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原則是指在教育成本核算過程中,前後各期所采用的方法必須一致,從而保證各期的教育成本信息相互可比,減少成本核算過程中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弄虛作假、任意調節各期教育成本的高低,影響教育成本的準確性問題的發生。采用這一原則,可使教育成本核算在確認方法、計算方法及分配方法上保持一致。
(五)重要性原則
重要性原則是指高等學校在教育成本核算過程中,所采用的成本核算模式和成本數據處理方法應根據所發生業務的重要程度,分別采用不同的方式。對於那些對教育成本核算有重要影響(或者說具有重要性)的項目,即便會增加核算成本,也要采用較為詳盡的處理方式,重點處理,力求精確;而對於那些對教育成本不太重要的項目,則可以簡化處理,降低核算成本。對於是否具有重要性,可以從經濟業務的性質和金額大小兩方麵加以判斷。
(六)配比原則
配比原則又稱為收益與成本的配合原則,其含義是將在成本計算期內所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與其所實現的相關的收益相配合,具體地講就是將某一成本計算期間內所發生的全部費用成本或可以直接歸集於某些對象上的費用成本與這一期間內所實現的全部的收入或產出或某一具體項目所實現的全部的收入或產出相配合比較。在強調一個成本計算期間內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與該期間所實現的收入或產出相配比的同時,也強調一個項目所發生的全部成本費用與該項目所實現的全部收入或產出相配比。也就是說,對發生的費用成本要按照因果關係和受益期分配確認。運用配比原則來進行相應的教育成本核算,能夠比較準確地計算出一個時期和一項產品的成本。
(七)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
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是進行會計核算時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這一點對於教育成本核算來說同樣重要。高等學校要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提供準確的教育成本信息,就必須堅持這一原則。資本性支出是指支出的受益期在一個會計年度以上的支出,可以讓使用者在使用期限內長期受益的按受益期限分期攤銷的支出,對於高等學校來說,教學樓的建造、大型儀器設備的購置、固定資產大修理等就屬於這類支出;收益性支出是指支出的受益期在一個會計年度以內的應全部計入當期成本的支出,如:學校購買的教學耗材、辦公用品、教職工工資等支出。對支出進行這樣的區分,其目的就是為了確定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教育成本和應當根據收益期限分期計入教育成本的支出。按照這一原則,對於資本性支出,不能在支出時全額計入教育成本,應當按照配比原則分期確認。
(八)劃分日常支出和專項支出原則
專項支出是高等學校在使用上級撥付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時所實現的支出,諸如基本建設撥款、設備采購、科研支出等。對於這類支出,需要按照“統一規劃、單獨核算”的原則,在核算時單獨設立賬戶,不能把日常支出記到專項賬戶,也不能把專項支出記到日常支出賬戶。對於專項支出記入教育成本的問題,要進行必要的分析,對於其中不屬於當期收益支出的部分,不能在支出時全額計入教育成本,應當按照配比原則分期確認。
六、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
成本核算對象是指在計算產品成本的過程中,對於產品製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所應歸集、分配到的具體的承擔客體。對於企業而言,它所發生的各種資源的耗費均圍繞著一定的產品進行,因此,它的成本核算對象就是它發生資源耗費所指向的那種產品。同理,對於高等學校而言,由於其所發生的各項資源耗費都與所提供的各類教育服務相關,因此,它的成本核算對象相應的就應該是教育產品。
具體到教育產品,理論界有著不同的看法。一種觀點認為,教育是一種培養人的社會活動,因此教育產品就應是學校所培養出的各種類型、質量水平的人才;另一種觀點認為,教育產品是學生知識的增加,技能的提高,以及在其接受教育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主流價值觀念、行為規則的養成等。
著名學者厲以寧對教育產品是這樣界定的:“教育產品是指教育部門和教育單位所提供的產品,這種產品又稱教育服務”。我們認為,這一界定是比較全麵的,符合教育成本核算對象的教育產品的內涵。根據這一定義,我們可以把教育成本核算對象界定為高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不同層次、不同專業的教育服務。
因此,為了準確核算教育成本,高校就必須分層次、分專業進行核算和分析,不僅要按照學生的學曆層次分別核算教育成本,還要按照不同的分類方式進一步細化教育成本。
七、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項目的確認
當前情況下,高等學校進行教育成本核算隻能在現有的會計製度條件下,利用已有的會計資料進行。而現行高等學校會計製度下的會計資料所反映的隻是貨幣購買的資源的消耗,因此高等學校為提供各類高等教育服務所發生的各種耗費均以各類支出的形式體現,全麵反映了高等學校為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從而構成了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和監督的主要內容,並對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項目的確認有著重大的影響。基於此,本文先對高等學校支出、教育成本加以區分,繼而對高等學校支出進行分類,再按照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對高等學校教育成本進行必要的分類,最後確定出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