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做什麼事都要頭腦冷靜,小心謹慎。因為頭腦發熱,人就容易犯錯誤,尤其是在商場,絕對不允許頭腦發熱、得意忘形,要始終牢記“謹慎”二字。
李嘉誠經曆了香港的衰敗與繁榮,見證了一些商業大亨的興衰。因此,他深深知道在巨額資金的投資方向上,一定要謹慎行事,否則就有血本無歸的可能。
李嘉誠當初踏入房地產行業的時候,房地產雖然還算不上一個熱門產業,但它已經成行成市,還是有一部分人看到了此行業的發展前景。
為了能夠從地產行業中謀得利潤,一些地產商別出心裁,采取了許多有創意的銷假方法。在這裏要首推祖籍廣東番禺的霍英東,賣樓花便是他在1954年首創的銷售方法。
以前,地產商賣樓的方式是將樓房整幢售出或出租,這樣做的好處是賣樓的速度快,不需要花費多少精力便可完成組收工作。但作為商人,他們是不怕麻煩的,隻要有利可圖。通過整幢租售的方式來賺錢已經不能夠滿足他們的要求了,因為他們需要從地產中得到更多的利潤。
賣樓花應運而生,何謂賣樓花?
賣樓花可以說是地產界的一個創舉,它一反以前整幢樓房租售的做法,在樓宇興建之前先將其分層分單位(單元)預售,得到了買家的預付款後,再動工興建。
地產商的這種做法的確高明,可以說是一箭雙雕。一方麵,他們可以用買家的預付款建樓;另一方麵,他們又可以將自己擁有的地皮以及沒有完工的物業拿到銀行按揭(抵押貸款)。那個時候,銀行的按揭製在無形中又為賣樓花的順利進行提供了便利。因為,在當時,銀行有這樣的規定,用戶隻要能夠將首期款(所買樓房樓價的10%或20%)付清,就可以在銀行將該樓宇作為抵押,銀行會替買家把買樓的未付款項一次性付給地產商。銀行能給買樓者提供這樣的幫助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買樓者在未來的若幹年時間內,必須按月付還銀行貸款的本息。
由於售樓花能夠加快資金回籠,資金不足的地產商可以借此來籌足資金,發展自己的事業;資力雄厚的地產商則可以用回籠的資金來購買地皮,快速擴展自己的地產。
於是,賣樓花在港形成了一股熱潮,大大小小的地產商開始紛紛效仿。
麵對地產界的主流新風潮,李嘉誠作為一個地產界新人,他沒有盲目跟進,而是冷靜地分析和研究了樓花和按揭的本質問題。
最後,李嘉誠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在賣樓花的過程中,地產商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銀行也因此承擔著主要風險。地產商和銀行之間有著相互製約的關係,地產商能否從樓花中獲利與銀行休戚相關,銀行的按揭製如何實施直接關係到地產商能夠獲得的利潤大小;反過來,地產業的盛衰對銀行的利益有著直接影響。雙方一榮俱榮,一損皆損。
站在地產商的角度上來看,李嘉誠認為過多地依賴銀行,很可能讓自己陷入被動局麵。但有一點,利潤與風險並存,要想獲得高利潤,就得經受得住高風險。
李嘉誠分析利弊,不願意跟風賣樓花。他給自己訂下了以下原則:如果手中的資金緊張,可以少建或不建,無論如何也不會為了加速建房進度賣樓花;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決不向銀行抵押貸款,或與銀行合作,向用戶提供按揭;不刻意去牟取暴利,物業采取隻租不售的方式。
從李嘉誠訂下的原則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個急功近利的人,而是一個謹慎入市、在穩健中尋求發展的商人。後來的事實證實了李嘉誠的論斷,同時也說明了李嘉誠追求穩健發展的正確性。
廖寶珊是一位潮籍銀行家,他創建了廖創興銀行。身處銀行業的廖寶珊也涉足了地產業,賣樓花出現後,他和其他的地產商一樣,開始跟風。廖寶珊憑著自己在銀行業的優勢,賣起樓花來更是得心應手,他也因此被人們稱為“西環地產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