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性生活(4)(2 / 3)

因此,他將婚前性行為定義為:發生在任何一種正式登記的結婚之前的性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有婚姻史,無論產生什麼結果,無論雙方關係是什麼性質,無論持續時間長短。①目前,人們對婚前性行為所持的態度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第一種是禁欲型的,即認為完全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第二種是自由型的,即認為完全可以隨心所欲;第三種是雙重標準型的,認為男性可以女性不可以;第四種是愛情型的,認為如果有感情即可以允許,無感情就不允許。

(二)婚前性行為產生的心理動機在我國,婚前性行為是被社會輿論、道德所反對的,是不允許的,“是一種性罪錯”。大量資料表明,婚前性行為的主動者多是男性,但其直接受害者卻是女性。由於這種行為是男女雙方自願進行的,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動機。這裏主要指出的是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生性交行為的心理動機。

1追求所謂“新”的戀愛方式隨著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戀愛方式也在變。有些青年錯誤地認為,現代的戀愛方式就是動輒發生性關係,愛對方就應該肯為對方做任何事情。結果戀愛雙方很快從初戀進入到熱戀,由邊緣性性行為上升到目的性性行為。按目前我國性道德規範,男女戀愛期間①潘綏銘:《中國人的性生活》係列報告之十三:婚前性行為,引自《人之初》2003年第10期。

的性行為,最親密的形式也隻能是接吻、依偎、愛撫,隻有在婚姻關係得到法律保護的條件下,方能發生性交行為。隨心所欲的“新潮”行為是缺乏責任感的表現。

2崇尚種種性自由觀念近幾年來,隨著西方文化思潮的湧入及我國性文化的泛濫,衝擊了有著很深文化積澱的傳統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種種性自由觀念,想衝破所謂傳統性道德觀念的自我意識非常強烈。不少女性認為“貞操不很重要”,有的性交後根本無所謂,並說“就那麼回事”,等等。觀念一變,行為隨之而變,當她們的愛情還處於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駕馭生活之舟時,就被欲火燒得不攻自破,發生了不該過早發生的性行為,有的與男友周期性地發生關係,有的雖已預感到兩人不可能最終成婚,但那種特殊的關係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觀念使扭曲的性行為一發而不可收拾,結下了“不負責任的惡果”。

3滿足對“性”的好奇與探秘心理在當今文化環境中,性已漸漸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麵紗。性被認為是個人的事,隻要不妨礙他人,社會給予了前所未有的寬容。無論是在大眾媒體、電影文學,還是在學術領域,性成了一個可以公開討論的話題。對於有些青年來說,已不是“談性色變”,羞於啟齒。由於許多書籍刊物偏重於性器官、性生活內容的介紹,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貧乏,加之影視中性審美鏡頭的增多,以及馬路、大街上摟腰搭肩,抑或擁抱、接吻現象時時會映入眼簾,這種文化氛圍使青年人對性的朦朧意識和好奇心理更加深化與現實化,由原來的對兩性性生理的比較無知、兩性單獨在一起為什麼會充滿甜蜜感、性交懷孕是怎麼回事等感到好奇,發展到要親自去嚐試、探秘,以至於在戀愛期間,主動、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絕對方提出的性要求。

4感激男友對自己的傾慕愛戀之情這一點是針對部分女性而言的,雖然她們也懂得女子貞操十分重要,絕不應該輕易奉獻,但在男友傾慕愛戀之情的不斷激蕩下,便堅守不住防線。有的或因男友對自己殷勤有加,在學習、生活上給自己以極大的幫助,或因男友為自己親屬解決了許多困難而做出了很大的犧牲,常常感到心有不安,回報、感激之情油然而生。當男友提出性要求時,擔心拒絕會傷害他的心,於是把滿足男友的性要求當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報。

5消除男友對自己不放心的擔憂感,增進感情有的女子感到男友符合自己的擇偶條件,是理想中的“美男子”,一見鍾情,大有“過了這村沒有這店”之感觸,在戀愛過程中表現主動。然而,對於有些男子來講,女方越主動,他反而自視過高,甚至產生對女方不放心的擔憂感,過於謹慎起來,態度模棱兩可。為了表示自己的真誠,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相許,有的為了不被男方拋棄,也采取了這種所謂“能栓住男人心”、“以性鎖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