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檔案圖書管理(1)(1 / 3)

第一(節)檔案管理製度

一、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

1.為規範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提高檔案保存質量,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組織實施

1.公司檔案工作,要實行集中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體製。由行政部負責主體檔案的管理,並對其他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行政部可設立專門檔案室,配備專、兼職行政主管分管公司主體檔案工作。

2.根據有關檔案法規規定精神,各部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則上由本部門負責立卷和歸檔,並定期向公司檔案部門移交保管。各分公司檔案分類目錄及編號原則,由各公司經理室或事業部經理室統一製定。

3.公司應有庫房或場地和必要的設施及保護設備保管檔案,確保檔案的安全。暫不具備檔案案安全保管條件時,要委托有關檔案部門代為保管。

第三條公司檔案範圍

公司建檔範圍確立為:

1.公司設立、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以及終止、解散後清算等方麵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理會形成的文件材料;

3.財務、會計及其管理方麵的文件材料;

4.勞動工資、人事、法律事務管理方麵的文件材料;

5.經營管理方麵的文件材料;

6.生產技術管理方麵的文件材料;

7.產品生產、能夠消耗、安全生產方麵的文件材料;

8.儀器、設備方麵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竣工、維修方麵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術引進、轉讓方麵的材料;

11.教育培訓方麵的文件材料;

12.信息、情報方麵的文件材料;

13.黨群(工、青、婦)組織方麵的文件材料;

14.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

15.以上文件材料包括決議、決定、條例、規章製度等法規性文件,各類會議文件、重要記錄、工作計劃、工作規劃和工作總結。

16.公司檔案還包括聲像資料:

a、照片檔案:新聞、科技、藝術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說明構成;

b、影片檔案:原版底片、拷貝及文字說明;

c、錄音檔案:唱片、錄音帶;

d、錄像檔案:政治、經濟、科技、文娛、廣告活動。

第四條檔案立卷、歸檔程序

(一)文件點收

1.檢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缺失應立即迫查歸檔

2.文件如己抽查,應有主管部門主管的鑒宇確認。

3.文件的處理手續必須完備,如有遺漏,應立即退回經辦部門補全。

4.與本案無關的文件或不應隨案歸檔的文件,應立即退回經辦部門。

5.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應退回經辦部門,經辦部門送指定保管部門簽收後,將文件歸檔處理。

6.建立、健全立卷歸檔製度,確立歸檔範圍、歸檔時間、保管期限;

7.對遺缺不全的檔案,采取不同措施,積極收集齊全;

8.及時催辦理完畢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次年檢查齊全後整理立卷歸檔。

(二)檔案分類

(1)檔案分類應視案件內容、部門組織、業務項目等因素,按部門、大類、小類三級分類。先以部區分,部門區分之後依案件性質分為若幹大類,再在同類中依序分為若幹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