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間接成本(按部門)貸:教育事業支出(按支出項目)其中,“間接成本”科目的金額應與計入本期間接教育成本的支出金額相一致。
5.進行間接成本歸集和分配的步驟對於間接成本的分配和歸集,主要按下述步驟進行:
(1)將發生的所有計入間接成本的支出,分別歸集到校級各部門和各教學單位(學院、係)的“間接成本”賬戶中。
(2)分配計入校級各部門“間接成本”賬戶中的支出。校級各部門的支出是為全部教育產品服務的,應該分配到各個教育產品中去。
(3)將各教學單位之間相互提供服務的支出予以分配。各教學單位向學生所提供的教學服務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向本單位的學生所提供的教學服務,形成了本單位的教學支出,計入本單位教學成本;另一部分是向外單位的學生提供的教學服務,這部分支出,應由外單位負擔,計入外單位的教學成本。同樣,本單位教育產品的成本中還應包括外單位所提供教學服務的支出,相應計入本單位教育成本。
(4)各教學單位內部按年級、專業分配教育支出。相對於各年級、專業而言,教學單位內部的支出也有直接支出、間接支出之分,也應進行相應的結轉和分配,而對於那些無法區分的公共支出,也要按一定標準分配到各年級、各專業的教育成本之中。經過上述的歸集和分配步驟,將應由本期教育產品負擔的全部歸集到了“教育成本”科目和按成本核算對象反映的成本計算單中。再將各成本計算單項目予以加總計算,便可得到各種不同教育產品的學年總成本。將本學年教育總成本與學生總數相除,便得到了本學年人均教育成本;將各類畢業生年度總成本相加後,得出畢業生總教育成本,再除以畢業生人數,即得到了畢業生在校期間累計人均教育成本。
五、編製教育成本報表
教育成本報表,是根據高等學校成本核算及其他有關資料定期編製,用以反映高等學校一定時期內教育經費的支出情況和成本水平的一種報告性文件,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教育成本核算信息的重要載體,是教育成本核算的成果。包括高等學校總教育成本報表、專業生均教育成本報表和學校生均教育成本報表等。其中,總教育成本報表是高等學校在報告期內編製的反映高等學校提供教育服務而發生的總教育成本的報表,利用總教育成本報表可以分析和考察高等學校教育服務的支出情況,對高等學校進行成本控製的總體情況進行評價;專業生均教育成本報表是學校在報告期內按照專業不同而分別編製的成本報表,利用此表可以按照成本項目分析和評價每個專業的教育成本的執行情況,可以將本學年的專業生均教育成本與曆史先進水平進行比較,了解專業生均教育成本的變動情況。
高等學校間接教育成本的分配標準和方法
一、選擇高等學校間接教育成本分配標準應遵循的原則
高等學校教育成本區別於企業產品成本的最顯著特征在於所發生的絕大部分都是間接成本,直接成本相對較少。這一特征也使得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趨於複雜化。因此,按照什麼樣的標準合理、準確地分配間接成本,直接關係到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正確性。合理分配間接教育成本,關鍵在於正確選擇分配標準。由此,在選擇間接教育成本的分配標準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共同性原則
分配標準的共同性原則,是指該標準對於應承擔間接成本的對象都具有普遍適用性,分配標準應是各分配對象所共有的因素。這樣才能使各受益對象都能承擔其應承擔的間接成本,而不至於造成部分無分配標準的受益對象沒有承擔間接成本,而有分配標準的受益對象則多承擔了間接成本,從而影響間接成本分配的準確性。
(二)比例性原則
比例性原則是指所確定的分配標準與間接成本之間應該存在一定的客觀的因果比例關係,通過這一比例確定各受益對象應承擔的間接成本。各受益對象的受益量,以實現“多受益、多承擔,少受益、少承擔”,使間接教育成本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可取得性和可計量性原則
各受益對象所對應的分配標準所依據的資料應在現存的統計資料和會計資料中很容易取得,並且可以進行客觀計量。如果專門為了間接成本的分配,單獨組織分配標準資料的統計和核算,就會影響工作效率。當然,如果隻注意分配標準的易取得性,而忽視分配標準的共有性和可比性,則會降低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