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從擴大企業自主權到實行工業經濟責任製的回顧(1 / 3)

2003年10月

企業改革與發展在經濟體製改革與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增強企業活力,特別是增強全民所有製的大、中型企業的活力,是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製改革的中心環節”,從而明確了企業改革的突出地位。企業改革促進了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改革,初步解決了政企分開,“兩權分離”等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從理論和實踐上突破了計劃經濟的傳統觀念,使企業成為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市場競爭的主體。計劃、財政、稅收、金融、外貿、價格,政府機構、人事勞動、工資分配、社會保障、法製建設等等一係列改革,為企業改革創造了條件。企業改革與經濟領域各方麵的改革互相促進,互為條件,不斷深化,推動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提出的改革的決策,首先從農村改革開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取得了明顯的效果。農村改革的成功,為城市經濟體製改革積累了經驗,得到了啟示,在此情況下,開始了城市經濟體製的改革,城市改革從企業改革抓起。

企業改革從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開始,從分配製度改革入手。《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指出,過去僵化的經濟模式“造成了企業缺乏應有的自主權,企業吃國家的‘大鍋飯’、職工吃企業的‘大鍋飯’的局麵,嚴重壓抑了企業和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社會主義經濟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當前最迫切的是擴大廠礦企業和生產隊的自主權,使每一個工廠和生產隊能夠千方百計地發揮主動創造精神”;“革命精神是非常寶貴的,沒有革命精神就沒有革命活動。但是,革命是在物質利益的基礎上產生的,如果隻講犧牲精神,不講物質利益,那就是唯心論”。從擴大企業自主權、建立經濟責任製、企業整頓、企業領導體製改革到企業分配製度改革、加強企業管理、加快企業技術進步、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資金、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等等;從計劃經濟和有計劃商品經濟體製下推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下的企業製度創新,結構調整、股份製、規模經營、集團化發展等等,鄧小平都有重要的論述。特別是1992年春天他的南巡重要講話,給我們留下了極其寶貴的精神財富。他指出:“看準了的,就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判斷的標準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這些重要指示,極大地促進人們思想的解放,對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充滿信心。

企業改革的發展曆程,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到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1979年-1984年)。主要是進行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試點,實行經濟責任製。也可以說是簡政放權,為企業鬆綁;從分配入手,探索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職工三者利益關係,探索克服企業吃國家“大鍋飯”、職工吃企業“大鍋飯”的途徑。第二階段,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以後到黨的十四大(1985年-1992年)。主要是改革企業經營方式,建立企業經營責任製,增強企業活力,探索“兩權分離”的途徑。在這個階段中,進行了以稅代利、稅利分流的探索,實行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稅改革,推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和企業租賃經營形式等。在企業領導體製方麵製定了全民所有製企業的《廠長工作條例》、《企業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和《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簡稱“三個條例”),進而產生了我國第一部《企業法》。第三個階段,黨的十四大(1992年)以後,企業改革進入轉機建製、製度創新階段。1993年,《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幹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是企業改革的方向,並提出到20世紀末,國有大中型企業基本實現現代企業製度的目標。隨後,1993年12月頒布了我國第一部《公司法》。

現就企業改革的發展過程、主要經驗及貫徹實施的領導詳述如下:

第一部分 擴大企業自主權

(一)四川省率先進行100戶企業的改革試點

工業企業的改革是從四川省開始的。1978年第四季度開始,中共四川省委選擇了重慶鋼鐵公司、成都無縫鋼管廠、寧江機床廠、四川化工廠、新都縣氮肥廠、南充綢廠等6戶企業進行擴大自主權的試點,辦法是給這些企業分別製定了當年增產增收的目標,允許他們在實現目標後,提留少量的利潤。到年底,這6戶試點企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1979年初,四川省委批轉了省經委黨組《關於擴大企業權力,加快生產建設步伐的試點意見》(簡稱“十四條”),批準對四川化工廠等100戶企業進行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十四條”的主要內容是:

