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當前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遵循的是收付實現製,盡管財政部在2009年提出的《高等學校會計製度》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要在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中實行“校正的權責發生製”,但畢竟還需要一個過程。因此,目前看來,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難點還是在於如何協調成本核算應遵循的權責發生製與現行高等學校會計製度的收付實現製之間的矛盾。根據這一情況,本書按照權責發生製的原則,以現行的高等學校事業支出的核算為基礎,通過單獨設置成本核算賬戶,結轉各項事業支出來進行教育成本核算,並結合我國當前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的現狀和教育成本核算的特點,將教育成本核算的會計科目歸納為:教育成本、間接成本、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累積折舊、固定資產清理、養老保險費、引進人才費用。同時為了有效的進行成本分析和控製,將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按照其經濟內容分為人員經費成本、公用經費成本、資本性成本、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成本和其他成本五個項目。並結合高等學校教育成本的特點,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分為以下五個步驟:第一步,獲取教育成本核算所需的財務與非財務資料;第二步,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核算期;第三步,設置教育成本核算科目;第四步,記錄、歸集、分配、核算教育成本;第五步,編製教育成本報表。

本書第五章論述了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中的特殊問題。本章主要對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過程中涉及到的諸如科研支出、固定資產折舊、職工住房補貼、職工養老保險費、高層次人才引進支出如何計入教育成本等特殊問題進行了相應探討。第六章是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實例。以H師範大學真實的財務數據為例,按照前麵各章所設計的方法和程序核算了H師範大學2009-2010學年的教育成本,驗證了該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與可行性,並為其他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開辟了全新的思路,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和借鑒。第七章對教育成本的控製、分析及成本信息的披露等內容進行了相應介紹。第八章進行了總體的總結,並在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未來研究展望。

本書在研究視角、研究內容和核算體係三個方麵有所創新。研究中從高等學校這一微觀角度出發,對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問題進行了較為係統的研究,首次將科學發展觀思想引入研究內容,並首次對人才引進成本納入了相應研究範圍,力爭通過對包括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控製及成本信息披露在內的新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體係的研究,構建一套與現行高校會計製度相銜接,全麵規範、可操作性強的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體係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