有過錯”一方的有傷風化行為(通常是婚外性關係),批準“清白無辜”的一方離婚。①如今,新的法律規定了實行無過錯離婚,離婚的男女雙方都不再被認為有過錯,從而導致了離婚率的增高。在中國,傳統法律規定離婚是丈夫的特權,妻子無權提出離婚。即使是夫妻雙方同意的“和離”,抑或是父母強製的離婚,最終都要通過丈夫的同意。新的法律放寬了對離婚的限①[美]文森特·帕裏羅、約翰·史汀森、阿黛思·史汀森:《當代社會問題》,第286頁,華夏出版社2000年版。

製,使女性在離婚後的法律保護增強,權益得到了保障,離婚率由此上升。

4婦女地位的提高。一方麵在傳統的家庭裏,丈夫行使權力的家長製結構導致了離婚隻是男人的特權。但是隨著婦女成為工廠的勞動力,其經濟獨立性增大,女性自我意識也增強,同時減少了對男人及家庭的依賴性,她們也希望在婚姻當中分享自己的權利,從而使婦女獲得較大的離婚自由度。另一方麵,隨著男女平等意識的增強及男女角色的趨同,導致婚姻凝聚力的削弱和夫妻角色間互補性成分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