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所屬確實實施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所屬各製程質量,一旦發現有不良或質量異常時應立即處理外,並追究相關人員疏忽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重複發生。
3.製程自主檢查規定依“製程自主檢查實施辦法”實施。
六、成品質量檢驗控製
第十二條:成品質量檢驗
成品檢驗人員應依“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規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迅速處理以確保成品質量。
第十三條:出貨檢驗
每批產品出貨前,品檢單位應依出貨檢驗標示的規定進行檢驗,並將質量與包裝檢驗結果填報“出貨檢驗記錄表”見(附表)呈主管批示後依綜合判定執行。
七、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控製
第十四條:原物料質量異常反應
1.原物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隻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於說明欄內加以說明,並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定呈核與處理。
2.對於檢驗異常的原物料經核決主管核決使用時,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項目開立“異常處理單”送製造部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場注意使用,並由現場主管填報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經經理核簽呈總經理批示後送采購單位與提供廠商交涉。
第十五條:在製品與成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1.在製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異常處理單”,並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應質量異常情況,使能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2.製造部門在製程中發現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序追蹤原因外,不良品當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製程(以“廢品報告單”提報,並經質量管理部複核才可報廢)。
第十六條:製程間質量異常反應
收料部門組長在製程自主檢查中發現供料部門供應在製品質量不合格時,應填寫“異常處理單”詳述異常原因,連同樣品,經報告科長後送經理室績效組登記(列入追蹤)後,送經理室品保組人員召集收料部門及供料部門人員共同檢查料品異常項目、數量並擬定處理對策及追查責任歸屬部門(或個人)並呈經理批示後,第一聯送總經理室催辦及督促料品處理及異常改善結果,第二聯送生產管理組(質量管理部)做生產安排及調度,第三聯送收料部門(會簽部門)依批示辦理,第四聯送回供料部門。製造科召集機班人員檢查改善並依批示辦理後,送經理室品保組存,績效組重新核算生產績效及督促異常改善結果。
八、成品出廠前的質量檢驗控製
第十七條:成品繳庫管理
1.質量管理部門主管對預定繳庫的批號,應逐項依“製造流程卡”、“QAI進料抽驗報告”及有關資料審核確認後始可辦理繳庫作業。
2.質量管理部門人員對於繳庫前的成品應抽檢,若有質量不合格的批號,超過管理範圍時,應填寫“異常處理單”詳述異常情況及附樣並擬定料品處理方式,呈經理批示後,交有關部門處理及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