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行俠仗義,打報不平(1 / 2)

胡雪岩作為一代“紅頂商人”,在商場中叱吒風雲,寫盡人間風流,但如果他“為富不仁”,不去做一些利國利民的善事的話,也絕對不會有後來的巨大成就。

楊乃武(1841-1914年),字書勳,又字子釗,別號乃湖,世居餘杭縣城澄清巷口西首,妻詹彩鳳種桑養蠶、飼養家畜為業,姐姐楊菊貞(淑英)年輕守寡,常住娘家。楊乃武20歲考取秀才,1873年(同治十二年)考中舉人。他為人正直,不願對官吏劣紳阿諛奉迎,倒常為小民百姓打抱不平。

餘杭縣城一家豆腐作坊有個叫葛品連的店夥,長得醜陋愚鈍,1872年(同治十一年)春天,娶容貌秀麗的畢秀姑為妻。秀姑綠衣白裙,人稱“小白菜”,婚後租楊乃武家的空房一間,秀姑常幫楊家幹些家務,楊乃武也教秀姑識字。日子一長,那些本來就嫉恨楊乃武的市井無賴放出楊乃武奸占小白菜的謠言,甚至還貼出“羊(楊)吃白菜”的招貼,葛品連起了疑心。為了避嫌,楊乃武要葛品連夫婦搬出去,葛、畢兩人遷到秀姑繼父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居住。餘杭知縣劉錫彤的大兒子劉子翰趁機通過縣衙女傭以做針線活為名,把秀姑騙去,並以暴力奸汙。

1873年11月26日(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七日),葛品連流火宿症複發,可他誤以為自己體虛,吃了東洋參和桂圓等上火的藥品,暴病身亡。十月是小陽春,入殮時,屍體口鼻有淡黑色血水流出,其母向餘杭縣控告其媳葛畢氏謀殺親夫。

縣令劉錫彤本來就對楊乃武抱有成見,在經過草率驗屍以後,把“口鼻血水流入兩耳”當作是“七孔流血”,把不按規定而用皂角水擦洗後變色的銀針以為銀針變色、服毒所致等,遂將秀姑收審。消息傳出,縣太爺家的那個浪蕩公子劉子翰惟恐調戲秀姑之事暴露,買通一個刁婦混入女監恐嚇、欺騙秀姑,加上審訊過程中動了大刑,秀姑熬不住隻好屈供與楊乃武早有奸情,合謀殺夫。楊乃武被傳訊後,雙膝被燒紅的火磚燙得焦爛,三上夾棍、三次昏死,但始終無供。可恨知縣劉錫彤仍以犯婦已供認不諱為由,呈報杭州府。軍功出身、一向藐視讀書人的杭州知府陳魯據此濫施刑訊,楊乃武多次跪火磚、跪釘板、上夾棍,昏死過去,終因熬刑不過,而屈認自己從藥店買得砒霜交給秀姑藥死葛品連。杭州府擬定畢秀姑淩遲(零刀碎割)處死,楊乃武斬首示眾,並上報浙江省。

巡撫楊昌潑曾親自審訊,楊乃武、畢秀姑自感木已成舟、難以翻案,仍屈供如前,楊昌潑派候補知縣劉錫潑赴餘杭密查,可是劉錫潑不但不傳親友近鄰細細核實,而且還收受劉錫彤人參、貂皮等賄賂,回報楊昌潑此案“無枉無濫”,結果,楊昌潑按府擬罪名上報清廷刑部。

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根本不相信弟弟會做奪人之妻、殺人之夫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她探監叫楊乃武親擬訴狀,然後身背“黃榜”,走了兩個多月,於1874年7月(同治十三年六月)抵達北京,向都察院(中央最高監察、彈劾機關)投訴。都察院非但沒受理此案,還派員將楊菊貞押解回浙,杭州府和浙江省重審時都維持原判。

楊菊貞下定決心,拚死也要為弟弟伸冤,她準備第二次上京告禦狀。然而,打官司,且不說需要跋山涉水、艱辛備嚐,單是那費用也叫人憂心忡忡。由於前幾次官司已花去了許多訴訟、盤纏等費,楊乃武家十多畝桑田已經變賣完了,家中隻有楊妻和楊姐兩個婦道人家,加上楊乃武10歲的兒子榮緒。有理無錢寸步難行,楊菊貞陷入了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