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第三條道路”這個名詞,其實也是“古(早)已有之”,包括政治領域和詩歌領域的“第三條道路”等等。然而,也許這些“第三條道路”“們”在某些方麵會有相似之處,但其實卻不一定有多少精神旨趣上的曆史的血脈關聯,我們自然不必拘泥於字麵上的聯係。命名本身往往就有一種誤解的危險,命名注定是在抽象的自為層麵對具體的自在層麵言說,是一個世界對另一個平行世界的言說,因為任何命名都是對現實的一種有時甚至是武斷殘暴的概括,甚至扭曲與掠奪(《命名與必然性》)。然而,也決不能因為言況存在著某種誤讀和誤導的可能便取消言說本身。據說,“人一思索或言說,上帝就發笑”,可是,不能因為上帝發笑,人就不思索和言語了,即使上帝要發笑,人仍然要思索,上帝算什麼呢,如果這個上帝隻知道嘲笑人類的話。有的時候,關鍵不在於言說的內容,而在於言說的方式;不在於言說的態度,而在於言說本身的意義;因為又據說,言說就是人的存在本身。命名當然力圖對現實進行涵蓋和概括,但任何命名都無法涵蓋現實本身的巨大的複雜性和豐富性,現實本身有著太多的層次和細節,歧路和支路,歧異、斷裂和差異,等等,任何命名和概括都隻能是試圖盡可能更有效地貼近和解釋現實,但卻不可能是現實本身而越俎代庖地代替現實,如果試圖窮盡現實本身的豐富性和複雜性,那就隻能讓現實本身來發言和顯現自己,命名是無能為力的,隻有現實本身才能宣稱現實本身,而這幾乎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同義反複。同理,任何對詩歌現實的命名都不可能窮盡詩歌現實本身的豐富性,即是說,任何詩歌命名都不可避免地帶有某種裂縫和歧路,逃逸和叛逆,等等。所謂的“第三條道路”如是,所謂的“知識分子寫作”、“民間寫作”等亦複如是。第三條道路是對詩歌現實的某種抽象,但卻不是詩歌現實本身,這是我們不得不予以注意的。許多無謂的爭論之所以屢屢爆發,原因之一就是沒有意識到這些常識,而將命名與現實等同起來了。

然而,也決不能因為命名的涵蓋性有其限度而完全取消命名的積極意義。至少,能夠說明一部分被動或主動地統攝於一個命名之下的詩歌現實,盡管也許不能說明被動或主動地統攝於這個命名之下的所有詩歌現實,包括詩人的詩歌觀念、詩歌評論家的主張、以及詩歌創作的現實文本等。事實上,這正是“第三條道路”所強調的包容性,即超越看似涇渭分明而壁壘森嚴的詩歌“山頭”或“第幾方麵軍”等。其實,所謂的詩歌流派如果落實在組織、路線、立場等之上,那是很可疑的,而應該落實在寫作姿態(盡管有些人在寫作時根本就沒有刻意地意識到而隻是自然而然地體現出這種寫作姿態和精神旨趣。當然不是所謂的政治立場)、詩歌理念(就“第三條道路”而言,這些必然是開放寬容的,而非排斥壓迫的)、寫作風格(總體上的多樣化與具體層次上的深度開掘並存)等之上。所以,所謂的“第三條道路”的詩歌流派之說也隻能在這個意義上成立。“第三條道路”並非是另立山頭。換言之,“第三條道路”詩歌流派是以流派的命名來取消流派本身,用一個時髦的詞來說,就是流派的言說自我解構了流派的實質。正如多元化的一元主義或原教旨主義(即是說,如果多元化頑固地堅持多元化的單一選擇,那就可能蛻變成為一種宗教的原教旨主義,而走向多元化的反麵,即“多元化的一元主義”)是以多元化的一元化言說和選擇的目的是要取消所有的一元化,包括多元化的一元主義。很多事情就是這樣,以言說取消言說,以命名反叛命名,以流派超越流派。事實上,很多的時候我們是不得不言說;是本來沒有路,卻偏偏要說成一條路,盡管並不止一條路,因為路終究是各人自己開拓出來的而有不同的道路和選擇,而這也應該便是第三條道路的意旨所在:各人分別開拓自己的道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盡管有時會重合,但卻不會彙成一條單一而筆直的所謂的“陽關大道”。固然不乏此人此時和彼人彼時可能重合,但在另一時空卻可能再次告別或交叉之後重新向著不同的方向探索,即有可能重合後又分道揚鑣蜿蜒而去等等。彎曲、雜亂、多重、交叉、混亂等才是事物的常態,筆直、條理分明、單純、重合等才是事物的變態,盡管如果將這變態納入混亂的常態之中,就仍然不失為一種常態。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第三條道路”即使是對其他所謂的詩歌流派仍應取包容態度,並不完全取消其積極意義,盡管並不能強迫所有的詩人、評論家或作家等認同他們。即是說,既可以在自身的精神意趣上完全超越流派,卻又並不排斥其他流派及其選擇,盡管我並不一定認同或迎合你的詩歌觀念和姿態,這才是“第三條道路”精神取向的精髓所在——事實上,自山主義亦複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