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永遠遇不到合適的);986%的人“天知道,有FEEL就愛”;236%的人“愛得越多越好”(共有9710人參加調查)。調查中有將近2/3的人不止一次戀愛,有些人甚至是一次不止一段戀愛,而持有“我每一次都是認真的”和“隻願一生愛一人”這兩種觀點的人不分伯仲。不難看出,戀愛作為個人的私事,人們的觀念有較大差異,有些甚至還存在著一定的誤區。時下大學校園裏,不少人把談戀愛戲稱為“選修課”,真正為校園愛情做好“畢業設計”的同學很少。在一項關於“戀愛是否以結婚為前提”的調查中,幾乎所有的大學生均選擇了“不確定”,學生們表示在戀愛過程中很少考慮結婚的問題,但這並不影響他(她)們談戀愛。可見,當代大學生在戀愛問題上更為自由和開放,大多數人更多的是注重享受戀愛過程本身而非結果。
擇偶作為實現婚姻目的的第一步,對婚姻的成敗起著決定性作用。由於每個人選擇配偶都要受到時間、空間、機遇和主觀條件的種種限製,因而擇偶是一個具有很大隨機性和冒險性的活動。根據什麼原則去判斷婚姻伴侶“般配”與否,這就涉及擇偶標準的問題。一般說來,可從兩個大的方麵去衡量:1人生態度、生活理想的一致性。這一點是培育愛情之花最可靠的土壤和養料,也正是通常講的“誌同道合”。隻有交往雙方在價值觀認同的基礎上才能產生共同的目標感、安全感和滿足感。假如兩個相愛的人在人生態度的根本方麵互相矛盾,在家庭生活中就不會有思想上的相互理解與認同,彼此相處就不會產生共鳴,會使得日後的夫妻情感產生彼此排斥的力量。如果雙方人生目的大相徑庭,背道而馳,不管對方其他條件有多好,夫妻關係最終也是難以長久維係的。2氣質類型的互補性與需求的互補性。擇偶實質上是一個能夠相互為對方提供最大欲求滿足的對象活動。因此,青年男女在選擇婚姻配偶時,其潛意識中總是在對方身上尋找自己不具備的東西。人們在形容夫妻感情時,常用到這樣的一句話:“他們兩個人挺合得來。”其實說白了,就是指夫妻雙方在氣質性格上的協調相容性和各自需求的互補性。當然,擇偶還有一些具體的標準,如對方的外表、個性、學曆、經濟狀況、能力等。最近一項社會調查表明,在現代大學生的擇偶標準中,他們最看重的既不是經濟狀況,也不是社會地位,而是個性和能力,經濟條件在他們心目中排名落後。因此,擇偶的具體標準不僅因人而異,而且其具體內容也因時代變遷呈現動態變化。
婚姻觀反映著人們對婚姻的看法和價值取向,包括對性愛、情愛的一些看法。人們婚姻觀的變化反映著一個時代的變化,可以說,它是一個時代社會生活的縮影。錢鍾書先生在《圍城》中曾寫道:婚姻就像圍城,結了婚的想要衝出圍城,沒結婚的卻拚命想進去。這反映出人們對婚姻極富戲劇性的矛盾心理和態度。結婚意味著夫妻之間長久親密的人際關係,更多的則是一種責任和義務關係。隨著婚姻的締結,婚前愛情的浪漫飄逸漸漸消磨殆盡,取而代之的是婚後生活的柴米油鹽、現實平淡和生活中的磕磕碰碰。這種生活的確給人圍城之感,婚前的自由和新鮮感沒有了,有的則是婚後的責任和平淡無奇。因此,如果人們在婚後不去繼續澆灌愛情之花,認為結婚就“萬事大吉”,那麼婚姻必然會是愛情的墳墓。人們不會懷疑“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可是人們也詛咒“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姻給人怪圈之感。那麼,人們到底該怎樣去維護愛情,鞏固婚姻,確保愛情與婚姻永遠同在呢?這是現代夫妻需要窮盡畢生之力去研習的課題。也許答案正如人們所說,美好的婚姻在於創造。
隨著時代和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人們的婚姻觀也在不斷注入新的元素。從零點調查公司在2002年對都市婚戀觀進行的一項調查來看,在現代都市,80%的市民相信未婚同居現象會繼續增加。
在北京,83%的受調查者認為,“堅持獨身的人會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民高中以上學曆的女性中,8994%的人認同這一觀點,高出男性8個百分點。更多市民認為在最近的將來,“性生活質量更被看重”、“未婚同居現象增加”、“離婚更自由”、“丁克家庭增加”,並對婚姻的超級穩定方式保持質疑的態度。①這些都反映出人們目前所持婚姻觀的新變化。隨著社會風氣的進一步開化,以婚姻為性的惟一合法渠道的規範將越來越不具有約束力,在自由使用自己的肉體尋求快樂這個問題上的社會監控(社會凝視)會越來越弱,社會輿論對此也會越來越寬容。人們對待婚姻、對待性更為①零點調查公司2002年完成的對6大城市2719位居民的調查,參見《京華時報》2002年2月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