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宋翔鳳的《論語》學(8)(1 / 3)

從上麵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宋翔鳳的《論語說義》帶有明顯的漢學風格。但是,他並不反對宋學,他以性與天道為孔子微言,從《易經》來言性與天道,而性與天道其實就是儒家的性理之學,也就是宋學最喜講求的內容。他的特別推重《中庸》、《大學》、《孟子》,一生重視《論語》的研究,與宋學重視四書亦暗自相合。所以,在《論語說義》中我們沒有看到宋翔鳳關於批評宋學的隻言片語。此外,正如陳鵬鳴的《宋翔鳳經學思想研究》所指出,宋翔鳳對宋學的代表人物二程、朱熹十分尊崇,以程朱等人所講的性命義理之學有益於實用,“最為學問入門要路”,後來的學者隻要掌握此論,便可“不流於釋氏”;朱熹所闡發的《大學》之道,“合之於《中庸》、《孟子》之義,無不合……朱子之學,自足繼往開來,非他儒所能及”。(《過庭錄》,中華書局,1986年,第212頁。)充分肯定程朱理學對於儒學的巨大貢獻。這些都說明宋翔鳳的經學既有明顯的漢學風格,但對宋學同樣兼蓄並收。

同時,宋翔鳳的《論語說義》雖然就主要傾向來說是以發揮微言為主,多據《公羊》等今文典籍為說,而否定古文經學;但是,宋翔鳳的否定古文經學,卻不是完全否定,他時也采用古文經學之說。除前麵所引《左傳》的除舊布新之說,在《論語說義二》等書中也有數次引《左傳》為說的記載。在《論語》的齊、魯、古三家中,宋翔鳳不僅采用《古論語》,有時還在今、古文之間從古不從今,如《論語·顏淵》載:子曰:“片言可以折獄,其由也。”古文家訓折為哲,《魯論語》讀為“折”,訓為製,宋翔鳳以為當“從古也”(宋翔鳳:《論語說義六》,《皇清經解續編》卷三九四,第8頁。)。《毛詩》也是古文家說,宋翔鳳亦時采以為說,如於《論語·泰伯》孔子曰:“有婦人焉,九人而已”,宋翔鳳就取《毛詩》說為解。在關於武王的年齡問題上,克殷之歲《文王世子》今文說為九十七歲,《周書》古文說武王六十餘歲,如按今文說,武王作《大誓》時已有95歲,其母當有百餘歲。“《周書》屬古文,《史記》多古文說,故與今文家不同,揆之於事理,古文說是。馬鄭說《論語》亦古文……賈生書稱成王二十即天子位,亦於今文說不同,當同是古文說”(宋翔鳳:《論語說義四》,《皇清經解續編》卷三九二,第10頁。)。有時他甚至認為古文經學與今文經學都是七十子之學,同出孔子,他在論《詩經·關雎》時就說:“是說《關雎》者有二義,樂而不淫,毛學之所傳也;哀而不傷,魯學之所傳也,兩家皆出七十子之遺學,同出孔子。”(宋翔鳳:《論語說義二》,《皇清經解續編》卷三九〇,第17頁。)

宋翔鳳的兼采古今、漢宋,並不是無古今、漢宋之分,更不是古今、漢宋並重。在漢宋、古今中,宋翔鳳在觀念上是以今文經學為主,在治學方法上是以漢學為本,對宋學、古文經學的兼采隻是次要的方麵。宋翔鳳所以兼采漢宋、古今,與他“揆之於事理”的治學觀念有直接關係。他認為古代典籍各家異說,同一問題有數家之說,遇到這樣的情況,不應該僅據古今、漢宋以斷是非,而應據“事理”為斷。他說:“古今文家說者各異,在讀書者折其衷矣。”(宋翔鳳:《孟子趙注補正三》,《皇清經解續編》卷四〇一,第21頁。)周秦百家之言,多托之於孔子,互相矛盾之處更多,“後之學者,亦但求其當於理而已”(宋翔鳳:《大學古義說一》,《皇清經解續編》卷三八七,第10頁。)。因此,宋翔鳳的著作中常見“以情事推之,昭然可見”(宋翔鳳:《孟子趙注補正四》,《皇清經解續編》卷四〇二,第10頁。),“理是而文恐非”(同上。)等語。正是有了這樣的治學觀念,所以,宋翔鳳在武王的年齡等問題上,能夠經過“揆之於事理”,而斷定“古文說是”,並采古文經學以為說。如果將此觀念貫徹到底,則無論古今、漢宋,都必須以“揆之於事理”為判定標準,何有古今、漢宋之分?宋翔鳳的這一觀念是清代漢學實事求是觀念的具體化,對於打破學術中的門戶之見有積極的意義。但是,宋翔鳳沒有能夠將此觀念貫徹到底,尤其是在《論語說義》中,他不僅是以今文經學的觀念為主,還時常以今古文經學的不同來評判是非得失,就與他自己說的“揆之於事理”背道而馳了。此外,今文經學與宋學有較多相通之處,而清代的漢學與古文經學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係,這也是宋翔鳳所以能夠兼采古今、漢宋的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