第一,規定企業必須承擔的經濟責任。主要有:1.全麵完成國家計劃,抓好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利潤;2.因經營管理不善而沒有完成當年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企業,要扣發企業黨委書記、廠長不超過15%原本人標準工資;3.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對於超儲積壓的資金收取高額利息;4.在實行“五定”(產量、品種、質量、利潤、供貸合同)的基礎上,試行經濟合同,互負經濟責任。

第二,規定企業在6個方麵的經濟權利。①企業在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可按照國內市場和出口的需要,組織增產和接受來料加工。②可以在征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後,銷售物資、供銷、商業部門不收購的產品;試製的新產品可以自己組織展銷。③全麵完成國家8項經濟技術指標的試點企業,可按年工資總額或計劃利潤指標,進行計劃內利潤留成(5%)和超計劃利潤留成(石油、電力企業按15%,煤礦按25%,其他企業按20%);④固定資產折舊中企業留用的部分由40%提高到60%;企業留用更新改造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小額貸款;企業用更新改造資金和企業基金發展技術,采用新工藝、新設備而新增的利潤,兩年內全部留在企業作為企業基金使用。⑤完成8項國家經濟技術指標和供貨合同的企業,按職工標準工資總額提取10%至20%的獎金;完成產量、質量、消耗、利潤和供貨合同的企業,可按職工標準工資總額提取8%至10%的獎金;企業還可根據超額完成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多少,提取超額獎金。⑥凡是有條件增加出口產品和引進國外新技術、新設備的企業,經省主管部門同意後,可與有關廠商進行聯係、洽談、交流情況;有條件的,可以采取利用外資、對外裝配加工和補償貿易等辦法,增加出口產品和引進技術;出口產品的外彙收入,企業可按國家的規定進行分成。

概括起來說,這些試點企業開始擁有了部分的計劃權、利潤留成權、資金運用權、產品銷售權和勞動人事權。這在當時來講,是實踐性的。1979年12月,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搞好地方工業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十二條”),決定從1980年起,第一批試點的100戶企業中的54個改為執行“十二條”,同時,新批準了一批企業按“十四條”進行試點。“十二條”新增加的主要內容是:

①把原來從工資總額或計劃利潤和超計劃利潤中提留企業基金,改為利潤全額分成。1980年四川省54個執行“十二條”的企業核定的分成比例為18.67%。利潤留成資金主要用來建立生產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分成比例核定後,原則上3年不變。②企業提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由1979年的60%擴大到70%,固定資產原值在100萬元以下的企業不上繳折舊費。③企業利潤留成建立生產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的比例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但企業基金應主要用於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其次用於修建職工住房和其他集體福利項目,少部分用於職工獎勵。④企業可以將生產發展基金同固定資產折舊費、大修理費和固定資產轉讓費捆在一起使用。⑤企業可以投資發展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⑥企業可以根據國家計劃和市場需求來確定企業的生產計劃和產品結構;企業有權在規定的範圍內決定產品的價格。

四川省企業改革調動了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改善了職工的生活。由於擴權,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發生了變化,按客觀經濟規律運營的自覺性和能動性得到了增強。增強了企業克服困難和發展生產的能力;增強了企業適應市場的能力;增強了企業自我更新改造的能力;增強了企業自主管理的能力。特別是企業管理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開始樹立了經營觀念、市場觀念、競爭觀念和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觀念,企業的各項管理基礎工作得到加強。在管理中把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思想政治工作結合起來。一些企業開始實行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製。

(二)國家六部門確定京津滬8戶國有企業進行擴大自主權試點

在四川省企業改革率先起步的同時,全國範圍的企業改革也在醞釀之中。1979年2月19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必須擴大企業權力》的社論,指出:擴大企業的權力,是民主集中製在經濟管理體製上的具體運用。我們提倡企業有自主權,是在集中指導下的自主權。但是,目前總的情況是自主權太小,權力過於集中,所以,當務之急是擴大企業的自主權。

