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稅收優惠的概念
所謂稅收優惠,是國家在稅收方麵給予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各種優待的總稱。是政府通過稅收製度,按照預定目的,減除或減輕納稅義務人稅收負擔的一種形式。
稅收優惠作為稅收製度和財政政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早已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但人們對稅收優惠的認識並不完全一致。有人認為,稅收優惠就是指減稅、免稅。也有人認為,稅收優惠是指減稅、免稅、出口退稅和優惠稅率。越來越多的人則認為,稅收優惠不僅僅包括上述幾種主要形式.還應當包括先征後返、稅額抵扣、稅收抵免、稅收饒讓、加速折舊、稅項扣除、投資抵免、虧損彌補等其他實際減除或減輕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稅收負擔的鼓勵性和照顧性規定。對於上述兩種認識,作者把前者稱為“狹義的稅收優惠”,後者稱為“廣義的稅收優惠”。
本書對稅收優惠的介紹,以“廣義的稅收優惠”界定。這是因為,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稅收理論研究與實踐經驗總結的不斷深入,人們對稅收優惠的認識正在逐漸深化。與財政支出這種直接支出形式相比,稅收優惠是通過稅收體係進行的一種間接的財政支出,與納入國家預算的財政直接支出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兩種支出方式的最終結果,都是減少了政府可供支配的財政收入。正是基於這種認識,2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稅收理論出現了一個全新的概念——“稅式支出”,把以各種形式“放棄”或減少的稅收收入納入“稅式支出”的範疇。在稅收實踐上,美國首先把“稅式支出”的概念納入財政預算編製體係。1974年,美國國會預算法把稅式支出正式定義為:“由於聯邦稅法條款中所給出的專項剔除、免稅或自毛所得中做出的扣除,或給予的專項抵免、優惠稅率或延遲納稅而造成的政府收入損失。”從而以法律的形式將稅式支出作為美國國會預算編製的重要組成部分。1975年至今,美國國會預算中都列有一章專項分析當年的稅式支出,正式建立了通過預算管理各類稅收優惠的稅式支出製度。此後,奧地利、意大利、荷蘭、法國、英國、加拿大、西班牙、澳大利亞等西方發達國家相繼編製稅式支出表,對稅收體係中的各項稅收優惠條款,按照不同稅種、不同對象、不同的稅收優惠方式及不同的稅收受益者進行分類編製,以加強對實施稅收優惠的規模、範圍及所產生的經濟與社會效果的監控和管理。
綜上所述,稅式支出是指國家預算中以間接支出方式表示的,由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條款而減少的稅收收入。從支出方式看,財政支出屬於直接支出,需要經過法定的支出程序。稅收優惠則屬於間接支出,沒有實際的支出程序,而是通過稅收製度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條款進行的,表現為“放棄”的稅收收入 。
與財政支出相比,稅收優惠更加快捷和方便地使納稅人享受國家製定的各項稅收政策,使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針對某些產業、地區、行業和社會群體及個人的政策性鼓勵和照顧措施及時有效地落實到位。也正是由於稅收優惠沒有實際的支出程序,盡管在稅收法律、法規中對享受稅收優惠的對象、範圍、條件和申報審批程序,做了大量詳細、嚴格的規定,但這種支出分散性的特點,無疑會造成在實際操作中的隨意性和寬嚴失度等問題。將稅收優惠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建立稅式支出製度,有利於政府有效控製因實施稅收優惠而損失的稅收收入總量,優化稅收優惠的結構與方式;有利於正確評價實施稅收優惠產生的經濟與社會效果,及時修正稅收優惠各項條款,便於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目前,雖然中國還沒有建立稅式支出製度,但稅式支出的理論與實踐,已引起中國稅收理論界和業務部門的重視。
1.2 稅收優惠的作用
稅收優惠作為稅收製度和稅收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的大小與稅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發揮的作用緊密聯係。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過程中,稅收地位越來越重要,其作用越來越明顯。與之相適應,稅收優惠作為稅收製度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恰恰是對稅製本身的統一性和固定性的一種必要的靈活補充。因此,根據社會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配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目標.及時製定和調整稅收優惠政策,有利於更好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更加充分地發揮稅收促進經濟增長、調整經濟結構、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麵的作用。
1.配合經濟體製改革的作用
稅收優惠涉及領域廣,政策性強,具有靈活性、及時性和適應性強的特征。20多年來的改革實踐證明,無論是財政體製、金融體製、投資體製的改革,還是計劃體製、企業管理體製、外貿體製、流通體製的改革,都涉及方方麵麵的利益調整,都需要付出必要的代價來解決改革中存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對各項改革予以必要的補償,有的是直接通過財政支出來解決的,有的是通過稅收製度的建立來調整的。大量的、經常采用的則是通過製定特定稅收優惠和臨時優惠條款來予以鼓勵和照顧。因此,在經濟體製轉型時期,通過實施稅收優惠,靈活、及時地處理和協調各方利益矛盾,鼓勵符合改革目標與發展方向的各種行為,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