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成本與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是兩個相互關聯的概念,兩者之間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涵括在高等教育成本之中,是高等教育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高等教育成本相對應,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按其涵括的範圍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其中與經濟學範疇相關聯的屬於廣義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主要包括兩方麵的內容:一方麵屬於高等學校實支成本(財務成本)是高等學校為了提供高等教育服務所耗費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那部分教育資源的價值;另一方麵屬於高等學校機會成本,是高等學校因資源用於高等教育所造成的價值損失。狹義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僅就高等學校實支成本(財務成本)而言,也就是高等學校在提供高等教育服務過程中所實際耗費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那部分教育資源的價值,而對於高等學校的機會成本即高等學校因資源用於高等教育所造成的價值損失部分則不予反映。應用高等學校教育成本的概念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明確以高等學校作為成本的主體,而舍棄國家、社會和個人教育成本的內容,使得高等學校教育成本的概念由抽象變為具體,有利於對高等學校進行教育成本核算和管理。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應限定為高等學校這一主體為提供高等教育服務所發生的全部耗費,而不應該包括其他主體的高等教育支出,如國家、社會、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支出。
(2)高等學校教育成本隻確認教育的實支成本而不確認機會成本。從理論上來看,教育成本按發生的性質可分為實支成本和機會成本。然而,由於下述原因,使得高等學校教育成本不應包括機會成本:第一,機會成本並不是實際發生的支出,而隻是一種主觀的潛在收益;第二,會計界在機會成本的估算和計量方法上,尚未達成統一,尤其是對於某些備選品的未來價值或效用難以量化;第三,機會成本實質上不是一種資源的耗費,如果該備選品最終被拒絕就沒有被耗費,也就不存在成本補償的問題。
本書以高等學校作為成本的計量主體,將研究範圍定義為狹義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即高等學校為提供高等教育服務所實際耗費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即高等學校的實支成本或財務成本)。
五、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界定
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利用一定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對教育運行過程中各種費用的發生和成本的形成進行核算,計算在人才培養過程中耗費於一定人才對象上的勞動價值總和。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就是針對高等學校教育成本,運用一定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對學生培養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和實支成本(財務成本)進行核算,為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所需要的翔實、準確的教育成本信息。
研究的內容和方法
一、研究的內容和框架
本書在借鑒國內外高等學校教育成本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采用規範研究與案例研究相結合的方法,從高等學校這一微觀角度構建了一套與現行高校會計製度相銜接,規範統一、可操作性強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理論和方法,並針對我國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若幹特殊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的思路和建議,以期能在一定程度上為解決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提供幫助。在此基礎上,選擇了一所綜合性的H師範大學為研究對象,用H師範大學2009—2010學年度的真實財務數據,按照本文中所提出的程序和方法,對H師範大學2009—2010學年度的教育成本進行了相應的核算,用以對本文提出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和程序進行相應的實例演示。全書共分八章,具體內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主要介紹了本文的選題背景、研究的目的及意義,研究中相關問題的界定、研究的內容及方法、以及主要創新所在。
第二章為文獻綜述。對國內外學者在教育成本核算所做的相關研究做了較為全麵的介紹。
第三章是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實施基礎。分別對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理論基礎和基本前提基礎進行了必要研究。
第四章是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體係問題研究。這部分是本書的主體部分。主要闡述了以下觀點: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與企業成本核算有同有異;由於高等學校所提供的是高等教育服務,所以高等學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對象也就相應地確定為高等學校向學生所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務,因此將其成本計算期定為學年度而非我們所習慣的月度,進行相應的成本結轉,既考慮了高等學校所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務的特殊性,也可以減少核算過程的工作量。同時,鑒於高等學校所提供的教育服務種類繁多,本書將成本核算對象界定為高等學校在向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所提供的全日製學曆教育服務。另外,作者認為,高等學校在教育成本核算過程中,除了應遵循相應的基本假設、會計原則之外,還應該遵循配比、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區分經常性支出和專用支出等原則,以向相關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翔實、可靠的教育成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