1979年4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擴大企業的自主權,並且要把企業經營的好壞同職工的物質利益掛起鉤來。4月13日至20日,國家經委在京召開企業管理改革試點座談會,提出擴大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具體措施。①主管部門要把企業的產品方向、生產規模、燃料動力和主要原材料來源及協作關係盡快確定下來。②國家對企業主要考核產量、質量、利潤和供貨合同執行情況。③企業所需的物資條件必須保證,燃料、原材料有節餘時,企業可以增產適銷對路的產品。④按國務院的規定試行利潤留成辦法。企業用取得的利潤留成建立生產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並按照規定的開支範圍,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靈活運用。⑤從1979年開始,折舊基金70%留給企業。⑥除重大新產品的試製費用由企業報請上級部門批準撥付外,新產品試製費用可以根據各企業的實際情況,按一定比例從企業實現的利潤中留用。⑦企業有權申請產品出口,參與外貿部門同外商的談判,並按國家規定取得外彙分成。⑧企業在招工計劃內,按當地勞動部門指定的地區,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考工標準,擇優錄取職工。⑨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明顯經濟效果的,在生產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可以給予獎勵;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企業有權給予必要的處分,甚至開除。⑩企業在經營管理好、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有顯著提高、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的前提下,在調整工資時,經上級機關批準,職工的升級麵可以略高於同類企業平均水平。在定員、定額內,企業有權根據精簡、提高效率的原則和實際需要,決定自己的機構設置,任免中層以下幹部。會議將上述內容形成了《關於企業管理改革試點座談會紀要》。

1979年5月25日,國家經委、財政部、外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物資總局、國家勞動總局六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轉發了這個會議紀要,並確定在首都鋼鐵公司、北京內燃機總廠、北京清河毛紡廠、天津自行車廠、天津動力機廠、上海汽輪機廠、上海柴油機廠、上海彭浦機器廠等8個企業進行企業管理改革試點。為了搞活國營企業,各部門都采取了一係列改革措施。顯然,這8戶企業試點,標誌著企業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正式開始。同時也標誌著各部門的配套改革開始啟動。

這8戶企業試點取得相當不錯的效果。首鋼1980年鐵、鋼、鋼材的產量分別比1979年增長了20.75%、3.97%和8.52%,實現利潤44361萬元,比1979年增長了20.25%,企業留利5467萬元,比1979年增長了83.95%。北京內燃機總廠擴權試點之後,在全國第一個引進全麵質量管理的方法,並把試點內容和全麵質量管理工作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擴權、留利為動力,大力推進全麵質量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1979、1980年,實現利潤分別比1978年增長了25.37%、47.64%。上海彭浦機器廠以擴權試點為動力,進行了企業整頓。一是整頓領導班子,二是以質量為重點,整頓企業管理,企業的麵貌發生了很大變化。1982年與1978年相比較,該廠的產量增長了25.14%、銷售收入增長了34.6%,實現利潤增長了24.3%。天津自行車廠擴權後製定了企業改革的3年規劃,堅持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以學趕上海為目標、以品種質量為重點,運用全麵質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開展“三全”(全麵抓質量、抓核算、抓改造)工作,使企業逐步達到“四化”(工作標準化、生產流程化、生產組織合理化、生產文明化)的要求。擴權後3年中就投產了25個新品種,使高中檔車占總量的45%。產品、品種、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幅度增長和提高。擴權後比擴權前3年利潤平均增長23.9%;上交利潤平均增長8%。在當時國民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京、津、滬8戶試點企業取得這樣的好成績是難能可貴的。

