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與“弱”
有時,你不但擁有公司要求的所有技能,而且恰好是惟一通過麵試的合格人選,更巧的是公司正急需用人;或者,公司已經確定你是最佳人選,這時你可以稍稍拖延一下討價還價的時間。一旦公司做出聘用你的決定,便是你談條件的最佳時機,你的談判地位大大提升。如果你隻是公司考慮的人選之一,那麼對待遇的要求就成為公司是否選擇你的關鍵。要估計一下形勢,盡量了解競爭者的情況,掌握好進退的時機。
薪資談判的方法中,還有一種就是采用強硬態度,告訴對方如果給不起期望薪水,就另請高明。采取這種方式的前提必須是你具有超強的本事,而且對方就是因為這一點才想招你。
“實”與“虛”
誠實是重要的。如果你在談判中撒謊,遲早會被發現,你將失去所有的信任。即使你不會因此丟掉工作,也會使你處在一個極為不利的位置,為你今後的發展帶來障礙。但是,完全的坦率也是不必要的。你不必非得直接回答對你提出的每個細節問題,除非答案將對你有利。
如果一名雇主拿不準出多少薪水才能雇到你,他的第一次報價往往接近最理想的數額。因此,不要明確地透露你現有的薪水,除非在同行業裏已經很高。
你也許不會得到想要的一切,但你至少應該保證爭取可能得到的一切。
人的因素如何影響談判
1.“生意不成,仁義在”說明了什麼問題?
在商務談判中,人的因素有時在談判中起到相當大的作用。因為,談判者不是一方抽象的代表,談判是由人組成的。人的因素涉及多方麵,如首先應該承認人是具有情感的;有既定的價值觀;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文化和教育背景、不同的觀點,從而導致其行為有時的確會深不可測。因此,在商務談判中首先要解決人的問題。
對於任何的商務談判,如果將人的問題解決好了,人的因素將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談判的達成;如果解決不好,那麼可能會使談判一敗塗地。我們經常聽到有些談判者會講“生意不成,仁義在”,足以看出談判者對人的因素的重視程度。
2.“我是否對人的因素給予了足夠的重視?”
按照前麵所論述的成功談判的基本原則,人的因素在談判中能起到這樣的作用,即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保持友好的基礎上保持長久的合作關係。使談判順利進行,而且有效。
當然,人的因素在談判中也會出現下列情況:如,雙方存在認識問題的極大差距;談判一方極度生氣,態度消極低沉,甚至出現恐懼或敵對情緒,或感覺像受到侵犯;我們也不希望在談判中,對方曲解你的意思,或雙方產生誤解,甚至相互指責。
人的因素在談判中自始至終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你在談判中始終應該問自己:“我是否對人的因素給予了足夠的重視?”
3.人的因素在談判中能否解決?
談判者在談判的整個過程中,應時刻注意人的因素在談判中是否在起積極作用,是否帶來了消極作用,如何避免消極作用,使談判走向成功。我們認為,采取一定的方法是可以解決人的問題的。人的問題在我們的談判原則框架下也是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
首先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將人的問題與談判的實質利益區分開。這是任何談判都要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這也是解決人的問題的一個基本前提條件。
每個談判者所追求的利益都是具有雙重性的,即實質利益與關係兩個方麵的利益。而關係指的就是人的問題。好的談判者注重雙重利益的結合,但是其結合並既不是將人的問題與實質利益問題混為一談,也不是將實質利益與關係對立起來。前者的極端例子是有些人在談判時對人進行“人身攻擊”,或者將某些評論與談判者“對號入座”;而後者的極端情況就是“要關係,還是要利益”。
在有些情況下,關係比任何談判結果更重要:如長期商業夥伴、同事、與政府的關係、外交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