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物品管理製度
一、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
1.為加強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嚴格控製行政費用開支,杜絕浪費,統一供應,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低值易耗品分類。
1.本辦法管理所指低值易耗品範圍為公司辦公用品、印刷品及勞動保護品等。
2.其他物品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可列入管理範圍。
第三條組織實施。
1.公司行政部為低值易耗品之采購、管理部門,設置標準庫房,並設專門保管人員管理,財務部為核算監督部門。
2.公司設立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和庫存統計表進行管理。
第四條物品的采購、入庫程序。
1.低值易耗品原則上由行政部根據公司核定標準統一購買後按標準分發給各部門。
2.遇到特殊情況,各部門需采購之物品,均須填寫購物申請,經行政部彙總編製計劃,經財務部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後方可購進。
3.采購本著(節)省成本、價廉物美、急需辦原則,統一向正規、標準廠商購買,嚴禁拿取回扣等謀私利。
4.采購物品後,辦理入庫手續,填製有關物品帳目;憑發票和入庫單向財務部報銷。
第五條物品管理
1.所有人庫用品,都必須一一填寫台賬。
2.必須清楚地掌握低值易耗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3.在庫物品,按月或按季(節)定期盤點,填寫庫存統計表,注明盈虧值,說明原因,報財務檢核。盤點工作由管理部門主管負責。盤點要求做到賬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須查明原因,調整台賬,使兩者一致。
4.印刷製品與各種用紙的管理按照盤存的台賬為基準,對領用的數量隨時進行記錄並進行加減,計算出餘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應立即寫報告遞交管理部門主管。
5.必須對公司各部門所擁有的低值易耗品定期調查。調查方式是,每月對前一月領用量、使用量以及餘量做出統計。管理部門對報告進行核對,檢查各部門所批統計數據是否與倉庫的各部門領用台帳中的記錄相一致。
6.在庫物品由行政部負責保管,指定專人管理。
第六條低值易耗品領用流程
1.公司製定各級人員低值易耗品的須用標準和使用期限,並定期改進,依據各部門的工作特點適當傾斜、變通。
2.公司發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領用和隨時領用。領用人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簿。公司對員領用費用進行內部財務核算,並與成本效益綜合評價。
3.貴重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設計測量工程用具)等,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後才能領用。
4.物品報廢時應由使用部門填寫情況說明,交行政、財務部門審核注銷;職工調離,須歸還物品的應交回原物,否則按規定折價賠償。
5公司製定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關員工發放。
6.行政主管應定期統計物品采購、庫存、發放、使用情況。在滿足保證辦公效率情況下,使庫存資金最小化,壓縮行政費用。
第七條附則
1.公司耐用物品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2.本辦法由行政部解釋、補充、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二、文具用品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求文具印刷品(節)約集中管理,統一規格,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文具印刷用品之申請、收發、保管、記帳由公司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三條除總務性之下列物品準免開請購單外,其餘應填具請購單依下列條文規定辦理。
1.賀儀用之物品:如花圈、花籃、喜貼、禮券等。
2.待客物品:如咖啡、飲料。
3.報紙、印花、郵票。
4.打字、複印、刻印。
5.定期性常供應之消耗性物品:如插花、毛巾等。但應事先簽準。
第四條印刷紙張,其格式應力求統一,購買文具物品,其規格廠牌應求實際需要為原則。
第五條文具用品管理員應按其品種、規格劃定單位,並依收發憑證登人“文具用品進出登記卡”。
第六條各單位文具印刷品領用時,應填具“文具用品領用單”,經主管核準後始得領用。
第七條各單位除特殊性印刷表格、物品、書籍外,其餘未耗用之共通性印刷紙張(如信封、信紙、內部連絡函,描圖紙)均由行政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