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與《公羊》學的異同
《春秋正辭》的基本思想是以《公羊》為主,這是毫無疑義的。但是,要真正理解《春秋正辭》,必須具體地說明《春秋正辭》究竟吸收或舍棄了《公羊》學哪些思想,其吸收有何不同之處,其舍棄有何意義等。我們可以從由構成《公羊》學哲學的孔子改製說、政治學的大一統說、曆史學的三統說三世說這三大內容來作一分析。
首先,關於孔子改製說。漢代《公羊》學的孔子改製說由三個論點組成,一是孔子素王說,以孔子為有德無位的素王;二是孔子王魯說,以孔子緣魯以言王義;三是《春秋》新王說,以《春秋》為改製的“俟後”之作。而莊存與對這三個論點幾乎都沒有吸收。
莊存與雖然承認孔子受命於天的聖人,但卻不講孔子素王說。他說:
大哉受命!釗我至聖,弗庸踐於位,皇惟饗德,乃配天地。(莊存與:《春秋正辭·敘目》。)
莊存與承認孔子受命於天,具有德配天地的崇高地位。可是,他隻說德配天地的孔子為至聖,即聖人之極,而不說孔子是受命於天的素王。隻稱孔子為至聖,而不說孔子是素王,是莊存與與《公羊》學在孔子素王說上的區別。
對於王魯說,莊存與在釋隱公七年“滕侯卒”及隱公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時說:“滕侯、薛侯,《春秋》當新王也,滕子、薛伯,親周也,《公羊》家識之矣”(莊存與:《春秋正辭·諸夏辭第五》卷七。)。這裏雖然有涉及《公羊》學的王魯說的含義。但是,莊存與隻是說《公羊》家有此一說,而沒有明確刊登其說。而他在許多《公羊》學講的王魯地方,都不僅不采其說,反而予以否定。如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儀附盟於篾”,何休是用王魯之說為解,認為此條是孔子王魯的筆法體現,而莊存與則是用隱公有違孝道來解釋,認為是孔子對魯隱公的批評(莊存與:《春秋正辭·內辭第三中》卷四。)。又隱公二年,“春,公會戎於潛”。何休說:“所傳聞世,外離會不書,書內離會者,《春秋》王魯,明當先自詳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也。”莊存與則說:“欲公修魯公之法,而謹諸侯之度也。實逼處此,度外置之,治內治外之謂何也?”(莊存與:《春秋正辭·外辭第六》卷八。)認為此條之義不是說王魯,而是要求隱公謹諸侯之度。又隱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何休說:“不言薨者,《春秋》王魯。死當有王文,聖人之為文辭孫順,不可言崩,故貶外言卒,所以褒內也。”莊存與則說:“《春秋》之辭,於我君曰公薨,於人之君爵之,而皆曰卒。尊己卑人,本臣子之恩自致於君親,而不貳其敬,義之大者也。豈曰托王於魯哉?”(莊存與:《春秋正辭·諸夏辭第五》卷七。)以為此條之義也非王魯說,而是講的親親之道。這說明莊存與對王魯說,基本上是予以否定的。
莊存與有“《春秋》當新王也”(同上。)之說,但此說是以《春秋》繼承了堯舜三代聖王之道,而使後世新王有所遵循的萬世不變的大法,所謂“當”隻是“相當於”之義,而不是《公羊》學說的《春秋》是孔子以素王身份,為繼周的新王所立之法。同是《春秋》新王說,《公羊》學強調的是《春秋》改製的意義,而莊存與則講是對堯舜三代聖王之道的總結。他說:
《春秋》應天受命作製,孟子輿有言天子之事,(孟子有言《春秋》為天子之事,故此處“輿”字疑為衍文。)以托王法,魯無愒焉;以治萬世,漢曷觀焉。(莊存與:《春秋正辭·奉天辭第一》卷一。)
愒訓為貪。《春秋》新王說,發端於孟子的《春秋》天子之事。但是,莊存與認為孟子之說,隻是從孔子受天命而製作了治萬世的王法而言。這個王法也就是堯舜三代的聖人之道,而不是漢代《公羊》學的王魯說與所謂為漢製法。他在論說夏征舒弑陳靈公時,就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
《春秋》天子之事也。罪其君父,所以正本也。故曰: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弑之誅,死罪之名。(莊存與:《春秋正辭·誅亂辭第八》卷一〇。)
在莊存與的思想中,能用來“正本”的隻能是聖人之道。不僅如此,莊存與還特別強調隻有君王才能改元立製,否則,就是篡殺之誅,死罪之名,“惟王者改元立號,庶邦丕享,則爵命諸侯,天子之事也雲而。苟非其人,天無二日,民無二王,不免於篡殺之誅,死罪之名,如其人,如其人”(莊存與:《春秋正辭·諸夏辭第五》卷七。)。因此,他解釋隱公七年,滕子卒,《春秋》書“滕侯卒”,隻是因為“以其子來朝,恩錄其父王者,所不辭也”(同上。)。從書法說,是“貴賤不嫌者同號”,“齊亦稱侯,滕亦稱侯”(莊存與:《春秋舉例》。),並沒有《公羊》學的孔子自己改製立爵,將滕子變為滕侯之義。所以,莊存與並不把《春秋》看成改製之作,而認為是一部撥春秋之亂、反聖人之道的著作:
《春秋》考成敗,錄禍福,譏世卿最甚。故曰:於其無好德,汝雖賜之福,其作汝用咎。以此為上帝之大禁也。(莊存與:《八卦觀象解下》,第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