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對於高等學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期間與高等學校事業支出核算的會計期間不一致的問題,可以通過單獨設置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係統進行調整。高等學校在核算教育成本時,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高等學校事業支出核算的信息係統和會計體係,從中直接獲取相關數據並對部分數據進行加工處理;同時采用一些必要的輔助手段,設置必要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輔助賬簿。結合高等學校的實際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自每年9月份開始,將高等學校的事業支出數據經過相應的加工整理後,轉入所設置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輔助賬簿,進行連續、係統、全麵的記錄,並於次年8月末,即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會計期間結束時,將教育成本從成本核算輔助賬簿中轉出,使教育成本賬簿8月末餘額為零。
采用上述方式,高等學校事業支出仍可以按照公曆年度進行核算,同時又可以按照學年度進行教育成本核算。這樣,既能提供準確、可靠的教育成本信息,滿足了社會各界對高等學校教育成本信息的需要,同時也簡化了成本核算工作。
4.貨幣計量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規定: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對此,我們可以從兩方麵去理解:一是會計人員在處理日常的會計核算業務時應以貨幣為記賬單位並將其作為交易的計量尺度;二是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的前提是假定貨幣價值不變或變動幅度很小而可以忽略。貨幣計量的前提條件是貨幣價值不變、幣值穩定。因為隻有在幣值穩定或相對穩定的情況下,不同時期的資產價值才具有可比性,不同時期的成本費用才能進行比較,才能計算確定其經營成果,會計核算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才能真實反映會計主體的經營活動狀況。但在現實生活中,幣值變動是經常性發生的,甚至有時在某個國家或某個地區的某個時期內,其貨幣價值可能發生急劇變化,甚至出現惡性通貨膨脹。在這種情況下,貨幣計量的結果會導致會計信息的扭曲,就需要引用物價指數來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證貨幣計量的準確性。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總則第七條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收支的,應當折算為人民幣核算。遵循這一規定,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也應當以人民幣為計量基礎。貨幣計量是任何會計記錄的基礎,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相應的也是以貨幣作為計量基礎進行的。與上述內容相對應,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將麵臨以下兩個問題:一是由於通貨膨脹的發生,使教育成本在可比性上受到相應影響,但為了能夠繼續發揮教育成本在信息考核、控製、預測、決策等方麵的作用,可以通過價格指數、最好是教育物價指數等進行相應的調整之後,再進行進一步的比較;二是由於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在通貨膨脹時期一般會大於其曆史成本,而從折舊方麵考慮,在通貨膨脹發生時,按照曆史成本入賬所提取的折舊費會明顯低於重置價值下提取的折舊費,從而造成了計算出的教育成本與實際不符的情況,致使按曆史成本原則核算出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不能完全補償真實的資源耗費——主要是固定資產的耗費。因此在以教育成本為基礎確定學費、教育撥款時,還應考慮以物價指數矯正曆史成本計量的不足。
(二)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其他假設
1.學生人數的可折算
假設由於目前高等學校培養的學生的層次較多,最常見的就有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專科生、函授生、夜大生、高職、網絡、自考等,各類學生所涉及的專業類別也相對較多,由於所學專業類別不同,完成相應教學任務所發生的相應支出就會有所不同,因而出現了在不同層次和不同專業上教育成本方麵的差別,若要按各層次類別單獨進行核算,難度很大。因此,必須作出一個假設,通過此假設可以使所培養的不同層次的學生能夠按一定的比例折合為無差異的學生人數,類似於企業成本計算中的約當產量,我們姑且把它稱為約當學生數,並在此前提下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相應研究。
2.學生接受教學服務的質量一致
假設高等學校所提供的是教育服務,它所提供的這類服務不同於企業製造產品之處在於:企業對生產過程的控製決定了它所生產產品質量的好壞,而對於高等學校來說,它的服務對象——學生,所接受到的高等教育服務的質量不但受高等學校對在提供教育服務過程中的控製的影響,同時還受到諸如心理素質、努力程度等學生個人因素的影響。因此,我們在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時,隻能假設學生在校期間所接受的教育服務質量一致,並在此前提下進行成本核算,而很難考慮到學生接受到教育服務的質量等級差異。
3.各學年教育成本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