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價值和意義
協商民主有助於克服選舉民主的局限性,有助於在更大的範圍上、更深的層次上、更真實的含義上實現人民的民主權利。人民政協囊括各個黨派、各個團體、各個民族、各個宗教、各個界別等方方麵麵的代表人物,充分體現著協商民主範圍廣泛性的特點;人民政協堅持廣泛發揚民主,讓各方麵充分表達意願和訴求並形成共識,充分體現著協商民主過程公正性的特點;人民政協兼顧各方麵利益,既可以從主流意見,也可以從非主流意見乃至反對意見中集思廣益對決策進行論證,充分體現著協商民主意見真實性的特點;人民政協就某一決策進行公開協商,對參加協商者形成一定的約束力,使決策者真正聽到代表群體(或階層)利益的、公正的意見和建議,充分體現著協商民主公開性的特點。
第一,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有利於促進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行為主體涵蓋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各階層等社會各界、各方麵人士。他們以人民政協為組織形式,能整合各群體的利益要求和願望,並能通過參政議政、反映社情民意,充分表達各自所聯係的群眾的具體利益,使各種利益要求通過體製內的渠道經常地、暢通地反映到決策部門,從而有效地協調各種利益關係。以人民政協為組織形式的政治協商製度,能夠充分發揮自身聯係各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各界和少數民族等群眾的優勢,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包容和表達各種利益訴求,有利於促進社會各階層、團體和黨派的有序政治參與。政治協商堅持多數與少數相統一,既反映多數人的普遍願望,又吸納少數人的合理主張,從而能夠比較全麵地反映民眾的利益訴求,整合各群體的利益要求和願望,使各種利益要求通過體製內的渠道經常地、暢通地反映到決策部門。
第二,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有利於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的多黨合作製度。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首先是政黨之間實現磋商交流、達成共識、合作共事的民主製度,主要體現為執政黨與參政黨共商國是。我國政黨製度區別於西方政黨製度的特點就在於: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其主旋律是合作而不是對抗,互相監督也是為了更好地合作共事。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不僅包含平等協商,還包含協助、協力、協同。各政黨既有民主協商的權利,又有協助、協力、協同的義務。加強和完善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有利於發揮中國特色政黨製度的特點和優勢,有利於政局穩定和社會穩定。
第三,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有利於促進黨和國家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不是局部性、方麵性、民間性的民主,而是全局性、綜合性、政治性的民主,對國家和地方的決策既有輔助、參考作用,又有監督、糾錯之功。人民政協位置超脫、智力密集,議政建言既有專業的深度,又有社會的廣度,在人民政協的製度實踐中,由於經過廣泛的民主討論、遵循公開的民主程序,圍繞政策建議的各種分歧最終都通過協商達成共識,使決策建立在廣泛考慮所有人需求和利益基礎之上,從而賦予決策以合法性。由於遵循政治協商的程序,政治決策充分考慮到各種利益需求、主客觀條件,並且經過反複的論證、討論和協商,從而使決策更民主、更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