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材料驗收單”(一般)、(基板)、(鑽頭)各一式五聯檢驗完成後,第一聯送采購,核對無誤後送會計整理付款,第二聯會計存,第三聯料庫,第四聯質量管理存,第五聯送保稅。且每次把檢驗結果記錄於“供應廠商質量記錄卡”,並每月根據原物料品名規格類別的結果統計於“供應商質量統計表”及每月評核供應商的行分於“供應商的評價表”,提供采購作為選擇對抗廠商的參考資料。

四、製造前質量條件複查控製

第八條:製造通知單的審核(新客戶、新流程、特殊產品)

質量管理部主管收到“製造通知單”後,應於一日內完成審核。

(一)“製造通知單”的審核

1、訂製料號-PC板類別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製造規範。

2、種類-客戶提供的油墨顏色。

3、底板-底板規格是否符合公司製造規範,使用於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別注明。

4、質量要求-各項質量要求是否明確,並符合本公司的質量規範,如有特殊質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確認再確定產量。

5、包裝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裝規範,客戶要求的特殊包裝方式可否接受,外銷訂單的ShippingMark及SideMark是否明確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製造通知單審核後的處理

1、新開發產品、“試製通知單”及特殊物理、化學性質或尺寸外觀要求的通知單應轉交研發部提示有關製造條件等並簽認,若確認其質量要求超出製造能力時應述明原因後,將“製造通知單”送回製造部辦理退單,由營業部向客戶說明。

2、新開發產品若質量標準尚未製定時,應將“製造通知單”交研發部擬定加工條件及暫訂質量標準,由研發部記錄於“製造規範”上,作為製造部門生產及質量管理的依據。

第九條:生產前製造及質量標準複核

(一)製造部門接到研發部送來的“製造規範”後,須由科長或組長先查核確認下列事項後始可進行生產:

1、該製品是否訂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作為質量標準判定的依據。

2、是否訂有“標準操作規範”及“加工方法”。

(二)製造部門確認無誤後於“製造規範”上簽認,作為生產的依據。

五、製程質量檢驗控製

第十條製程質量檢驗

1.質檢部門對各製程在製品均應依“在製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規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製品質量。

2.在製品質量檢驗依製程區分,由質量管理部負責檢驗:

3.質量管理部於製程中配合在製品的加工程序、負責加工條件的測試。

4.各部門在製造過程中發現異常時,組長應即追查原因,並加以處理後將異常原因、處理過程及改善對策等開立“異常處理單”呈(副)經理指示後送質量管理部,責任判定後送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複核。

5.質檢人員於抽驗中發現異常時,應反應單位主管處理並開立“異常處理單”呈經(副)理核簽後送有關部門處理改善。

6.各生產部門依自檢查及順次點檢發生質量異常時,如屬其他部門所發生者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7.製程間半成品移轉,如發現異常時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第十一條:製程自主檢查

1.製程中每一位作業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製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異常時應即予挑出,如係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科長或組長,並開立“異常處理單”見(表)一式四聯,填列異常說明、原因分析及處理對策、送質量管理部門判定異常原因及責任發生部門後,依實際需要交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擬定責任歸屬及獎懲,如果有跨部門或責任不明確時送總經理批示。第一聯總經理室存,第二聯質量管理部門(生產管理),第三聯會簽部門,第四聯經辦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