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兜售贖罪券:教皇也玩空手道(1)(2 / 2)

即便如此,由於花費越來越大,教皇仍感覺到入不敷出。情急之下,他們想到了最後一招兒:通過教會擁有的精神特權來斂財,而其方式就是出售贖罪券。

說起來,基督教販賣贖罪券,是中世紀歐洲特有的現象。贖罪券( indulgence)一詞來自拉丁文,原意是“仁慈”或“寬免”,後被引申為免除賦稅或債務。根據基督教的教義,人生而有罪,而作為耶穌基督門徒的繼承人,教士具有赦罪的權力。後來隨著野心的膨脹,羅馬教廷又宣稱,耶穌以及後來殉教的聖徒的血,用以贖免人類的罪孽綽綽有餘,積累下來形成“聖公善庫”,可以由聖彼得的接班人——也就是羅馬教皇代表的天主教會來執掌,代表上帝來救贖特定人物的罪孽,開啟從煉獄到天堂的大門。曾經有一度,為了表彰那些為宗教事業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士,教會曾慷慨地運用過這種特權,赦免他們乃至他們祖先,讓那些靈魂順利升入天堂。

不過午餐不能總是免費,這麼寶貴的資源如果繼續浪費下去,豈不讓上帝也生氣。既然如此,看到商機無限的教皇索性宣布,凡是不能前往羅馬朝聖的人,都可以支付相應的費用來獲得救贖,並發行代表已經朝聖的文書,而這種文書就被稱為“贖罪券”。

2.教皇發行的彩票

1313年,為了在短期內聚斂錢財,教皇克雷門五世第一次公開發行贖罪券。在嚐到甜頭後,教皇和他的手下們大喜過望,就如同發現了聚寶盆一樣興奮。此後,每當手頭發緊的時候,教皇就發行贖罪券。剛開始時,可能覺得打著上帝的幌子賺錢還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教廷決定每100年發行一次贖罪券。但沒過多久,由於經濟上的壓力,到了1400年,教皇又決定改為每50年發行一次贖罪券。沒想到一發不可收拾,到了1450年,又決定每25年發行一次。1501年,教皇又“慷慨”地宣布將於1506年發行贖罪券。可能是應廣大信徒的要求,到了1506年後,幾乎每年都發行贖罪券,甚至可以隨時用錢買得到。在經營這項買賣的過程中,許多教皇還顯示出了他們非凡的商業天才。例如著名的約翰二十二世,甚至列了一張價格表,對各種罪行的贖免明碼標價。為了增加銷量,教廷還打出了誘人的廣告,聲稱任何人隻要買了贖罪券,哪怕你殺人如麻、十惡不赦,由於上帝的仁慈,生前的所有罪孽都可一筆勾銷,死後可榮升天堂。

15世紀英國偉大的作家喬叟(Geoffrey Chaucer,約1343~1400),就在其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中對贖罪券表示了強烈的不滿。書中寫道,有一位去坎特伯雷大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朝聖的“赦罪僧”,他本人是修道士,但卻打扮奇形怪狀,絲毫不像出家人的樣子;他行囊裏“裝滿了才從羅馬帶回的贖罪券”,自稱“我這個口袋中的聖物和贖罪券,是教皇親手交給我的”,他帶著這些寶貝,“在鄉間碰到窮牧師,就施展起他的伎倆,一日之間,他所搜集的錢幣,可以超過那窮牧師兩個月的所得”。更過分的是,這名赦罪僧在開講他的故事之前,竟大言不慚地宣揚自己的騙術,還介紹自己平時欺騙斂財的伎倆,吹噓自己攜帶的“寶物”可以醫治百病,以及痛斥信徒的貪吝罪惡,逼迫他們拿出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