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是蘇聯和東歐等原社會主義國家,其國有企業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向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第二類是中國、越南等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社會主義國家。蘇聯和東歐等原社會主義國家國有企業經過了一個由高度集中的計劃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的轉軌過程,如波蘭、俄羅斯等國國有企業在後社會主義國家中具有代表性。就社會主義國家經濟體製轉軌來說,除中國外,越南國有企業較具有代表性。
一、轉軌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
(一)波蘭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
Robert E。Kennedy(1997)在《兩種經濟的神話:後社會主義波蘭的經濟重建》一文中認為,波蘭後社會主義經濟轉型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方麵,部門重構通過企業普遍盈利實現。20世紀90年代的“大爆炸”改革所建立的經濟激勵促進了這部分集團的重建。另一方麵,第二類集團的重構落後,主要表現在大型國有企業重構進展緩慢。波蘭在“大爆炸”改革後5年,經曆了一個邁向市場經濟的裏程碑,經濟增長得到了恢複,通貨膨脹得以降低,失業相應減少,在第一個後社會主義國家中取得了成功。1996年,波蘭在市場經濟方麵取得了潛在的成功,50%的GDP和60%的就業是由政府提供的。1993年和1994年,波蘭GDP的增長率在歐洲最高。1993年,波蘭是世界股票市場績效最好的國家。波蘭國有企業治理的現狀和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1989年前的社會主義經濟對20世紀90年代以後的國有企業治理製度改革具有重要影響。1989年以前,波蘭80%的產出和70%的就業由政府和政府控製的企業提供,價格由政府部門規定。工業偏重重工業,忽視服務業和輕工業,且集中度高。經理人員把重要資源投向非經濟目標,短缺現象比較普遍。在波蘭國有企業中,生產、銷售和投資決策往往由政治決定,而不是由經濟因素決定,缺乏個體產權和最大化資產的產出激勵。1989年後期,波蘭經濟遭受嚴重的宏觀經濟波動,通貨膨脹率達2000%。1990年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三個領域:宏觀經濟穩定、微觀經濟自由和製度改革。第一個改革是放開對私人商業活動和價格的限製,為企業家提供激勵。第二個改革是外貿改革。第三個改革是設計宏觀穩定的製度。第四個改革和第五個改革是製度改革,迫使國有企業成為商業實體和按照市場法則運作。第五個改革的關鍵是私有化。通過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把國有資產出售給私人所有者。
(2)兩種轉軌路徑對國有企業治理環境具有重要影響。第一種轉軌路徑是快速私有化的改革路徑。產量和就業控製很快從政府向私有部門轉移,從集中官僚控製向市場調節轉變。通過放開價格和允許新的企業實體進口,改革國有企業的運行環境。新的改革政策導致了競爭環境和工業結構的快速變化。第二種轉軌路徑是難以擺脫社會主義遺產的改革路徑。這些部門仍然由國有企業控製。1993年後期,這些部門的產業組織與1989年相比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3)波蘭國有企業重構障礙來自於經理人員。在私人企業中存在著克服代理成本的強烈激勵,但國有企業經理人員不可能具有獲取重建利益的能力。國有企業經理人員在設計企業治理製度轉型等方麵存在困難。
(二)捷克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及其治理現狀及特點
從1993年以來,捷克國有企業的快速私有化使得它在後社會主義國家中處於前列。其大約有75%的GDP來自於非國有部門。捷克國有企業私有化和治理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產權的“合格人”重構。捷克國有產權向個人轉移的兩種形式是製度重構和小規模私有化。捷克產權國有化完成於1948年。1945~1948年,所有超過500人的企業多數被國有化了。“合格人”是指當時憲法宣布的居住在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製度重構考慮到在共產主義體製下生活在海外的1萬多難民的權利被消除,他們因為在國外獲得了新的家園而失去了公民權,或因為沒有永久返回捷克斯洛伐克而失去了公民權。製度重構開始於20世紀90年代後期,到1994年末,被評估為700億~1200億克朗的國有產權基金已經進行了製度重構。
(2)小規模的私有化完成於1993年末。其措施是向公眾拍賣國有企業資產中的較小經營單位,如零售業、旅館餐飲和工業企業。不動產(Real Estate Property)不形成經營部分,經營單位由捷克斯洛伐克私有化部任命的成員確定,即由所在地區市政私有化委員會單獨賣出。隻有居住的公民才有資格競標。
(3)大規模私有化。1995年末,大規模私有化已經出售了5000億克朗,約178億美元。大規模私有化的立法框架於1991年就已經存在,它要求所有國有企業——4500家提出詳細的私有化計劃。國有企業不得不製訂出資產平衡表、會計數據和未來大體戰略計劃。按照私有化要求,23000多個項目減少到大約4500個。在私有化項目被批準後,這些國有企業被轉移到FNP部門。根據私有化計劃,該資金把這些企業轉變為有限公司,所有權轉移到私人部門。大的私有化有兩個高潮:第一個高潮是1993年5月,2300個國有企業被私有化,大約6000億克朗(21億美元)。第二個高潮結束於1994年末,大約3380億克朗的股權掌握在FNP手中。
(三)俄羅斯及蘇聯其他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私有化及治理現狀
從1999年開始,後社會主義國家分為兩個集團:一是中歐後社會主義國家。其GDP實現了增長,通貨膨脹或多或少得到控製,通過私有化建立了一些新的企業,並與西方建立了聯盟。二是包括大多數蘇聯獨立聯合體國家在內的後社會主義國家。它們沒有實現經濟增長,通貨膨脹沒有得到控製,企業很少完成重構。從蘇聯等後社會主義國家的經驗來看,私有化能夠鼓勵有效的企業重構和績效提高。
俄羅斯國有企業治理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俄羅斯國有企業經曆了一個休克療法式的私有化過程。俄羅斯在1991年之後,強調用休克療法的私有化——市場經濟改革取代中央集權體製。在這一改革路徑下,政府從一些產業部門退出,國有企業所有權迅速轉向私人所有權和私人控製。通過向公民出售私有化證券,促進了所有權向管理人員和雇員轉移。盡管外部股東控製導致嚴重的股東保護問題,但1997年俄羅斯私有化企業所有權逐步向外部股東控製轉移,占總股權的39%。
(2)公司治理的濫用和改進。主要反映在兩個時期:第一時期為20世紀90年代早期和中期,公司治理表現出濫用的情況。主要表現在權力的集中和寡頭集團的發展導致少數股股東和公眾股利益受到巨大損失。第二時期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這是公司治理的改進階段。主要表現在增加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向少數股股東分紅,更換腐敗的CEO等。
(四)越南等改革中的社會主義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
Thang V。Nguyen(2003)在《越南國有企業管理變遷:什麼是最好的戰略?》中認為,自1986年以來越南經濟重建的一個關鍵目標是政府部門的改革。越南國有企業提出了一些不同於西方環境的獨特的挑戰。一方麵,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仍然處於支配地位,使得國有企業改變其傳統管理模式很困難。另一方麵,企業需要更多的市場導向,這需要更多的創新和企業家培育。在傳統意識形態狀況下,如何改變管理實踐是越南國有企業麵臨的關鍵挑戰。關於越南國有企業的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策和企業標準行為等方麵,而忽視了傳統意識形態的重要性和改變管理實踐的意義。因而這些研究不能解釋在宏觀層次改革的優先領域已經取得的成功及其在企業層次上無法實現的原因。越南國有企業及其治理現狀、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