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清明節(2 / 3)

魏晉以後,水中沐浴、招魂續魄之俗逐漸消失,臨水祓除轉為臨水酒會。南朝時期的《荊楚歲時記》記載:“三月三日,四民並出江渚池沼間。臨清流,為流杯曲水之飲。”這段文字裏的上巳節習俗主要是一種水邊交遊、宴飲的活動。唐朝時,三月三仍然是一個全國性的重要節日。每逢此節,皇帝都要在曲江大宴群臣,所謂“曲水流觴”,不少文人寫有詩文描述這種盛景。民間男女也踴躍來到水邊飲宴交遊。劉駕《上巳日》寫道:“上巳曲江濱,喧於市朝路。相尋不見者,此地皆相逢。”這天,長安還流行鬥百草遊戲等。

由於時間與清明鄰近,又都是在郊外的活動,上巳節的踏青飲宴與清明掃墓後的春遊娛樂開始尚分頭而行,後來逐漸合而為一。上巳節重交遊踏青的特點就被整合到清明節習俗之中。也可以說,清明節盛行春遊的習俗主要是繼承上巳節的傳統。

綜上所述,根據現有資料,清明在唐朝之前還沒有成為節日;從唐代開始,清明節逐漸成為一個融合了寒食節與上巳節習俗的重要民俗節日。王維在《寒食城東即事》一詩中說:“少年分日作遨遊,不用清明兼上巳。”這是寒食、清明與上巳三者融合為一體的有力佐證。在唐朝前期,雖然這一段時間的習俗多被稱為“寒食”,但在實質上其主體部分已經是今天所說的清明節。到宋代以至明清,清明節發展到最盛行的的時期,其後綿延不絕。

掃墓祭祖

清明節是中國三大鬼節之一(另外兩個鬼節是七月十五、十月一)。“鬼節”即是悼念亡人之節,是和祭祀天神、地神的節日相對而言的。清明作為節日,與純粹的節氣又有所不同。節氣是我國物候變化、時令順序的標誌,而節日則包含著一定的風俗活動和某種紀念意義。

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中國祭祀祖先的曆史由來已久,早在上古時代就有帝王、諸侯祭祀宗廟的儀式,到春秋時代孔子的墓祭,這些都屬於貴族所特有的。到了秦漢以後,貴族製度沒落,才有一般民眾到祖先墳墓去祭祀的習俗。

掃墓大致有如下內容,一是為死者燒香三炷,擺放水果等供品,燒紙錢,鳴鞭炮。紙錢是一種特製的錢幣,叫冥幣,意思是送給死者在陰間使用的錢。又稱光明錢、往生錢。除了燒紙錢外,還流行一種壓錢的習俗,就是把紙錢壓在墳墓的四角和墳頂。然後掃墓者在香火嫋嫋中向死者祭奠,晚輩一般要行跪拜大禮。二是在祭奠完畢後要整修墳墓,給墳墓培土、除草。民間信仰認為,墳地是死者的世界,他們在那裏進行生產勞動,衣食住行,無一不有,而墓穴就是死者的房屋,房屋長年日曬雨淋,會有破舊開裂的地方,所以生者要為死者把房屋修好。更為重要的是,祖先如果在墳墓裏住得安穩,其子孫後代才會繁榮興旺。祖先的墓地連結著今天的生命和情感,正因為這樣,古代十分重視祭祖掃墓。

過去,清明掃墓主要是為親友掃墓。進入現代社會以來,清明掃墓被賦予了新的內容,比如緬懷先烈和為國捐軀的英雄人物。有些學校在清明節前後就組織學生們到革命烈士的墓地掃墓,同時進行一次英雄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教育。有一些人就對形成清明節的新風俗提出了具體建議,他們說,長期以來,清明節祭奠的主要對象是離世的親人和祖宗。隨著革命傳統教育的開展,祭奠的對象應擴展到革命先烈,借清明節祭掃烈士陵園。對祖宗的家族性私祭應發展到對中華民族共同祖先黃帝、炎帝的群體性公祭。祖國的大小城鄉遍布英傑的足跡,清明節時組織青少年到陵園或墓地掃墓,到英傑人物的紀念碑、紀念館、故居、遺跡瞻仰獻花,舉行入隊、入團、成年禮等儀式,這是非常生動具體的愛國主義和民族精神教育,也是凝聚全世界中華兒女的文化舉措。

清明掃墓可以分成兩種儀式:一是掛紙,又稱“壓紙”,一般用石頭或磚塊將長方形的黃白紙,或紅黃藍白黑的五色紙壓在墳上,以示子孫已祭拜祖墳;二是培墓,是把祖墳修飾一下,並向祖先祭拜的活動。每年一度將祖先墳上的雜草清除,並加以修整,然後準備一些牲禮、酒、菜、蔬果等作為供品。一般都在墳前和後土前擺放祭品,祭品有韭菜、雞蛋、魷魚、甜飯、芋、筍等。

按照舊的習俗,掃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再將紙錢焚化,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後叩頭行禮祭拜,最後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詩人杜牧的詩《清明》:“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寫出了清明節的特殊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