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美國高等院校學費大幅提高。據美國公共會計部(GeneralAccountingOffice,簡稱GAO)統計,公立高校的學雜費從1980年至1996年上漲234%,而家庭收入同期隻上升80%。高等學校在提高學費時,提出的主要理由是教育成本的提高。這一問題引起了公眾、研究者和政府的關注。因此,近年來美國教育成本研究熱點圍繞“高校教育收費與教育成本”展開。
溫斯頓(Winston)從90年代初開始對美國高等學校成本和學費進行了近10年的研究,撰寫了一係列研究論文。他指出,高等學校的教育成本應該在學校會計資料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計算得到,調整項目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學生資助、科研費用等。同時還提出了在計算教育成本時,可以采用比例折算的方法,將非全日製學生和研究生轉換成當量本科生。
20世紀90年代末,美國國會任命了專門用來調查高等學校學費和成本問題的國家高等教育成本委員會(NationalCommissionontheCostofHigherEducation)。該委員會發布的第一份報告就是敦促高等學校提供更好的成本和學費信息。作為對這一報告的回應,美國全國大專院校行政事務官員理事會(TheNationalAssociationofHigherschoolandUniversityBusinessOffice,簡稱NACUBO)成立了一個高等學校成本特別委員會。這個特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開發在現有會計資料基礎上的一種“新的、簡單的、統一的並且易於接受的計量和報告高等學校成本的方法”。該委員會提出了一個包括六個項目的關於計量和報告高等學校成本的框架。
在高等學校成本特別委員會研究的基礎上,美國的NACUBO提出了計算本科生教育成本的方法,其中包括對學生資助、非教學費用的調整,大量學生的折算等。與溫斯頓不同的是,該委員會沒有提出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而是將學校使用的固定資產總值、教學用固定資產以及生均教學用固定資產等數據予以單獨列示。在該研究過程中,有150所高等學校按高等學校成本特別委員會設計的方法進行了試驗性的成本計量,得到了比較滿意的結果。2000年3月,美國華盛頓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InstituteforHigherEducationPolicy,簡稱IHEP)召開了一次研討會,重點討論高等教育成本計量的公共政策(PublicPolicy)問題,在其出版的研究報告《高等教育成本計量》(HigherEducationCostMeasurement)中,探討了如何使教育成本的計量滿足公共目的(政府)的成本分析需要。公布了由其調查得出的高等教育成本計量結果,但該調查主要是站在公共政策角度進行的成本計量與分析,實際上得出的仍是對教育經費支出計量的結果。美國“預算管理辦公室”(OfficeofManagementandBudget,簡稱OMB)下設的“成本會計準則委員會”負責製定、發布、修改和廢除有關政府單位的成本核算,其發布的規則中對高校成本核算影響最大的幾個是“教育機構的披露報告”、“教育機構成本會計準則”和“A—21”號令:
(1)教育機構的披露報告[DisclosureStatement(DS-2)forEducationalInstitu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