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賣官生意原本開創於鄧太後執掌朝政時,不過人家那時候隻是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偶爾為之,其目的也確是為了充實國庫,即所謂“佐國之急用”而已。而漢靈帝則是明碼標價,公開賣官。他最初定下的價格是: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依此類推,即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除了皇帝的位子不賣之外,上至三公,下到縣令,統統可以拿錢買到。即使是國家選拔的特殊人才,也要交一半或三分之一的費用。如果是肥缺或者重要職位,就得另外加錢。當然,這麼直接地說拿錢買官畢竟有點不太好聽,於是對賣官所得的錢,就起了一個專門的名字叫“禮錢”,而對於買方賣方,就都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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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鄧綏(81~121),東漢和帝皇後,南陽新野(今河南新野)人。和帝死後,她先後迎立殤帝、安帝,臨朝執政近二十年,其兄居要職,掌握大權。執政期間,崇尚寬簡,不事奢華,兼用外戚、宦官。當她121年去世後,安帝與宦官李閏合謀,誅滅鄧氏。
比如有兩位叫段熲、張溫的大臣,雖然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卻也都是先交足了錢,才登上公位的。隨著買賣越做越順手,價格也有所調整:地方官比朝官價格高一倍,縣官則因各縣貧富不等而價格不一;求官的人可以估價投標,誰出價最高誰就可中標上任;除固定的價格外,還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
崔烈出身於北方的名門望族,曆任郡守及朝廷卿職。中平二年(185年)三月,崔烈想當司徒,便通過關係,花了五百萬錢買了個價值一千萬的司徒。宮廷為他舉行隆重的封拜儀式那天,靈帝也親臨殿前。看著崔烈一副春風得意的樣子,靈帝忍不住以惋惜的口氣對隨從親信說:哎呀,我真應該再吝惜一下,這個職位原本可以賣到1000萬的,結果500萬就給賣了,太便宜崔烈了!(史書中的原文為“悔不少靳,可至千萬!”)——其貪婪的嘴臉暴露無遺。事後,崔烈的兒子對他說:“大人實在不該買這個三公,外麵議論紛紛,都嫌這官有銅臭味。”“銅臭”這個典故就是從這兒產生的。
後來,靈帝又規定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這麼一來,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沒人當官,漢靈帝的買賣一時陷入困境。威力刺激消費,拉動內需,這位皇帝又以少見的氣魄流氓了一把,居然打著朝廷的名義強迫被他看中的人做官,否則就是敢抗旨不遵。當然,雖然有政府的照顧,買官錢還是要掏的。司馬直是當時著名的清官,皇帝因而特別照顧,隻收他三百萬錢,派他作巨鹿郡太守。司馬直很不情願,想以請假為名不去上任,卻得不到批準,無奈隻好勉強答應。可就在上任的路上,實在想不通的司馬直給皇帝上了一份抨擊時弊的折子後,憤而服毒自殺。
漢靈帝公開賣官從光和元年(178年)一直持續到中平六年(184年),所得錢款都流入了靈帝自己的腰包。所謂“上行下效”,當皇帝的都如此貪財,那些用錢買來的官當然更是變本加厲地搜刮、盤剝百姓,弄得是哀鴻遍野,民不聊生。沒過多久,東漢王朝就迅速走向滅亡了。這也許是漢靈帝當初始料未及的,或者他根本就沒把什麼江山社稷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