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結賬——“承上啟下”(1 / 2)

5.1 結賬的意義和內容

1.結賬的意義

結賬是指在將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的基礎上,結算出每個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並將期末餘額結轉至下期的一種方法。

結賬是會計核算工作的又一項重要內容。如果隻記賬而不定期結賬,記賬就失去了意義。結賬可以考察各期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和資金周轉的情況,便於正確計算資金的耗費與產品成本,更重要的是為編製會計報表提供資料。

2.結賬的內容

(1)結賬前,檢查本期內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已全部登記入賬,不能將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延至下期入賬。這是結賬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隻有這樣才能保證結賬的正確性。

(2)調整和結轉有關賬項。對於本期內所有應計和預收收入及應計和預付費用,應編製記賬憑證並記入有關賬簿,以調整賬簿記錄。如將本期所發生的各項收入、費用、成本、支出結轉到“本年利潤”賬戶。

(3)計算各賬戶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在本期全部經濟業務已登記入賬的基礎上,結算出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

注意,不能為了提前編製財務報表而先結賬,也不能先編財務報表而後結賬。

5.2 結賬的方法

結賬的目的通常是為了總結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結賬工作一般是在會計期末進行的,可以分為月結、季結和年結。結賬主要采用劃線法,即期末結出各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後,加劃線標記,並將期末餘額結轉至下期的方法。劃線的具體方法在月結、季結、年結時有所不同。

1.月結

月底應辦理月結。在各賬戶本月份最後一筆記錄下麵劃一通欄紅線,表示本月結束。然後,在紅線下結算出本月發生額和月末餘額。如果沒有餘額,在餘額欄內注明“平”字或“”符號。同時,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或“×月份發生額及餘額”字樣,然後在下麵再劃一通欄紅線,表示完成月結。

2.季結

季末應辦理季結。辦理季結應在各賬戶本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結下麵(需按月結出累計發生額的,應在“本季累計”下麵)劃一通欄紅線,表示本季結束。然後,在紅線下結算出本季發生額和季末餘額,並在摘要欄內注明“第×季度發生額及餘額”或“本季合計”字樣。最後,再在本摘要欄下麵劃一通欄紅線,表示完成季結工作。

3.年結

年終應辦理年結。首先在12月份或第4季度季結下麵劃一通欄紅線,表示年度終了,然後在紅線下麵結算出全年12個月份的月結發生額或4個季度的季結發生額,並在摘要欄內注明“年度發生額及餘額”或“本年合計”字樣,並在“本年發生額及餘額”或“本年合計”下麵通欄劃雙紅線。年度終了,要把各賬戶的餘額結轉到下一會計年度,並在摘要欄內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簿的第一行餘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字樣。

5.3 結賬的主要程序

為了總結一定時期內,如月份、季度和年度經濟活動情況,必須按月、季、年進行結賬。簡單地說就是結清賬目,即把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後,將各種賬簿記錄的經濟業務結算清楚,結出本期發生額合計和期末餘額,或將餘額結轉下期,以便編製會計報表,分清上下期會計記錄和分期繼續核算。

結賬的主要程序包括:

第一,做好結賬前的準備工作。

(1)認真檢查本期內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已經全部記入了有關賬簿,若有遺漏應補記。注意隻有在上述前提下,才能辦理結賬手續,既不允許為了趕編報表提前結賬,也不能把結賬工作有意推遲。

(2)應由本期承擔的費用和收入,填製憑證登記入賬;不應由本期承擔的費用和收入,本期不考慮。

(3)結轉應結轉的賬目。例如:期末製造費用應結轉計入“生產成本”;本期完工產品應由“生產成本”結轉至“庫存商品”。

(4)檢查應由本期清償的債權、債務是否辦妥清償手續。如已計入“應交稅費”賬戶的欠稅,應及時上交;月終催收各項應收款項。

(5)檢查應由本期提存的款項是否如數提存。如應交消費稅和所得稅是否計算提存,記入“應交稅費”賬戶。

(6)認真對賬,以保持賬麵記錄正確,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和賬實相符,以便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