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長期借款計劃旅出公司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依其職權範圍進行審批。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部負責簽訂長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貸款種類、用途、貸款金額、利息率、貸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償還方式和資金來源、違約責任等。
第二十四條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
1籌建期間發生的應計利息計入開辦費;
2.生產期間發生的應汁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3.清算期間發生的應計利息計入清算權益;
4.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應計利息,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木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人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行債券籌資程序
1.發行債券籌資應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以及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等。
3.製訂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其主要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債券總額和票麵金額、債券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公司淨資產、已發行尚未到期的債券總額以及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等。
4.同債券承銷機構簽訂債券承銷協議或包銷合同。
第二十六條公司發行的債券應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麵金額、利率以及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第二十七條公司債券發行價格可以采用溢價、平價、折價三種方式,公司財務部保證債券溢價和折價采用直線法合理分攤。
第二十八條公司對發行的債券應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予以登記。
1.發行記名債券的,公司債券存根簿應記明債券持有人的姓名、名稱及住所、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編號、債券總額、票麵金額、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債券的發行日期。
2.發行無記名債券的,應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登記債券的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以及發行日期和債券的編號等。
第二十九條公司財務部在取得債券發行收入的當日,即應將款項存入銀行。
第三十條公司財務部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債券持有人明細賬,並組織定期核對。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債券契約的規定及時支付債券利息。
第三十二條公司債券的償還和購回在董事會的授權下由公司財務部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未發行債券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
第三十四條其他長期負債籌資方式還包括補充貿易引進設備價款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的租賃費等形成的長期應付款。
第三十五條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長期應付款。
四、公司籌資風險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定期召開財務工作會議,並由財務部對公司的籌
資風險進行評價。
公司籌資風險的評價準則如下:
1.以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的需要決定籌資的時機、規模和組合。
2.籌資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償還能力,全麵衡量收益情況和償還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3.對籌集來的資金、資產、技術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4.籌資的期限要適當。
5.負債率和還債率要控製在一定範圍內。
6.籌資要考慮稅款減免及社會條件的製約。
第三十七條公司籌資效益的決定性因素是籌資成本,這對於選擇評價公司籌資方式有重要意義。公司財務部采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小的籌資組合評價公司資金成本,以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
第三十八條籌資風險的評價方法采用財務杠杆係數法。財務杠杆係數越大,公司籌資風險也越大。
第三十九條公司財務部應依據公司經營狀況、現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償還期以及歸還借款的資金來源。
五、企業籌資策略
第四十條企業籌資要綜合考慮:
1.資金量大小
2.資金期限長短
3.資金來源
4.資金的債權性或股權性質
5.對企業權力結構的影響
6.融資關係穩定性並使融資成本最小化
第四十一條運用財務杠杆,追求最佳企業資產負債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