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性別與家庭問題(3)(3 / 3)

中國目前正處於社會急劇變遷的轉型期,對於婚外戀這種越軌行為不能采取簡單和粗暴的態度,而應該運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法,弄清婚外戀發生的條件及原因,對症下藥。對於那些應該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就應該嚴懲不貸;對於那些因痛苦、不幸婚姻所致的婚外戀則應采取輔助性的措施,使當事人從不幸的婚姻中解脫出來,並且真正賦予他們建立在愛情基礎之上的幸福婚姻。

性別與家庭暴力問題

對於“家庭暴力”的定義,國內外學者們的研究存在著一定的差異,說法比較多,但僅從字麵上我們就可以理解,家庭暴力是發生在由婚姻或親緣關係和法律而聯係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它帶有明顯的中立性,沒有表明是男性針對女性或女性針對男性的暴力,但一般看來,家庭暴力幾乎始終表現為一種針對性別的犯罪。綜合基本的觀點來看主要包括家庭內部丈夫對妻子(包括婚內強奸)、妻子對丈夫的暴力;父母對子女的暴力以及子女對父母的暴力,即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的暴力。這裏我們關注的主要是婚姻中男性對女性的暴力行為。一、家庭暴力的相關研究家庭暴力是發生在家庭中的一種內部行為。安東尼·吉登斯說過:“武力和暴力是所有統治秩序的組成部分。”①他如此解釋家庭暴力,“在前現代社會,男人對女人的控製並不依賴暴力,而是依靠對於女性‘所有權’和活動領域的分離。家庭暴力很普遍,但是婦女在公共場所卻受男人的保護。而在現代社會,更多的婦女在匿名的公共場所生活和工作,原來男性依賴的控製手段被瓦解了,他們轉而依靠暴力實施控製,這些性暴力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源於這些男性的不安全感和無力感,而不是父權”。國內外解釋家庭暴力的理論十分豐富。從人權論的觀點看,對婦女的暴力意味著作為獨立個體的婦女在家庭和社會上缺乏安全,因此對婦女的暴力就不僅意味著對某個女性的暴力和暴力類型,而意味著作為整體處在缺失社會安全的地位上。從社會主義女權主義觀點或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觀點看,對婦女的暴力根源於性別勞動分工所產生的父權統治,這種不平等的兩性勞動分工導致了男權思想成為一種普遍的意識形態,它不僅存在於社會中也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性別研究的視角從兩性間的互動關係進行分析,強調性別互動生產和再生產著不平等的性別關係,由此導致家庭暴力的發生。③資源論解釋了家庭權力和資源的微妙關係,資源可以幫助家庭成員滿足自己的需要以及達到目標(如財富、聲望、社會地位等),①[英]安東尼·吉登斯:《親密關係的變革---現代社會中的性、愛和愛欲》,第121頁,社科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

[英]安東尼·吉登斯:《親密關係的變革---現代社會中的性、愛和愛欲》,第123頁,社科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

③佟新:《不平等性別關係的生產與再生產---對中國家庭暴力的分析》,《社會學研究》2000年第1期,第102~111頁。

而權力則被視為家庭成員的潛在力量。因此,擁有較多資源者往往有更大的強製力及權力,也更可能使用暴力。資源較少者(如妻子)通常較資源多者(丈夫)經曆更多的挫折和苦痛。資源較少的家庭成員也會使用暴力來維持其優越地位,當丈夫缺乏維護自己在家庭中的權威所必需的成就、地位、技術或物質資源時,或當妻子擁有更高的教育程度和社會地位時,由於原有的權力平衡被破壞,丈夫不再擁有對妻子社會和經濟上的優勢地位,也可能使用暴力來維持自己作為一家之尊的權威,①使其“安於其位”。

交換和社會控製論認為,一個行為的產生不是為了得到報酬就是想逃避懲罰或應付的代價。在解釋家庭暴力時,該理論觀點提出當家庭成員認為使用暴力所得的報償大於應付的代價時,更可能使用暴力;當社會對家庭成員間的關係缺乏有效監控時,也就相對減少了毆打者施暴後所應付的代價;一些社會或家庭結構因素也可能加大打人者的行為報償,而這種運作過程若沒有別的刺激進來的話,就會變成穩定和固執的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