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講故事的人坐在我右邊,我的一位老朋友加蒙坐在我左邊。加蒙先生曾用多年的工夫專心研究莎士比亞,所以我們同意由加蒙先生來解答這一問題。加蒙先生靜聽著,在桌下用腳碰碰我,然後說道:“戴爾,你錯了,這位先生是對的,是出自《聖經》。”
當晚回家的時候,我對加蒙先生說:“老實說,你知道那句話是出自莎士比亞的。”
“是的,當然,”他回答說,“是在《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場。但我是一個盛會的客人,為什麼要證明一個人是錯的?那能使他喜歡你嗎?為什麼不讓他保住麵子?他並沒有征求你的意見,他也不要你的意見。那你為什麼同他爭辯?要永遠避免正麵的衝突。”
“永遠避免正麵的衝突。”說這句話的人現在已死了,但他所給我的教訓卻一直留在我的記憶中,而且這一教訓極其重要,因為我向來是一個執拗的辯論者。在我少年的時候,我曾同我兄弟辯論天下一切的事。當到大學的時候,我研究邏輯及辯論術,並加入辯論比賽。後來我在紐約教授辯論術。我羞於承認,我有一次曾計劃寫一本關於辯論的書,從那以後,我曾靜聽、批評,從事數千次的辯論,並注意它們的影響。從這些結果中,我得出了一個結論:天下隻有一種方法能得到辯論的最大利益,那就是避免辯論。
10次中有9次辯論結束之後,每個爭論的人都比以前更堅信他是絕對正確的,你不能辯論得勝。你不能,因為如果你辯論失敗,那你當然失敗了;如果你得勝了,你還是失敗的。為什麼?假定你勝過對方,將他的理由擊得漏洞百出,並證明他是神經錯亂,那又怎樣?你覺得很好,但他怎樣?你使他覺得脆弱無援,你傷了他的自尊,他要反對你的勝利。
有這樣一個例子。幾年前,我的學員中,有一個叫歐·亨利的愛爾蘭人。他受的教育不多,卻總是喜歡爭論。他給別人開過車,又做過汽車推銷,但做得不好,於是來我這兒求教。經過簡短的交談,我知道他總是習慣於和顧客爭論,如果對方說他的汽車哪兒不好,他立即會急躁地和顧客吵起來。他在這樣的爭論中取得了不少的勝利,但是,他的汽車卻沒賣出去幾部。後來,他對我說:“在離開他們的辦公室時,我總是說‘我這次畢竟把那個驢給治了’。他的確被我治了一次,可他也沒買我的東西。”
於是我明白,首要的不是讓歐·亨利學怎樣說話,而是教他學會克製,不和別人吵架。
現在,歐·亨利已成為紐約懷特汽車公司的推銷明星。
他是如何走向成功的呢?聽聽他的話:“假如我現在去向客戶推銷,但他說‘什麼?懷特的汽車?不好!不要錢我都不要,何西公司的汽車才是我想要的’。我會說‘何西的東西確實好,買他們的貨是不會錯的,何西的車都是著名廠家生產的,而且業務員也很棒’。於是,在這點上他就沒什麼可說的了,因為我認同了他的看法,也就不用再談論什麼何西了。於是,我就開始說明懷特公司的好處。
“但是,要是當年我聽到他這種話,我早就生氣了。我就會開始說何西公司的毛病,結果是,我越挑何西的毛病,他就越說它好。越是爭論,他就越喜歡我的競爭對手的東西。
“一想起那時候,真不知道我當初的推銷是怎麼做的。過去我用了那麼多的時間在抬杠上,現在我懂得了自製,收到了效果。”
充滿智慧的老富蘭克林常說:“如果你辯論、爭強、反對,你或許有時獲得勝利;但這種勝利是空洞的,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了。”所以你自己打算打算。你寧願要什麼?是一種暫時的、口頭的、表演式的勝利,還是一個人的長期好感?你很少能二者兼得。
在你進行辯論的時候,你也許是對的,絕對是對的,但在改變對方的思想方麵,你大概毫無所得,一如你錯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