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形象思維,想象有聯想和幻想兩種類型之分。聯想,是因眼前客觀事物的誘發,引起大腦由此及彼、舉一反三地廣涉眼前不存在的形象的思維過程,並選擇準確的形象把它再現出來。
而幻想,則是對客觀事物的“假設”,因此它再現的形象是虛假的、不存在的。新聞作品是以報道現實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為宗旨,它要求記者嚴格地忠實於事實,忠實於生活,真實地反映客觀事實,反映現實生活。因此,新聞報道中不允許幻想型想象,堅決反對虛構。但是,任何真正“夠格”的新聞作品都不是自然主義的生活現象的模擬,它呈現在讀者(聽眾)麵前的不光是事實,還應是活生生的事物形象,這便得借助聯想型想象,完美地再現客觀事物,以達到更好地傳播事實的目的。一些優秀的新聞名篇,之所以有很強的生命力、感染力,更是巧妙地運用聯想型想象的結果。請看:
在漢江北岸,我遇到了一個青年戰士,他今年才二十一歲,名叫馬玉祥,是黑龍江青岡縣人。他長著一副微黑透紅的臉膛,稍高的個兒,站在那兒,像秋天田野裏一株紅高粱,那樣淳樸可愛。
(魏巍:《誰是最可愛的人》)
這巨大的打擊和難言的悲痛,幾乎把吳吉昌擊倒了,當他踉踉蹌蹌從外地趕回家時,沿途的村莊、道路、田野在他的淚眼中都蒙上了一層薄紗,模糊著,顫動著。“再也見不到總理啦!”“再也見不到總理啦!”他失魂落魄地推開自家的院門,那些懸掛在屋簷下、窗前、牆頭、樹上的一株株棉花,在他的眼前一下子變成了痛悼總理逝世的白花……(穆青等:《為了周總理的囑托》)
這些新聞作品都是借助聯想型想象,捕捉事實以外的形象——紅高粱、白花,來生動地再現新聞事件。在這裏,記者給讀者、聽眾提供的不是呆板、機械的事實,而是充滿生氣的、形象化的生活畫麵。人們讀了(聽了)這樣的新聞,猶如耳聞目睹眼前發生的事件,不但不會產生絲毫的“虛構”、“造假”的感覺,而且能更深刻、更真切地感受到新聞事件的意義。新聞報道中的想象便應是這種聯想型想象。這樣的想象有什麼理由要禁止呢?由此看來,想象並不等於虛構,在新聞報道中並非不可用,關鍵在於要搞清楚什麼是想象,掌握新聞報道中想象的特點,正確地運用想象。
二
對於形象思維形式的想象,不僅文藝劇作離不得,新聞報道也是不可缺少的。“拋開想象,不但寫不成報告文學,也寫不成通訊”①。理由這個說法,確實是經驗之談。
新聞采訪是新聞寫作的基礎和前提。要搞好新聞報道,首先要依賴記者的新聞敏感,能麵對紛繁多變的社會現象,形形色色的人、物、事,迅速地分析判斷出哪些是有新聞價值的事實,哪些則不是新聞事實。記者的高度新聞敏感的造就,自然有著多方麵的因素,但富於想象、善於想象不能不說是其重要原因之一。有位青年記者,“1981年一天,到廣西某縣城訪問,他看見一座樓房的門口掛著‘華僑投資公司’的牌子,覺得新鮮,又聯係開放政策去想了想,很快就意識到這牌子後麵隱蔽著一條有意義的新聞。後來他采寫了它並由中國新聞社發到海外,在港澳和外國的一些華商中起到了一定的宣傳作用”②。試想,如果這位記者缺乏想象力,不會想象,或者不去想象,那怎麼能從一個公司的招牌,聯想到“開放政策”的問題,又如何能從中挖掘出這條有意義的新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