(三)擴大企業自主權工作在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全麵推開

1979年4月,李先念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在國家同企業的關係上,統得太多,管得太死,企業在計劃、生產、物資、勞動、財務等方麵權力太小,缺乏應有的自主權。企業經營好壞一個樣,同職工的物質利益又不結合,使企業容易安於現狀,缺乏競爭性。”“在整個經濟的管理體製上,總的看來是集中過多,計劃搞得過死,財政上統收統支,物資上統購包銷,外貿上統進統出,吃‘大鍋飯’的思想盛行,不講經濟效果。”“擴大企業的自主權,並且把企業經營好壞同職工的物質利益掛起鉤來,對這個問題,現在各方麵的意見比較一致”。這次中央工作會議為擴權政策的製定奠定了思想基礎,明確了方向和原則。

1979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按照《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幹規定》、《關於國營工業企業實行利潤留成的規定》、《關於提高國營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改進折舊費使用辦法的規定》、《關於開征國營工業企業固定資產稅的暫行規定》、《關於國營工業企業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的暫行規定》等5個改革管理體製文件組織試點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和各部門自通知下達後,一律按這5個文件的規定進行企業擴權試點。5個文件為試點工作在全國全麵開展製定了原則和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內容:

1.企業必須保證完成國家下達的各項經濟計劃。企業的各項經濟計劃應由一個主管部門統一下達,並保證企業生產建設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在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允許企業根據燃料、動力、原料、材料的條件,按照生產建設和市場的需要,製定補充計劃。按照補充計劃生產的產品,首先由商業、外貿、物資部門選購。商業、外貿、物資部門不收購的,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自行銷售,或委托商業、外貿、物資部門代銷。企業的生產能力有富餘時,可以承擔協作任務和進料加工、來料加工。

2.實行企業利潤留成。根據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具體情況,確定不同的利潤留成比例。企業留成的比例按照下列各項費用與開支占利潤總額的百分比分別予以核定:①企業按規定從利潤中提取的新產品試製費;②國家撥給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的科研經費和職工技術培訓經費;③按工資總額的11%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④按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開支的獎金。上述各項資金從利潤中留成後,國家不再撥款,也不再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3.逐步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及企業的留成比例。從1980年起,工交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率,要在增加盈利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企業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70%由企業安排使用,30%上繳主管部門在企業間有償調劑使用。固定資產原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小型企業的折舊費全部留給企業。

4.實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製度,向國家繳納固定資產稅。固定資產稅按固定資產原值征收,稅率按不同行業定為每月2%-5%。對於政策性虧損或微利企業,其固定資產稅可以酌情減免。用基本建設貸款增加的固定資產,在還清貸款後開始征收固定資產稅。企業對多餘、閑置的固定資產有權出租或有償轉讓,所得收入隻能用於購置需要的固定資產,不得挪做他用。

5.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製度。為充分發揮銀行信貸的經濟杠杆作用,加速資金周轉,國營企業的全部流動資金逐步由財政撥款改為由銀行貸款。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按不同用途可分為定額貸款、超定額貸款、結算貸款、大修理貸款等。定額貸款是企業生產經營正常周轉所需的最低限額資金,這部分資金經財政部門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和銀行核定後,由財政撥到銀行,銀行以貸款方式供應。定額貸款的利息全部上交財政。超定額貸款指企業生產經營中因季節因素和臨時周轉所需的定額流動資金,其貸款利息是定額貸款的2倍。超儲積壓貸款指企業因生產經營不善造成的超儲積壓物資所占用的資金,銀行對此按照超定額貸款利率加倍計收利息。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隻能用於生產流通過程的周轉,不得挪做他用。

6.鼓勵企業發展新產品。企業新產品的研究、試驗、設計、試製等費用,除增添設備等措施所需的費用仍由企業的更新改造資金開支外,可規定一定比例,從企業實現利潤中留用,留用比例和具體辦法由財政部規定。企業成本和營業外支出中不再開支新產品試製費用。重大新產品試製所需的費用,由企業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撥款。新產品可以委托商業、外貿、物資部門代銷,或由企業自行試銷。在試銷期間,成本高、利潤過低或有虧損的,經批準可減稅或免稅。

