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道:治近不治遠,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主能治近則遠者理,主能治明則幽者化,主能當一則百事正。夫兼聽天下,日有餘而治不足者,如此也,是治之極也。既能治近,又務治遠;既能治明,又務見幽;既能當一,又務正百:是過者也,過猶不及也。辟①之是猶立直木而求其影之枉也。不能治近,又務治遠;不能察明,又務見幽;不能當一,又務正百:是悖者也。辟之是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故明主好要,而暗主好詳。主好要則百事詳,主好詳則百事荒。君者,論②一相,陳一法,明一指③,以兼覆④之,兼炤⑤之,以觀其盛⑥者也。相者,論列⑦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⑧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當則可,不當則廢。故君人勞於索之,而休於使之。
【注釋】
①辟:通“譬”。②論):通“掄”,選擇。③指:同“旨”。④覆:覆蓋,庇護,指統治。⑤炤:同“照”,察見。⑥盛:通“成”。⑦論:通“掄”。列:安排位次。⑧飾:同“飭”,整治,整頓。
【譯文】
君主的統治原則是:治理近處的事而不治理遠方的事,治理明處的事而不治理暗處的事,治理根本性的一件大事而不治理各種各樣的小事。
君主能夠治理好近處的事,那麼遠方的事就會因此而得到治理;君主能夠治理好明處的事,那麼暗處的事就會因此而化解;君主能恰當地治理好根本性的一件大事,那麼各種各樣的小事就會因此而得到正確處理。同時治理整個天下,時間綽綽有餘而顯得要治理的事少得不夠做,這就是政治的最高境界了。
既能治理近處的事,又力求治理遠方的事;既能治理明處的事,又力求察見暗處的事;既能恰當地治理好根本性的大事,又力求治理好各種各樣的小事:這是過分的做法,過分了如同達不到一樣。打個比方,這就好像是樹起筆直的木頭而要求它的影子彎曲一樣。
不能治理近處的事,又力求治理遠處的事;不能明察明處的事,又力求察見暗處的事;不能恰當地治理好根本性的大事,又力求治理好各種各樣的小事:這是昏亂的做法。打個比方,這就好像是樹起彎曲的木頭而要求它的影子筆直一樣。
英明的君主喜歡抓住要領,而愚昧的君主喜歡管得周詳。君主喜歡抓住要領,那麼各種事情就能辦得周詳;君主喜歡管得周詳,那麼各種事情就會荒廢。君主,隻須選擇一個宰相、公布一套法製、闡明一個宗旨,用這種手段來全麵地統治一切、普遍地洞察一切,從而來坐享自己的成功。宰相,要選拔安排好各部門的長官,總管各種事情的處理,以此來整頓朝廷上的大臣和各級官吏的職分,衡量他們的功勞,論定對他們的獎賞,年終拿他們的成績功勞呈報給君主,稱職的就留用,不稱職的就罷免。所以當君主的在尋覓賢相時勞累,在使用他以後就安逸了。
【原文】
用國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強,得百姓之譽者榮。三得者具而天下歸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湯、武者,循其道,行其義,興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天下歸之。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禮義以道之,致忠信以愛之,賞①賢使能以次之,爵服賞慶以申重之,時其事,輕其任,以調齊之,潢然兼覆之,養長之,如保赤子。生民則致寬,使民則綦理,辯②政令製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非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是故百姓貴之如帝,親之如父母,為之出死斷亡而不愉者,無它故焉,道德誠明,利澤誠厚也。
【注釋】
①賞:當作“尚”。②辯:通“辦”,置辦。
【譯文】
治理國家的君主,得到百姓出力種地的就富足,得到百姓拚死作戰的就強大,得到百姓稱讚頌揚的就榮耀。這三種應該得到的東西都具備,那麼天下人就會歸附他;這三種應該得到的東西都沒有,那麼天下人就會叛離他,天下人歸附他叫做稱王,天下人叛離他叫做滅亡。商湯、周武王這些人,遵循這條原則,奉行這種道理,興辦天下人的共同福利,除掉天下人的共同禍害,因而天下人都歸附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