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對賬——“糾錯查弊”(1 / 3)

4.1 對賬的作用

對賬是指會計核算中對賬簿記錄所進行的核對工作。通過對賬,可以保證各種賬簿記錄的真實與完整,有利於做到賬證、賬賬、賬實相符。

會計核算是一項嚴密細致的工作,它有一套特有的核算方式和體係,在核算資料之間存在著相互依存、相互銜接、相互驗證的聯係。這種內在的相互關係,就為對賬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對賬工作一般可分為內部對賬和外部對賬兩個方麵。

1.內部對賬

內部對賬是指對本單位內部的賬證、賬賬、賬實之間的核對,內部對賬通常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如在月末、季末、年終等時間進行。

2.外部對賬

外部對賬是指凡與本單位有結算關係的單位彼此進行的核對,如金額和收付時間是否相符。有經常往來關係的單位,一般每月核對一次,如銀行存款對賬。外部對賬有的由對方主動來進行,有的則由本單位主動來查對,其中對一些必須進行查對的款項,可隨時查對。

如實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情況,是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但在實際工作中,有時難免會發生各種差錯和賬實不符的情況,如在編製記賬憑證時的差錯,記賬或過賬時的差錯,數量或金額計算時的差錯,以及在財產清查中發生盤盈、盤虧等。發生這些差錯或發現的溢缺,都必然造成賬證不符、賬賬不符和賬實不符等現象。這些現象的產生,有的是由於手工操作失誤而造成的,有的是由於會計人員疏忽大意,有的卻是某些人員的不良行為或某些財產物資的自然原因所造成的。因此,企業在結賬之前,就有必要核對各種賬簿的記錄有無差錯。這種賬前各種賬簿記錄的核對,就稱為“對賬”。

對賬是會計工作中一個重要環節,隻有核對賬證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如實地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情況,才能提供符合實際的會計信息。

4.2 對賬的主要內容

對賬就是核對賬目,是指會計人員對賬簿記錄進行核對的工作。在實際工作中,難免會發生各種各樣的差錯,如填製憑證的差錯、記賬或過賬的差錯、存貨收發中的差錯等。而會計核算的首要原則是客觀性原則,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通過對賬,可以及時發現賬務處理過程中的錯誤,以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最終為編製會計報表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核算資料。對賬是會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賬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就是將各種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以求賬證相符,這是保證賬賬、賬實、賬表相符的基礎。

(1)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款記賬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相核對。

(2)明細分類賬與全部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相核對。

(3)總分類賬與據以記賬的憑證相核對,可以是科目彙總表或分類彙總記賬憑證,也可以是全部收款、付款、轉賬憑證。

2.賬賬核對

賬賬核對就是對本單位各種賬簿之間的記錄進行核對,以求賬賬相符。賬賬核對的具體內容包括:

(1)總分類賬全部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合計核對相符。

(2)總賬各賬戶的期末餘額與其所屬的各明細賬的期末餘額合計數核對相符。

(3)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應與總賬中現金賬戶、銀行存款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核對相符。

(4)會計部門的各種財產物資明細賬的期末餘額,與財產保管部門或使用部門的財產物資明細賬的期末餘額核對相符。

3.賬實核對

賬實核對是對各種財產物資的賬麵餘額與實有數核對。核對的具體內容包括:

(1)現金日記賬的賬麵餘額應與庫存現金實有數逐日核對相符。

(2)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借款明細賬的餘額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3)各種財產物資明細賬的賬麵結存數量應定期與財產物資實存數核對相符。

(4)各種應收、應付賬款明細賬的賬麵餘額應與有關債權人、債務人的明細賬記錄核對相符。

4.賬表核對

賬表相符是指賬簿記錄與據其編製的各種會計報表有關數字相符,以保證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可靠性。

《會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各單位的對賬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4.3 錯賬的查找方法

如果賬簿記錄有誤,應及時查找。查找錯賬,可采用兩種方法:一是抽查法;二是詳查法。

1.抽查法

(1)差數法。

差數法即是根據錯賬的差數,回憶查找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和賬簿、憑證中,有無與錯賬相同的數字,這種辦法對於發現漏記賬目最為簡便。例如,一筆業務隻在借方賬戶做了記錄,而貸方賬戶則漏記了,或者相反,則差數即是漏記賬目的數字。

(2)除2法。

除2法即是先將差數用2來除,如果能除盡,有可能是一方重複記錄的錯誤,且商數就可能是重記的數字。因為如果記賬記錯了方向,如應記貸方的記成了借方或者相反,就使一方的合計數加大,而另一方的合計數減少,其差數正好是記錯了方向數字的一倍。例如,已查明,借方合計數大於貸方合計數360元,除以2得180元。這時就可以查找有無一筆180元的貸方記錄被錯記為借方記錄。

(3)除9法。

除9法即先將差數用9來除,如果能除盡,可能屬於下列兩種情況之一。

①順序錯位。

例如,將300寫成3000或30000、30以及3等,這樣就將原來的數字擴大或縮小了9倍、99倍等。因此,如果差數能被9或99以及999等除盡,則所除得的商數就是錯位的數字。根據商數或者將商數擴大或者縮小10倍、100倍、1000倍等之後,就能查找到寫錯的數字。例如,已查明,借方合計數大於貸方合計數2700,用9來除商數為300倍,這時就查有無一筆3000的貸方記錄錯記為300.

