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股東原印鑒遺失,毀滅或被盜竊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同時填送“印鑒掛失更換申請書”及“持有股票清單”,並在本公司所在地或股東住所所在地的日報,連續刊登印鑒遺失作廢聲明三天,將所刊報紙的全份及鄉鎮區公所發給的“印鑒證明書”,填送新印鑒卡交本公司存查。本公司自收到新印鑒卡之日起一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即予換用新印鑒卡,並注銷舊卡。
□過戶及換票
第六條股票轉讓過戶,應由出讓人與受讓人分別在股票背麵加蓋印鑒,並填具“股票轉讓過戶通知書”,由受讓人送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非經本公司蓋章不生效力,受讓人如為新股東時,並依第三條的規定填蓋印鑒卡。
第七條股東死亡,繼承人申請過戶時,應由繼承人填送“股票繼承過戶申請書”,並在股票背麵受讓人欄加蓋繼承人印鑒,檢同身份證,其他繼承人同意書,全戶戶籍謄本(包括原股東死亡除籍及所有法定繼承人記載)、印鑒證明書,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其他有關繼承人股權的證明文件等,向本公司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如為新股東並依第三條規定填蓋印鑒卡。
第八條掉換股票應由股東填送“換發股票通知書”加蓋原印鑒,檢同股票送本公司換發。
□股票掛失
第九條股票遺失,毀滅或被竊時,應立即由股東填送“股東掛失申請書”。交本公司登記,以憑通知證券交易所公告,同時由股東在本公司所在地及遺失損毀地,各刊登通行日報連續公告三天聲明作廢,隨即填送“遺失股票補發申請書”覓見妥保,並檢同刊登啟示的報紙及本人身份證,原印鑒送本公司辦理。保證商號的資本額,不得少於擔保時掛失股票的市場價格。如由本公司股東擔保,則保證人的股權在二個月內,不得少於擔保時掛失股票的股數。本公司接受前項申請書,應審認其最後登啟事之日起經兩個月後,無人提出異議,即予填發新股票。
第十條股東之股票及印章均遺失者,應申請管轄法院依法裁判確定後,持憑裁判證明文件填送“印鑒掛失更換申請書”及“遺失股票補發申請書”覓具妥保再向本公司申請補發新股票及更換印鑒。
第十一條股票掛失後,所有應領未領卻已到期的股利,均暫停發給,算經本公司核發新股票後,再行補發。
□質權設定
第十二條股票的質權設定,應由出質人與質權人填送“質權設定通知書”由雙方於股票背麵及通知書上蓋章,檢同股票交本公司登記,未經本公司登記的股票質權,對本公司不生效力。
第十三條股票質權消滅時,應由出質人及質權人填送“股票質權撤銷登記通知書”由雙方於股票背麵於通知書上蓋章,檢同股票送本公司為質權撤銷的登記。如質權消滅未經本公司登記者,本公司對該項質權認為繼續存在。股票質權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質權人如未受清償而依法處分股票時,應由質權人及因此而取得股票所有權人,分別在股票背麵加蓋印鑒,並填具“股票轉讓通知書”檢同股票及合法處分的證明票文件一並送本公司辦理過戶登記,申請登記股票之質權於過戶手續辦妥後銷毀。
□發放股利
第十四條本公司每屆發放股利,應將發放股利的日期,地點分別通知各記名股東,並依法在報刊公告。
第十五條股東領取股利時應在收據上加蓋存記印鑒。
第十六條股東如因故未能前來本公司指定地點領取股利時,得將股利收據填妥,加蓋印鑒,逕寄本公司,經查驗無誤後,途中,如有遺失,本公司可代查詢。
□附則
第十七條股東戶籍地址,以股東印鑒卡所載為準,如有變更,應隨時以書麵填具“股東更換住址通知書”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條股東洽詢或辦理股票事務,凡以書麵提出者,均應加蓋原印鑒。
第十九條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三(節)籌融資管理適用表格
表1借款餘額月報表年月日
短期借款
借款處長期借款短期借款營業額抵押借款存款抵押合計貼現票據合計
表2費用支付月報表
月份:年月年月日
項目本月支付額累計
製造費用銷管費用管理費用合計製造費用銷管費用管理費用合計備注
人事費福利費
計
計
郵電交通費
計交際費
計
消耗品等
計
保險費等
計
動力燃料費
計其他
計
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