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想象在新聞報道中的地位與作用(1)(1 / 3)

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我們的新聞要令人信服,產生應有的社會效果,主要是憑它的內容的真實。列寧說得好:“如果認為人民跟著布爾什維克走是因為布爾什維克的鼓動較為巧妙,那就可笑了。不是的,問題在於布爾什維克的鼓動內容是真實的。”①真實性是新聞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屬性之一,是新聞的生命所在。違背了真實性原則,也就從根本上取消了新聞存在的基礎。這個道理是毋庸置疑的。

長期以來,我國新聞界在強調新聞真實性的同時,總是不免涉及“想象”或者“合理想象”問題,而且不少人都認為,想象是新聞真實性的大敵,是新聞報道的大忌。因此,要是有人提出新聞報道中可以允許“想象”,或者在新聞報道裏摻入了一點“合理想象”,便會立即遭到嘩然非難。由此,一些記者在“想象”麵前不敢越雷池一步,“想象”成了新聞報道的一大禁區。

當前,隨著新聞改革的深入,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出現了一些可喜的變化,僅就新聞的寫作技巧而言,短新聞多了,時效快了,報道麵廣了,信息量大了,內容豐富了,形式也開始活潑了。但是坦率地說,這種變化還沒有達到令人十分滿意的地步,尤其是一些新聞作品在表現形式上依舊枯燥呆板,缺少鮮明性、生動性和感染力,概述事實、報道事實輪廓的概念化新聞仍然時時出現在我們的報紙版麵、視聽節目,叫人生厭。

筆者認為,要迅速扭轉這種局麵,增強新聞的可讀(可聽)性,滿足受眾的需求,固然要作多方麵的努力,但重要的是要打破“想象”這個禁區,要對“想象”進行重新研究,明確想象和新聞真實性的關係,和新聞報道的關係,確認其在新聞報道中的地位與作用。本文試圖就此作點探討,以求教於新聞界同仁和有識之士。

縱觀眾多的否定新聞報道中的“想象”,批判“合理想象論”

的文章,其中都有一個頗“有力”的理由:想象就是虛構,就是造假。新聞報道必須真實,因此萬萬想象不得。

我國新聞界公開批“想象”已有20餘年的曆史了。從1953年批判《人民日報》通訊《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黃繼光》開始,到1962年批判《人民日報》轉載的《解放軍報》通訊《姑娘的親事》,直到粉碎“四人幫”後新聞界在深入批判“事實要為政治路線服務”謬論的同時,開展的對“合理想象論”的批判,乃至今天對一係列失實報道的批判。這些批判,對於維護新聞的真實性原則,杜絕造假新聞,有著很大的意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批判中,常常把想象和虛構、造假等同起來,認為想象和新聞真實性是一對水火關係,想象勢必釀造假新聞,新聞要真實必須禁止想象。

想象是否等同虛構?在新聞報道中,想象和真實性是否隻能互相對立、排斥,而無相互依存、統一可言?為了說明問題,讓我們先來分析一下什麼是想象?心理學告訴我們:“人們在生活實踐中,不僅能感知當時作用於自己感覺器官的事物,不僅能回憶起當時不在眼前而過去卻經曆過的事物,而且還能夠在自己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上,在頭腦構成自己從未經曆過的事物的新形象,這種在頭腦中創造新事物的形象,或者根據口頭語言或文字的描述形成相應事物的認識活動,叫做想象。”①這就是說,所謂想象,是指借以描寫形象、再現形象的一種認識活動,是需要想象力的一種形象思維形式。高爾基說過:“想象在其本質上也是對於世界的思維,但它主要是用形象來思維,是‘藝術的’思維;還可以說,想象——這是一種給大自然的自發現象與事物與人的性質、感覺,甚至是意圖的能力。”②可見,想象實際上就是形象思維,是和再現形象密不可分的。新聞報道是客觀事物的反映。記者從紛紜繁雜的現實生活中索取素材,去蕪取精,去偽存真,進行提煉、剪裁、組合來完成新聞作品的構思,以再現客觀事物,這就是形象思維活動,也就是想象。因此,想象在新聞報道中是客觀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