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述祖在論《春秋》時,時常把《春秋》之義與《夏時》之等相比附,這不僅見於上麵所引的文字。在其他地方,他也常常有所論說。如他說:
《夏時》亦孔子所正,《夏時》之取夏四時,猶《春秋》在取魯史也。(莊述祖:《夏小正音讀考序》,《夏小正經傳考釋》卷首,第5頁。)
莊述祖認為《夏時》為孔子所定,而孔子定《夏時》取夏代四時時令,如同著《春秋》取魯史一樣。因此,夏代四時如魯史,《夏時》猶《春秋》。孔子在《春秋》著其義,而在《夏時》著其等。如《夏時》大正、小正、王事三等之例,即《春秋公羊》三科之義,《春秋公羊》之三統即《夏時》之三正:
曷謂王十有一月?通三統也。周以十一月為正天統也,殷以十二月為正地統也,夏以十三月為正人統也。記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三統建興,天地之始,故《春秋》三微之月皆書王,以是見承天統者不可不慎也。(《明堂陰陽夏夏小正經傳考釋·夏時說義下》卷三,第15-16頁。)
所不同的是《夏時》是繼治而作,《春秋》則是繼亂而作。他說:
《夏時》推原終始之運,本其所以興,曰:“正月啟蟄。”猶戒之以所以廢,係之十有二月,曰:“隕麋角。”十有二月隕麋角,失閏也。《春秋》再書十有二月螽,終以西狩獲麟,麟者周之瑞獸也。《春秋》繼亂反諸正,當修文王之政,《夏時》繼治失其道,是為十有二月隕糜角。得失之戒昭昭明甚。(莊述祖:《夏時說義下》,第19頁。)
《夏時》與《春秋》的繼治與繼亂雖然正反不同,但都是孔子所要告訴人們的聖人之道。所以,二者又是相通的:“竊以為《夏時》之等,猶《春秋》之義也。故準何邵公《公羊春秋》條例,睎隱括就繩墨。”(《大戴禮記夏小正考異後記》,《夏小正經傳考釋》卷一,第2頁。)
莊述祖還把這一比附擴大到五經:
故《易》終未濟,《書》終《秦誓》,《詩》終《商頌》,《春秋》終西狩獲麟,《夏時》終於隕麋角。戒之哉,戒之哉!(莊述祖:《夏時說義下》,第19頁。)
《易》非卜筮也,《春秋》非記事也,《夏時》非記時也。聖人之於經,所以觀三代之道也,天地之德也,聖人之心也。《易》之卦也,《春秋》之義也,《夏時》之等也,一也。(莊述祖:《夏時說義下》,第1頁。)
他認為,《易》的卦、《春秋》的義,《夏時》的等,都是聖人之心的體現,所表現的都是天地之德,三代之道;而《易》64卦以未濟終,《書》以《秦誓》終,《詩》以《商頌》終,《春秋》終於西狩獲麟,《夏時》終於十二月的隕麋角,都是蘊含著孔子所要昭戒人們的聖人之道。莊述祖的這些比附,帶有以《春秋》之義來貫通五經的觀念,而他於《春秋》三傳最推許《公羊》,所以,他的以《春秋》之義來貫通五經,實際上是以《公羊》為主的。劉逢祿的以《公羊》統宗五經,明顯地受到莊述祖這一思想的影響。
從莊述祖的經學思想中可以看出,他與伯父莊存與有很大的不同。李兆洛曾論二人學術說:“宗伯(莊存與)如泰山洪河,經緯大地,而龍虎出沒,風雲自從;大令(莊述祖)如窮島極徼,宙合未通,而奇險所辟,跬步皆實,蓋有積精致神之詣焉。"(《珍藝宧遺書序》,《珍藝宧遺書》卷首。)而從清代經學發展的軌跡來說,莊述祖的經學思想盡管有既以漢學為根株,又有說經宗西漢的不協調,但是,他的重視今古文經學的區分,推許《公羊》學的有家法,尊崇董仲舒、何休,以《春秋》之義貫通五經,批評劉歆的作偽等觀念,則將清代以《公羊》學為中心的今文經學向前大大推進了一步。這些思想經劉逢祿的發揮,形成了以《公羊》學為宗的經學體係。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莊述祖雖然與莊存與一樣都以發揮聖人之義、三代之道為歸宿,都推重董仲舒與何休,但是,莊存與是重大義而輕微言,莊述祖則開始轉向對微言的相對重視,這一轉變正是劉逢祿經學思想形成的必要資源。故深於莊氏家學研究的蔡長林將莊述祖視為莊氏家學的轉折人物,是合於清代經學史發展的準確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