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清廉於世,兩袖清風:廉潔的故事(1)(1 / 3)

子文逃富

鬥子文是春秋時期楚國有名的令尹(相當於宰相)。

鬥子文位高權重,但是為官清正,從不徇私枉法。鬥子文的堂弟仗著堂哥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位,行事肆無忌憚。一次,他在街市上與人爭吵,之後被官吏抓入衙門。原因是他不但買東西不給錢,還恃強淩弱,將賣主打翻在地。在衙門裏,其態度仍然囂張蠻橫,告訴負責案件的廷理,說自己是令尹子文的堂弟。廷理聽後,為了巴結鬥子文,便將其釋放。然後去鬥子文家述功,豈料被鬥子文痛斥一番,並命令他重新抓捕自己的堂弟。盡管堂弟的母親一直苦苦哀求,但是鬥子文仍然不為所動,要求廷理依法辦事。

楚成王聽到這件事情之後,連鞋也顧不上穿,光著腳便去了鬥子文家。楚成王見到鬥子文,和顏悅色地說道:“我找了個徇私枉法的人當廷理,惹你生氣了,因此特地向你道歉。”楚成王回到朝廷後,立即下令罷免了那個廷理,並任命鬥子文兼任廷理之職。

鬥子文為了使國家強大,從不計較私利。他曾向楚成王建議:“自古以來,國家產生禍亂,都是君弱臣強的緣故。為了防止這類事情在楚國出現,建議朝廷向百官征收一半田邑收入。”楚成王采納了鬥子文的建議,諭令百官執行,鬥子文躬先示範,穿著布衣上朝。然後他又讓鬥氏族人執行,其他百官也就不敢不服從了。

鬥子文上忠朝廷,下恤百姓,清廉節儉,不敢妄取一絲一毫。雖然身為令尹,但是他家中的積蓄竟然不能夠維持一日的日常生活用度。楚成王聽說鬥子文幾乎是上頓不接下頓,因此每逢朝見時就預備一束幹肉,一筐幹糧送給鬥子文。而這一行為,在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成了國君對待令尹的常例。楚成王每次給鬥子文增加俸祿,鬥子文總是逃避,直到楚成王停止給他增加俸祿,他才返回朝廷任職。有人對此感到奇怪,便問鬥子文:“人活著就是圖個富貴,你卻對它避而遠之,這是為什麼呢?”鬥子文回答說:“從政當官之人,應當以庇護百姓為職責,百姓的財物空了,而我卻得到了富貴,這是使百姓勞苦來增加我自己的財富,那麼我離死亡也就不遠了。我所做的行為並不是在逃避富貴,而是在逃避死亡。”

楚國在鬥子文的治理下,不僅財力日漸增強,軍事實力也日漸強盛。鬥子文擔任令尹四十年,使楚國得到大治,為後人所推崇。

先生點評:

官做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傾朝野,拿他應得的俸祿,誰都不會有意見。鬥子文卻能夠心裏裝著百姓,心甘情願地捐出自己的俸祿,與人民同甘苦,這種精神天下可表。

知識拓展:

令尹

令尹是春秋戰國時代楚國的最高官銜,是掌握政治事務,發號施令的最高官員。令尹執掌一國之國柄,對內主持國事,對外指揮戰爭,總攬軍政大權於一身。令尹一職主要由楚國貴族中的賢能來擔任,且多為羋姓(熊氏、若敖氏、薳氏、屈氏、昭氏、景氏、彭氏)之族,亦有少數外姓之人為令尹(吳起、黃歇、李園),但並不多見。

子罕辭寶

樂喜,字子罕,是春秋時期宋國的賢臣。

他十分體恤百姓,輕財重施,為官清廉,不妄取人財,把“不貪”當做寶貝。宋國有個人得到一塊美玉,想把他獻給子罕,但子罕拒絕了。獻玉的人說:“這塊玉,我已經讓玉工仔細看過,認為這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寶物,所以我把它獻給您。”子罕回答說:“我把不貪婪的品格當做寶物,你把美玉當做寶物。如果你把玉給了我,那麼我們兩個人都將喪失各自的寶物,不如我們都保有自己的寶物吧。”

獻玉的人叩頭請求說:“小人懷中藏著寶玉,就等於藏著危險,如果您收下我這寶玉,那麼我也可以避免被人謀財害命的危險。”聽此一說,子罕決定暫時替他保管美玉,在玉工雕琢後賣出,然後把賣玉所得之錢全部歸還給了那位獻玉的人。

先生點評:

“從來有名士,不用無名錢”。對於來路不正的財物,即使是價值千金,有操守的人也會視之如糞土,正所謂“所逢苟非義,糞土千萬金”。

知識拓展:

玉器是怎麼來的

生活中,我們能看到各種各樣的玉器,一個個晶瑩剔透,巧奪天工。可是你知道嗎,那些巧奪天工的玉器,不是雕刻出來的,而是利用硬度高於玉的金剛砂、石英、柘榴石等“解玉砂”,加上水研磨玉石,慢慢地把玉石琢製成所設計的成品。所以,製玉不應該叫雕玉,而應該叫治玉,或者琢玉、碾玉、碾琢玉。

一錢太守劉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