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檸
人盡管都長著一個腦袋兩條腿,但差別實在是太大了,有的善於言談,有的善於思考,有的善於寫作,也有的善於巧言令色、指鹿為馬、兩麵三刀、胡攪蠻纏、渾水摸魚,這是人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於丹善言,說起話來滔滔不絕、神定氣足、張弛得法、緩急有度,有醒神之功效,頗有評書藝術家劉蘭芳的風采,一部《論語》,說得《嶽飛傳》似的。因此她在《百家講壇》躥紅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易中天也是如此,普通人麵對鏡頭就緊張,他一上鏡頭就興奮,語言像口水一樣滔滔不絕。
於丹在電視上講孔子,講莊子,普及高雅文化,得到了廣大觀眾的青睞,簽名簽得昏天黑地。但也遭到許多批評,主要觀點是說她說話不嚴密,學理上有漏洞,並揚言要她“下課”。我認為於丹是《百家講壇》最合適的人選之一。假如讓於丹“下課”,弄一老“孔子專家”站在那裏,聲音在嗓子裏滾半天出不來,說話上氣不接下氣,那《百家講壇》就別開了。
問題自然就轉到了高雅文化是否適合通過電視媒體傳播的問題了。電視就是一種大眾媒體或文化工業,它具有娛樂性、通俗性、消費性的特點。但是,電視消費無法強製,開關在你手上,想看就看,要看得痛快,不想看轉台。為了不讓你轉台,增加畫麵的誘惑性是最基本的電視手段。電視運營商尋找善於表達的人選也在情理之中。其實看《百家講壇》也好,看《非常6+1》也好,都是晚間休閑生活的一部分,最多也隻能是個“寓教於樂”,沒有人會借助電視節目去研究古典文化。因此,電視強調的是“普及”而不是“提高”,重點是在活潑而不在精深。如果能夠做到嚴謹與活潑合一、普及和提高兼得,那當然最好,問題是好事不可能都給你包了。
在娛樂化的電視節目中增加一些嚴肅的、高雅的氣息,可以達到文化普及的效果。讓那些心裏惦記文化又沒有時間、整天瘋狂揾錢的人,晚上能夠吃上一碗文化夜宵,是這一類節目之所以還有市場的原因。普及和提高的矛盾,是近幾十年來文藝的一個老矛盾。先普及後提高,在普及的基礎上再提高,看來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原則。如果你在電視上聽了演講還不過癮,還有疑惑,還想進一步提高,可以考博士嘛,到學院裏去專門研究。到那時,你就得好好念書,不要整天想到學生會去兼職,到校外去炒更。
古代文化中也強調普及和提高相結合的原則。要研究嚴肅的文化,你就到國子監裏的辟雍殿去;要嚴謹精深,你就到私家經館和書院裏去;要寓教於樂,你就到勾欄瓦肆去。瓦肆的說書人,也兼顧著向大眾普及文化和曆史知識的使命。國子監、書院、瓦肆,各有各的功能和存在價值,應該並行不悖。
電視,就是當代的“勾欄瓦肆”,就是電子化、數碼化的“勾欄瓦肆”。那些有演說才能,同時又具備專門文化知識的特殊人才,就是當代文化瓦肆的說書人,就是當代的“柳麻子”。當代的文化瓦肆需要一大批文化說書人。
不要往土豆上抹胡蘿卜素
市場上出現了大量土豆,還有一群叫賣者。突然來了幾位研究胡蘿卜的老師。其中一位說,現在的胡蘿卜越來越不成體統了,長得像土豆似的,一點胡蘿卜素都沒有;另一位反駁道,胡蘿卜長得像土豆也沒什麼,這是它的自由,不能苛求。土豆說話了,報告老師,我就是土豆,我不是胡蘿卜,我很慚愧自己不含胡蘿卜素,但我有澱粉。
上麵那個小寓言,可以當作我對《中國文學已經進入裝神弄鬼時代》一文引發爭議的概括。時代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的觀念也跟著變了。正視這種時代的變化,是選擇有效批評方法的基本前提。換句話說,對這種變化本身的評價是一回事,評價方法是另一回事。終極價值(假如有的話)或許不會發生變化,但評價方法(對話方式)一定會發生變化,否則就會變成僵化的道德評判。
無論是“80後文學”、“青春小說”,還是“玄幻”、“奇幻”、“武打”等等,都不是單純的文學問題,而是文學商品生產領域裏的事情。今天在年輕人中流行的那些讀物,首先應該當作商品市場中的生產—消費—流通問題之一。相應的文字消費者,並不試圖通過這種閱讀去獲得所謂“人文精神”層麵上的“意義”,而是要在一瞬間獲得某種快感層麵的“意義”。因此,我們無法用傳統的文學思維往上硬套。如果你覺得這樣一些新的概念擾亂了傳統文學的邊界,那麼你也隻能在小圈子裏(比如課堂、沙龍)進行解釋,告訴那些對傳統純文學還有興趣的人說,那不是我們所說的“文學”。但你沒有權力到大街上喊叫“你們不要寫奇幻小說”、“你們不要讀武打小說”。這就好比我們不能跑到“錢櫃KTV”包房去要求他們不要鬼哭狼嚎,而要唱意大利美聲一樣。
當代文學領域出現的一個最大變化是,一些“創作”變成了“生產”,一些“作品”變成了“商品”,一部分作家變成了商品生產者。傳統文藝創作就好比一位手工藝者的勞動一樣,他創造使用價值(審美價值);當代文藝商品生產就好比一部大工業機器的複製一樣,他產生交換價值(符號價值)。其實這都是政治經濟學的常識。問題的關鍵在於,對這種新的文藝生產方式進行批評時的價值指向。批評的矛頭不能指向商品生產中的勞動者,而是應該指向商品生產背後資本運作的秘密、剩餘生產和剩餘價值的秘密。正是資本運作(包括資本投入、廣告宣傳、媒介炒作等)將產品變成了商品,將創作變成了複製,將物品勞動者變成了商品生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