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稅收優惠概述(5)(3 / 3)

加權平均單價=(期初存貨成本+本期收入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數量+本期收入存貨數量)

本期發出存貨成本=本期發出存貨數量×加權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按加權平均法的計算原理,在每次收貨以後,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以計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結存存貨價值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移動加權平均單價=(以前結存貨成本+本批收入存貨成本)÷(以前存貨數量+本批收入存貨數量)

本期發出存貨成本一本期發出存貨數量×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5)毛利率法。是根據本期實際銷售額乘以上期實際或本期計劃毛利率匡算本期銷售毛利,據以計算發出存貨和期末結餘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①本期銷售毛利一本期銷售淨額×上期銷售毛利÷上期銷售淨額

②本期發出存貨成本:本期銷售淨額一本期銷售毛利

這一方法是商業批發企業常用的方法。由於商品批發企業經營商品品種繁多,且同類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這種存貨計價方法,既能減輕工作量,也能基本滿足對存貨管理的要求。

(6)售價金額核算法。采用這一方法時,平時商品的購進、儲存、銷售均按售價記賬,售價與進價的差額通過“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反映,期末計算進銷差價率和本期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據以調整本期銷售成本。計算公式為:

進銷差價率=(期初存貨商品進銷差價+本期購入商品進銷差價)÷(期初存貨商品售價+本期購入商品售價)×100%

本期銷售商品的實際成本一本期商品銷售收入×(1-進銷差價率)

22.稅項扣除

稅項扣除,又稱稅前扣除,是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於構成計稅依據的某些項目,準予從計稅依據中扣除的一種稅收優惠。

稅項扣除是稅收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稅種對扣除項目、扣除範圍和扣除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稅法準予扣除的項目、範圍和標準,有些是對所有納稅人普遍適用的,是對征稅對象的一種必要扣除;有些則是針對某些特定納稅人和征稅對象規定的一種特殊扣除。據此,有的人認為,稅項扣除不是稅收優惠,而是稅收製度的構成要素,特別是作為對所有納稅人普遍適用的必要扣除項目,是區別此稅與彼稅的本質特征,作為稅收優惠的範疇似乎有些牽強。這種認識在理論上是無可厚非的,也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在稅收實踐中,無論是普遍適用的必要扣除項目,還是特殊適用的個別扣除項目,其最終結果都無一例外縮小了稅種的稅基,減少了納稅人的計稅依據,從而減輕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因此,雖然某些扣除項目不屬於稅收優惠的範疇,其結果與稅收優惠並無區別,所以本書也將其納入稅收優惠範圍進行研究。從稅收製度的發展變化的角度來看,可能目前不作為稅收優惠範疇的某些普遍適用的必要稅項扣除,在稅收製度調整變化後,也很可能成為對某些特定納稅人和征稅對象規定的扣除項目,從而納入本書所稱之為“廣義稅收優惠”的範疇。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稅收優惠與構成稅製要素的扣除項目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同時,由於構成稅製要素的稅項扣除與屬於稅收優惠範疇的稅項扣除在許多條款上難以劃分.且劃分清楚也毫無意義,而其減少應納稅額的最終結果也不會因此而改變。所以本書把稅法規定的稅項扣除盡可能全麵地介紹給讀者。

23.稅收停征

稅收停征,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對某些稅收法律、法規有效期的停止。稅收停征的結果是某稅法或其中某些條款從明確規定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停征有兩種:一是直接停征,即用稅法中的某一條款或單獨明文規定停止征收;二是間接停征,即用新稅法否定舊稅法,或根據後法否定前法的原則對前法規定與後法內容相抵觸的視為停征。中國現行稅收製度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從2000年1月1日起暫停征收,采用的是單獨明文規定直接停征的方式。對屠宰稅、筵席稅的開征與停止則是下放到各省級人大或人民政府自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