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中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
(一)發展中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印度獨立後,以尼赫魯為首的國大黨政府大力發展資本主義性質的公營企業。國大黨和人民黨堅持發展公私合營混合經濟。在這一政策的影響下,印度形成了以公營經濟為主體的多元經濟成分。印度公營經濟主要通過三個途徑形成和發展:一是接管原英國統治的殖民政府主管的企事業,如鐵路、碼頭、郵電、發電站、兵工廠、大銀行和某些民用航空工業等。二是贖買本國和外國的某些私人企業。這些企業多為重要工礦企業和金融機構,是公營企業的核心。三是由政府直接投資創辦新企業。如鋼鐵、機械、化學和軍工企業等,這些企業構成印度公營經濟的主體。20世紀70年代,印度公營企業已達到600多家,投資額已占全國有組織的工業投資總額的50%,占整個生產能力的60%。其中,中央所屬的企業從1951年的5家增加到1980年的169家,投資總額從2.9億盧比上升到1635.4億盧比。1976~1977年度,印度公營企業在印度100家最大公司中的數目已增加至36家,資產共1088.7億盧比,占當年100家最大公司資產總額的74.3%。
(二)發展中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
(1)政府建立和完善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產權管理機構。1979年,巴西聯邦政府建立了直屬總統秘書處的國有企業管製秘書處。該秘書處製定國有企業非國有化計劃。印度國有企業一般采用部屬企業、國有公司和公營企業三種形式。印度國有企業最初采取在所屬部的領導下進行生產經營,主管部對國有企業控製較嚴格,企業缺乏經營自主權。
(2)政府加強對國有企業的控製。巴西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分三個層次:上層為國家計劃部和財政部,中層是控股公司,下層是國有企業。管理國有企業的部門是財政部下設的國有企業局。其主要職責是提出國有企業新增股本的建議、對國有企業的利潤和股息的分配提出建議及對國有企業的收支項目、能源消耗、進口和外債規定上下限。印度實行總理兼任主席的計劃委員會對國有企業實行管理的製度。計劃委員會下設的工業部所屬的公營企業管理局負責具體管理國有企業的工作。計劃委員會負責全局、工業部負責具體決策,財政部負責監督。埃及1983年頒布的《國營企業法》規定,通過工業部和其他綜合部門召開的聯合大會,組成專業行政管理局對國有企業實行調控和管理。聯合大會代表政府直接對國有企業進行調控和管理,掌握企業的主要生產經營決策權。其主要職責是討論企業投資決策、產品數量和產品結構、產品價格、工人招聘和工資分配,然後根據討論意見下達國家經濟計劃。
(3)董事會成員的官員比重較多。印度國有企業董事會成員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多為政府官員,業務水平低,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在改革過程中不斷改善董事會結構,增加專家和非官員董事。印度國有企業的領導成員,除由公營企業管理局派遣一名官員任兼職董事外,從董事長到兼職董事都由獨立工業部的公營企業推薦委員會選舉和決定。巴西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由主管部門任命,政府主管部門的官員一般多為國有企業董事會成員,但每人最多擔任兩家國有企業董事,並隻能拿一家企業的董事津貼,每月參加一次例會。
(4)董事會的結構和職能明確。印度董事會分為職能型董事會、政策—職能混合型董事會等形式。其任務包括製定和修正企業發展目標、檢查各項政策、審批各項財務報告和報表以及監督企業生產經營等活動。
二、發展中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發展中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問題主要反映在預算約束由當局控製、缺乏經營自主權和競爭性市場約束等方麵。
(1)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員的預算選擇受到官僚程序和當局控製約束。Manzurul Alam(1997)認為,孟加拉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預算過程與政府的計劃和預算過程緊密聯係。公共部門的公司管理人員的預算選擇受到官僚程序和當局控製約束的強烈影響。意大利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預算準備過程涉及三個層級:經營單位、公司總部和部門。如黃麻公司受黃麻部監督,黃麻部門中大多數經營單位之間相互牽製,並且黃麻部阻止這些公司直接獲得黃麻的利用信息,迫使這些公司從黃麻部獲取信息以避免信息重複。大多數高層人員發現他們進行內部預算討論比較困難,因為各部門首腦缺乏對技術環境的了解。其預算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與財政部門討論關鍵的預算數字。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與糖業部和財政部門討論預算情況。而在第二階段,一旦關鍵的預算數字確定下來,由各個單位組織討論詳細的預算。
(2)目標的多重化。發展中國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目標反映了社會、政治和經濟多重目標。孟加拉國建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目標主要有提高生產效率、公平分配、開發新的經濟領域、發展落後地區和創業等。通過發展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達到“社會—經濟—政治”三位一體的總目標。印度發展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目標是促進地區平衡、促進地區工業化、提供就業機會以及促進分配和再分配等。泰國發展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目的是提供專門的社會利益、獲取利潤和促進工業增長等。印度尼西亞發展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目的主要反映在三個方麵:通過社會手段實現社會變革、通過經濟手段提高民族企業家的地位和通過發展手段刺激經濟增長和提高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