7.企業有權向中央或地方主管部門申請出口自己的產品,並按國家規定取得外彙分成。分成可用於進口必要的技術、設備、材料和派人出國考察、實習等方麵的開支。

8.企業有權按照國家勞動計劃指標擇優錄用職工。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製定考試招工標準,經考試招收職工。企業有權對違反廠紀的職工給予開除處分。企業在定員定額內可按實際需要決定自己的機構設置,任免中下層幹部。機構設置不必與上級主管部門對口。

9.減輕企業的額外負擔。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企業攤派各種費用。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向企業抽調人員、設備、材料和資金,否則,企業有權拒絕。經批準借調人員,由使用單位負責工資等費用。

1980年9月2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經委《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批準從1981年起把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工作在國營工業企業中全麵推廣。

1981年4月1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經委、國務院體製改革辦公室《關於在調整中把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進一步鞏固提高的意見》,指出:各地區、各部門、各試點企業要根據中央工作會議精神,對兩年來的擴權試點工作進行一次總結;繼續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工作和進一步把試點企業搞活的有關文件規定;加強對試點企業的計劃指導和監督;完善利潤留成辦法,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的關係;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1981年4月15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工業交通工作會議提出: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采取4種辦法:①已實行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的企業,繼續實行利潤分成;②虧損和微利企業實行減虧包幹或利潤包幹;③小企業逐步實行自負盈虧,以稅代利;④有計劃地在大中城市裏按行業實行利潤包幹。

1981年5月10日,國家經委等單位下發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鞏固提高擴權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提出了10條辦法,其中包括:國務院有關利潤留成辦法要繼續執行;對企業留利過高的,要適當調整;擴權企業要實行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有償占用;在大中城市可以有計劃、有步驟地試行按行業利潤留成的辦法;小企業可逐步實行以稅代利、自負盈虧的辦法等內容。

1981年12月26日,財政部、國家經委頒發了《關於國營工交企業實行利潤留成和盈虧包幹辦法的若幹規定》,提出國家對企業和主管部門實行5種形式的利潤留成和盈虧包幹辦法,即:對生產正常、利潤比較穩定的部門和企業,實行基數利潤留成加增長利潤留成或全額利潤留成的辦法;對潛力較大的微利部門和企業,實行上交利潤包幹、超收分成或留用的辦法;對因客觀原因發生虧損的部門和企業,實行虧損定額補貼包幹辦法;對因調整期間生產任務不足,利潤大幅度下滑的部門和企業,實行超計劃利潤留成的辦法。

通過以上的回顧可以看到,從1979年7月國務院5個擴權文件的下發,到1981年12月針對不同情況而實行的若幹不同的擴權辦法,經曆了一個逐步摸索、總結經驗、不斷修改完善的過程。由於有了這一係列與實踐密切結合的政策、規定,使得企業擴權沿著正確的軌道發展,並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四)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的效果

在津、京、滬擴權試點以後,企業擴權試點工作很快在全國開展起來。到1980年底全國進行擴權試點的國營工業企業有2100多戶。試行各種利潤留成辦法的國營工業企業達到6000多戶,占全國預算內工業企業總數的15%,產值占60%,利潤占70%。據統計,全國試點企業平均總的留成比例是四六開,即企業的利潤留成約占當年增長利潤部分的40%,國家占60%,做到了國有得大頭、企業得中頭、個人得小頭的要求。擴權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活力,即使在1980年國民經濟進行調整,企業麵臨很多困難的情況下,絕大部分擴權企業仍實現了增產增收。

實踐表明,企業改革從分配入手是正確的。正如通常所說的:“企業沒有自主錢,就沒有自主權”。企業如果沒有一定的可以自行支配的資金,就沒有辦法正常運轉。後來的實踐更是證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