②相鄰兩個數字顛倒。

例如,將98寫成89,將345寫成354或者435等等,它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兩位數的兩個數字顛倒,其差數都是9的倍數,被9除以後的商數正好等於這個兩位數中的兩個數字的差額。例如,把98顛倒為89,其數為9(98-89),差數除以9所得商數為1,顛倒的兩個數字之差也為1;又如,把13顛倒為31,其差數為18,用18除以9所得商數為2,顛倒的兩個數字之差也為2……這種情況很多,為了使用方便,特列“兩位顛倒便查表”,如表4-1所示。

根據表4-1,當出現錯賬時,可推斷有哪些兩位數中的兩個數字之差等於所發生的差數除以9後的商數,並據以查找記賬金額中的這個顛倒數。例如,已查明,借方合計數大於貸方合計數36,除以9商數為4,根據這個商數,見表中第4行,則有可能貸方是把84寫成48,或者把73寫成37、62寫成26、51寫成15、95寫成59等等。又在記賬金額中查到有51,則就有可能是這個數顛倒為15.

個數字顛倒,其差數被9除以後,若得到商數是一位數,則是這個數中最末兩個數字顛倒。若得到商數是兩位數,個位是0,則是這個數中的百位與十位數顛倒,若得到商數是三位數,且個位與十位均為0,則是這個數中的千位與百位顛倒,由此類推。例如,經查明,借方合計數大於貸方合計數630,除以9商數為70,則查記賬金額中是否有一筆三位或三位以上的數中百位與十位數弄顛倒了。

2.詳查法

詳查即全麵檢查。當用抽查法仍不能找出錯誤所在時,就可考慮采用這種辦法。詳查法可以分為順查法和逆查法兩種。

(1)順查法。

順查法指按照記賬順序,以原始憑證開始,逐步查到賬戶發生額及餘額試算平衡表為止。首先,核查記賬憑證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相符,憑證中數字與合計的計算有無差錯;其次,將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有關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及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檢查有無漏記、重記及錯記等情況。最後,檢查賬戶發生額試算表的抄寫是否正確,結算是否正確。

(2)逆查法。

逆查法指按照記賬的相反順序,從賬戶發生額及餘額試算平衡表開始,一直查到原始憑證為止。首先核算賬戶發生額及餘額試算平衡表中的數字及抄寫是否正確;其次,逐筆核對有關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是否相符;最後,核查記賬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是否相符。

4.4 錯賬的更正方法

記賬出現錯誤時,不能隨意塗改,必須按照規定的辦法予以更正。更正方法主要有:劃線更正法、紅字更正法、補充登記法。

1.劃線更正法

這種辦法主要用於更正在結賬前發現的賬簿記錄中的文字或數字錯誤。更正時,在錯誤處劃一紅線,以示注銷。劃線時,要劃出錯誤文字或數字的整個數碼,不能隻劃其中個別數碼。然後在紅線上空白處填上正確的數字或文字,並由更正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以示負責。例如把203.68誤寫為223.86,則應作如下更正:

2.紅字更正法

這種辦法主要適用於以下情況:記賬憑證用錯了會計科目,借貸方向記反了,記賬金額書寫錯誤等。其更正辦法是:

(1)填製一張內容與錯誤憑證完全相同的金額是紅字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中注明“更正×號憑證錯誤”,並據以用紅字金額登記入賬,衝銷原有的記錄。

(2)用藍字填製一張符合經濟業務內容的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入賬。

[例]某企業銷出一批商品,計500元貨款已通過銀行收到。會計人員在填製記賬憑證時,誤將金額寫成5000元,並已據此登記入賬。原錯誤會計分錄見表4-3所示。

更正時,將多記金額4500元,用紅字填製一張與原錯誤記賬憑證內容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其會計分錄見表4-4所示。

把此記賬憑證登記入賬後,有關賬戶中的原錯誤記錄便得到更正,如表4-5、表4-6所示。

此辦法主要用來更正當記賬以後,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正確,但所填金額小於應填金額而產生的錯誤。更正方法是:將少記金額用藍字填製一張與原錯誤記賬憑證內容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中注明“更正×月×日第×號憑證錯誤”。並據以用藍字登記入賬,以補充原少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