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小說中的精神支柱。誠如作者在《追尋逝去的時光》的第七卷《尋回的時光》裏所言:“假如假以天年,允許我完成自己作品,我必定給它打上時間的印記:時間這個概念今天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強迫我接受它。我要在作品裏描寫人們在時間中占有的微不足道的位置重要得多,即便這樣做會使他們顯得類似怪物”。任何小說都有自己的時間,在傳統小說中,“時間”隻是連貫事件的一個自然性的時間序列,並不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而在《追尋逝去的時光》中,時間已不再是一個單純地記錄日曆變化的自然單位,更重要的,它是一個有生命的、自我綿延的有機體,生命是流,意識是流,時間也是流,過去同現在是相通的,它們不是先後關係,而是相互滲透,相互交融的關係。在《追尋逝去的時光》中,過去的時間不是與現在相對立的、相區別的過去,而是與現在密切相連。《追尋逝去的時光》記述的是對往昔的回憶,作者在記述這些事件時,它們都已是經曆過的事情了,故而小說在展開追憶時通常采取過去完成時態來講述事件,但這種過去完成時並非是對過去事件的轉述,而是從現時態出發,站在現在去回憶過去,於是“回憶將過去原封不動地引入到現在,讓過去保持它當初是現在時的樣子。”《追尋逝去的時光》並非完全排斥現在時態,小說在第一卷《去斯萬家那邊》記述斯萬的生活以及在第七卷《尋回的時光》中對全書的追憶的總結時采取的即是現在時的敘述方式。但這種現在時標示的隻是敘述者回憶開始的時間,並非是小說中人物經曆的時間。《去斯萬家那邊》中有一個關於母親親吻的場麵,小說是這樣描寫的:
這已經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嗬。他的燭光在上麵慢慢升起的樓梯牆壁,也不在了。在我身上,有許多我原以為會永久存在下去的東西,早就毀於一旦,而許多新的東西聳立在那兒,衍生出許多無法預期的新的憂愁和歡樂,以致舊時的悲歡變得邈遠而茫然了。父親對媽媽說“去陪陪小家夥吧”,已是遙遠的往事。對我來說,這樣的時刻不可能再現。然而,近來,我隻要用心聽,就總能清楚地聽見那些哭泣聲,那些我在父親麵前盡力忍住,直到單獨和媽媽在一起時才忍不住的抽泣聲。其實這些抽泣始終沒有停止過;隻是現在我周圍沉寂了下來,所以我重又聽見了它們……
在這裏,現在時表明敘述者重新找到過去,現在並非是與過去毫無關聯的存在,而是與過去息息相通的現在。正是通過對“時間”的全新詮釋,小說複活了往昔逝去的時光,使過去的時光得以在現在重現。
“我”是小說中的另一個重要發現。普魯斯特在給友人寫信談到《追尋逝去的時光》的創作時曾寫道:“我決定寫這樣一部小說,這小說中有一位‘先生’,他到處自稱‘我’,我如何如何……”在小說中,“我”是貫徹小說始終的一個核心人物,小說中“我”身上毫無疑問帶有作者普魯斯特的生活印記,但若把“我”簡單地等同於作者普魯斯特,把小說僅僅視為作者自傳的話,則未免太簡單化了些。《追尋逝去的時光》雖然通篇以“我”的第一人稱敘述,這個“我”也明顯地有作者普魯斯特的影子,但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在兩者之間劃等號,“我”不過是小說的敘述者而已。小說中的這個“我”相當特別,他不僅是小說中記述、觀察別人的主人公、敘述者,更重要的,他還是不斷回憶、審視自己的觀察者。在小說的開始部分,“我”並沒有自覺地意識到對“自我”要發現什麼,隨著“我”不斷地回憶、咀嚼著“我”的過去的生活片斷與瞬間,“我”忽然發現、認識到了“我”的存在。
19世紀法國著名的實證主義批評家聖伯夫曾提出一套科學的文學批評方法,其主要內容是通過對一個作家從各方麵、一點不漏地實證地了解有關他的確切事實,以便把握他的天才創作。普魯斯特對此提出尖銳的批評,他認為一部書的真正作者,不是日常社會生活中所呈現的那個“我”,而是另一個“我”。這另一個“我”是在人的潛意識中埋藏著的,是被忘卻了真正生活的主體,或是生命的本質。《追尋逝去的時光》正是對生命的本質的追尋。在普魯斯特看來,作家惟有借助回憶、聯想和直覺才可能去找回那消逝了的、隱藏在潛意識深處的那個真正的“我”,那個生命的本質;而回憶、聯想、直覺之所以能有如此功效,在於柏格森的生命哲學、直覺主義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說對於生命意識、意識、時間皆是綿延不絕的生命之流的揭示,作為柏格森的親戚、學生和弗洛伊德的同時代人,普魯斯特一直對此堅信不疑。他的《追尋逝去的時光》正是借助了柏格森的生命哲學、直覺主義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以心理時間為物質時間,強調情感的回憶與聯想,去追尋深藏於人的無意識領域內的生命本質。從某種意義上講,整部《追尋逝去的時光》都是一個對生命本質的那個真正的“我”的發現與追尋的過程,無怪乎文學評論家們在論及《追尋逝去的時光》時要由衷地讚歎:“這不僅是一個時代的曆史,同時也是一種意識的曆史。這種雙重意義以及二者結合在一起,恰恰就是這部作品所具有的深刻的獨創性。”
最後是小說藝術觀念上的創新性。很多評論者在談及普魯斯特的《追尋逝去的時光》時總會情不自禁地拿它與巴爾紮克的小說相比。應該說,這部作品所體現出的藝術觀念已與以巴爾紮克為代表的傳統意義上的現實主義美學原則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尋回的時光》中,普魯斯特對僅僅滿足於複製事物外表的現實主義藝術觀念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他認為,一種隻限於觀察現在,僅僅滿足於描寫事物,僅僅可憐地勾畫事物的線條和麵積,這雖然自稱現實主義,其實離現實十萬八千裏;它使我們十分貧乏,十分憂愁,因為他突然將我們現在的“我”與過去和將來完全割斷,而真正的文學應該是使“我”既能保存著過去的本質,又激勵“我”在將來再次品嚐這個本質。為此,普魯斯特提出了一種迥異於傳統現實主義的新的藝術觀念。
在他看來,憑借情感的記憶,現在“相似的瞬間喚醒了深埋在我心靈深處的遙遠的往日的瞬間”。這種特殊的經驗,這種經驗所給予的全部樂趣,並不是經常出現的,而且就其性質來說,也是暫時的,不穩定的,轉瞬即逝的。為了找回來的東西不再丟掉,為了無限期地保存心靈的狂喜,就隻有仰仗藝術的功能了,即普魯斯特自己所說的,把消逝了的時刻找回來,固定下來,就是重視、認識並把握住離我們現在的生活越來越遠的那種我們真正的生活現實。把對它們的回憶寫出來,那就是文學。據此,普魯斯特把“我”放在一個中心的位置,根據對“我”的內在意識的極其精細的觀察和內省,開創了一種透過人的內在心理去發現、理解真正的生活的心理現實主義。這使得《追尋逝去的時光》迥異於傳統的現實主義文學作品,以其對聯想、記憶、直覺的強調呈現出明顯的現代主義特征,並由此成為開創意識流小說先河的經典之作。
(範方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