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清明節(3 / 3)

清明掃墓,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其習俗由來已久。明《帝京景物略》載:“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樽,轎馬後掛楮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其實,掃墓在秦以前就有了,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際,清明掃墓則是秦以後的事,到唐朝才開始盛行。《清通禮》雲:“歲,寒食及霜降節,拜掃墳塋,屆期素服詣墓,具酒饌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樹,剪除荊草,故稱掃墓。”並相傳至今。

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後,各地有所差異。舊時,北京人祭掃墳墓不在清明當天,而在臨近清明的“單日”進行。隻有僧人才在清明當天祭掃墳墓。浙江麗水一帶則在清明節的前三天和後四天的範圍內掃墓,稱為“前三後四”。在山東,舊時,多數地區在清明當天掃墓,少數地區如諸城,在寒食這天掃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內掃墓。現在,一般都在清明這天去掃墓。晉南人則將掃墓的時間分為兩次:一次在清明前幾天,是各家分頭去掃墓。第二次是在清明當天,一個村裏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上海人掃墓時間,新墳舊墳有別。凡是新近過世的,過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沒做過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節這天請僧道誦經做法事或道場。如果是老墳並已做過法事或道場,掃墓不一定在清明當天,可以前後放寬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後八天的範圍,俗謂:“前七後八,陰司放假。”意思是過早或過遲都會失靈。

清明祭掃儀式本應親自到塋地去舉行,但由於每家經濟條件和其他條件不一樣,所以祭掃的方式也就有所區別。

“燒包袱”是祭奠祖先的主要形式。所謂“包袱”,亦作“包裹”是指孝屬從陽世寄往“陰間”的郵包。過去,南紙店有賣所謂“包袱皮”,即用白紙糊一大口袋。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用木刻版,把周圍印上梵文音譯的《往生咒》,中間印一蓮座牌位,用來寫上收錢亡人的名諱,如:“已故張府君諱雲山老大人”字樣,既是郵包又是牌位。另一種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圖案,中間隻貼一藍簽,寫上亡人名諱即可。亦做主牌用。

關於包袱裏的冥錢,種類很多。一是大燒紙,九開白紙,砸上四行圓錢,每行五枚;二是冥鈔,這是人間有了洋錢票之後仿製的,上書“天堂銀行”“冥國銀行”“地府陰曹銀行”等字樣,多係巨額票麵,背後印有佛教《往生咒》;三是假洋錢,用硬紙作心,外包銀箔,壓上與當時通行的銀元一樣的圖案;四是用紅色印在黃表紙上的《往生咒》,成一圓錢狀,故又叫“往生錢”;五是用金銀箔疊成的元寶、錁子,有的還要用線穿成串,下邊綴一彩紙穗。

舊時,有的富戶要攜家帶眷乘車坐轎,親到墳塋去祭掃。屆時要修整墳墓,或象征性地給墳頭上添添土,還要在上邊壓些紙錢,讓他人看了,知道此墳尚有後人。祭罷,有的圍坐聚餐飲酒;有的則放起風箏,甚至互相比賽,進行娛樂活動。婦女和小孩們還要就近折些楊柳枝,將撤下的蒸食供品用柳條穿起來。有的則把柳條編成籮圈狀,戴在頭上,謂“清明不戴柳,來生變黃狗”。此即是掃墓又是郊遊,興盡方歸。

清明祭祀的參與者是全體國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頭百姓,都要在這一節日祭拜先人亡魂。從唐朝開始,朝廷就給官員放假以便於歸鄉掃墓。據宋《夢梁錄》記載:每到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以盡思時之敬。”參加掃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數,往往傾家出動。這樣清明前後的掃墓活動常成為社會全體親身參與的事,數日內郊野間人群往來不絕,規模極盛。

作為鬼節,清明之祭主要祭祀祖先和去世的親人,表達祭祀者的孝道和對死者的思念之情。清明節屬於鬼節而通常不被冠以鬼節之名,就在於它所祭祀的主要是善鬼、家鬼,或親近者的亡魂,重在表達孝思親情。另外兩個鬼節則連惡鬼、野鬼也一並祭祀,重在安撫鬼魂,不讓它們作祟。

清明祭祀按祭祀場所的不同可分為墓祭、祠堂祭。以墓祭最為普遍。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在墓地祭祀,祭祀者離祭祀對象最近,容易引起親近的感覺,使生者對死者的孝思親情得到更好的表達和寄托。清明祭祀被稱為掃墓,主要是由於采取墓祭方式。另一種形式是祠堂祭,又稱廟祭,是一個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後要開會聚餐等,這種祭祀是團聚族人的一種方式。還有一種情況是家在外地工作的人不能趕回家鄉掃墓,就在山上或高處麵對家鄉的方向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