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做“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可見人們記住的隻是自己的仇人。人與人之間為何會有摩擦而結下過節呢?原因很簡單,由於對方的表現和我們的期望不符,所以會為兩人之間的關係留下陰影。舉個例子,你是不是發現,小孩子對你的態度很不好?當然,我們並不能指望小孩子永遠都很乖,如果你對小孩兒偶爾不乖的行為能以平常心來看待,或仍舊以愛的教育來對待他們,這樣,在小孩子的心裏才不會有恨的感覺,雖然,這並不表示你喜歡他們這樣子的表現,不過,給他們多一些包容,就像我們在冬天得了感冒一樣,除了忍耐之外,還能怎麼辦呢?你總不能怪自己為什麼會得感冒吧!
如果你是那種會記仇的人,對於某些人的行為,即便令你不滿,你也不說出口,隻把它們牢牢地放在心裏,久而久之,你心中的仇恨愈積愈多,一輩子都跟著你走。
時間久了,你才會逐漸發現,自己才是心中仇恨的最大受害者,被你恨得半死的那個人可能根本沒有感覺呢!所以,你所受到的傷害是雙重的:一開始你對對方的不滿及失望,讓你不愉快,這是第一層傷害;其次,你把這些不愉快放在心裏,讓自己在身心上都受到折磨,這是第二層傷害。很多人的個性是寧可死掉,也不會去原諒別人,仇恨世代相傳,很多時候,他們隻記得恨的人是誰,至於為何而恨,可能因為時間太久而早已淡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