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會不公平的待遇
民辦學校的特殊體製決定了民辦學校教師的特殊地位,他們以打工者的角色履行著作為一名人民教師的責任和義務,心理上卻承受著來自家長和社會甚至有些教育部門的不公平的待遇甚至歧視。很多家長思想上把老師當作打工者,而不是教育孩子的夥伴,甚至一些辦學者也把教師和自己的關係錯誤的看成是一種雇傭關係。很多學生家長在公辦學校的教師麵前笑臉相迎、畢恭畢敬,在民辦學校教師麵前卻是另一副嘴臉。由於民辦學校為了實現“一切為了學生,一切為了家長”的辦學理念,某些程度上助長了一些低素質的家長不尊敬老師的歪風。為了生存的需要,老師從心理上扮演了一個打工者的形象,盡管他們的成績和付出很大,但他們卻無法建立起和公辦學校教師平等的地位,沒有公立學校教師享受的醫保、住房基金等福利,教師的尊重需要在某些方麵和某種程度上遠遠得不到滿足,教師自卑心態嚴重,致使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傷害。這也是為何許多民辦學校的青年骨幹教師流動的主要原因。
5.不完善的考核製度
有些民辦學校,為了管理的需要,製定了雞毛蒜皮似的若幹考核細則,很多細則都是站在管理一方的需要單方製定,並沒有設身處地為教師考慮,甚至違背了教師勞動的長期性、特殊性的特點,致使考核製度缺乏人文性。教師的一切工作都圍繞著考核的分數在運轉,分數不僅是學生的命根,而且更成了教師的命根,每一項考核都和教師的工資獎金掛鉤,輕則受到經濟處罰,重則有被解聘的危險,而教師的辛勤工作也希望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評價。所以諸如此類這種考核不僅無法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反而各種條條框框的約束扼殺了教師的創造性,工作起來沒有動力反而消極怠工。一些學校為了能夠體現公平,還采取了學生評價老師、教師互評這些評價方式,使教師產生了嫉妒、怨恨,甚至逆反心理。在這種惡意競爭中,教師的心靈被扭曲了,產生心理問題也就在所難免。
6.不正常的生活方式
民辦學校的教師絕大多數是來自全國各地的“單身一族”,他們背井離鄉舍棄了原來工作,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忍受著艱苦的生活條件、骨肉分離的情感煎熬、孤獨難耐的寂寞等種種困難,他們頑強地生活著,艱難地打拚著……他們背後的心酸卻無處能訴,由於大多數民辦學校教師的住宿條件都不夠理想,很多學校都是兩個人甚至更多人同住一間宿舍,給教師的生活和休息帶來一定的不便,他們身居陋室,用著隻能滿足日常需要的生活用品,過著單調而枯燥的生活,更確切地說應該是“生存”,每月將工資的絕大部分寄回家,承擔著養家糊口的重任。大多數民辦學校的教師忍受著骨肉分離的情感煎熬,一年當中隻有假期才能回家和妻(丈夫)孩子團聚,出現很多周末夫妻、期末夫妻,有些教師也為此付出了妻(夫)離子散的沉重代價,給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他們過著不正常的生活,情感需要得不到滿足,長期下去便形成了自閉、抑鬱等不良心理。
綜上所述,民辦學校教師的心理健康問題的確具有其特殊性。然而,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育人的內容又包括了育德、育心。要使學生心理健康發展,教師必須首先擁有健康的心態,心理不健康的教師會源源不斷地“製造出”心理不健全的學生。在全社會已普遍關注和重視學生心理健康的同時,民辦學校教師的心理健康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
二、改善心理健康狀況的建議
1.主動自我維護心理健康,改善自身心理環境
雖然教育教學工作與其他職業相比,性質較單純,校園內的人際關係也相對簡單,但教師心理健康水平的高低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調整好心態,勇敢地去正視和麵對現實,因為影響心理活動的客觀原因仍是通過主體主因起作用的。教師隻有主動調節自己的心理活動,吸收正麵的心理健康影響,抵製削弱心理健康的影響,正確對待生活上的不如意和工作中的挫折,加強心理健康防衛,才能不斷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質量和生活質量。心理學家索裏(Sa wr e y)認為:“不管教師的教育教學知識是廣泛的還是狹隘的,重要的是他必須充當一個心理學家的角色。”心理學家當然首先應懂得心理健康的自我保健。既然我們選擇了民辦教育,那麼民辦學校就有其辦學的特殊性,也正因為這種辦學體製和學校生存的需要,才衍生出很多我們無法回避和無法改變的現實。所以作為民辦學校的教師,要注重培養自己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健康的心態去工作與生活,要正視自己心理方麵的變化,努力調整好自己的心態,當教師心懷不良情緒時,可試一試“情緒調節法”,以保持心理平衡。如采用“阿Q”式的“精神自慰法”;通過體育鍛煉、聽音樂等活動的“合理宣泄法”;轉換思維方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的“認識調適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