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警察職業心理危機幹預(2 / 3)

二、警察早期心理危機幹預

警務人員麵對災難性突發事件後,短期內會出現短暫性的應激症狀,可看作適應性的表現,幾乎所有這些症狀通常可以緩解,個別警務人員心理的影響並未隨著事件的結束而自然消解,而是存在著較為持久的影響力,演化成PTSD,從而需要心理危機幹預這種特殊的心理谘詢方式介入。

心理危機幹預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這就要求公安機關的心理谘詢師除具備快速反應能力、換位思考能力等專業素質外,也要掌握有關心理危機幹預技術。鑒於國內客觀因素所限,目前對於災難性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危機幹預尚處於起步階段,社會各階層對PTSD的早期幹預也給予重視不夠,致使缺乏足夠的社會支持。同時接受過訓練、具有豐富經驗的對警務人員PTSD實施心理危機幹預的專業人員不能滿足現實需要,往往錯過了最佳幹預時機或者幹預措施不當、幹預不力反而了增加PTSD的發生率。心理危機幹預應遵循個性化原則,幹預的形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采用。

電話谘詢,既保證了疏導與化解心理問題的及時有效性,同時能夠滿足了保護求助者隱私的需要;一對一的麵談,則更好地依照求助者個體情況,針對性地解決其心理問題。

團體輔導能在幹預同一應激事件引起的群體性PTSD心理危機的同時,節約有限的專業人員資源。

緊急事件應激晤談(Critical Incident Stress Debriefing,CISD)作為一種早期心理危機幹預技術,由Mitchell於20世紀80年代發展用於緩解消防隊員、警察、急診醫療工作人員和其他處於危機事件(即創傷事件)的人員的應激反應。CISD意在通過減弱應激的急性症狀來減輕創傷事件造成的不良事件後果,從而減少出現繼發精神症狀的風險。

根據需要心理危機幹預對象的不同,實施CISD的時間及應用的方法也有所不同。目前隻建議用小組晤談。通常在事件發生的2~10天內進行,持續3~4小時;在重大災難中,通常在3~4周後實施。一次晤談一般包括介紹期、事實期、感受期、症狀期、輔導期、恢複期共六期。

大致過程是:組織者首先要強調晤談不是心理治療,並對參加者講述晤談程序、回答相關問題,幫助參與者進入一個充分放鬆的狀態;然後請每位參加者依次描述事件發生時的所見所聞及其感受,從而對事件的情感進行加工,參加者當然也可以保持沉默;再通過參加者描述自己的應激反應症狀,降低其對事件的敏感度,同時識別參加者希望分享的應激反應,將情感領域引向認知領域,期間組織者應盡量說明參加成員的應激反應是正常的;總結晤談內容,評估參加者受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根據評估結果對參與者進行篩選分類,而評估確定需要繼續心理危機幹預的重點人員,往往需要較長時間的幹預;根據不同個體的不同情況詳細製定被幹預個體的谘詢計劃,計劃的製訂應該要被幹預者本人合作,使其感到這是他自己的計劃並嚴格依照方案實施幹預措施,此時心理危機幹預人員和被幹預者已經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谘訪關係,幹預人員應耐心傾聽並給予給予心理上支持,提供其疏泄機會,對被幹預者存在的一些問題,幹預人員應提出一些指導性的意見,同時關注和挖掘被幹預者積極的一麵,及時給予肯定和支持,幫助被幹預個體構建新的合理的觀念和有效的行為模式。

1.CISD的實驗過程

第一期:介紹期(Introductory Phase)

(1)目的:建立基本規則,特別強調保密性。

(2)方法:指導者進行自我介紹,介紹CISD的訓練規則,仔細解釋保密問題。

第二期:事實期(Fact Ph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