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寒食節(2)(3 / 3)

將篝火中燒死的人牲或其偶像當作樹精或穀精的代表,這種理論雖不能說毫無根據,但正如弗雷澤所說的,“比之認為在篝火中燒死的人和動物是被當作巫妖而處死的那種理論,符合真實的可能性要小一些,這後一種觀點得到慶祝篝火節的人們的有力佐證。譬如民間把點燃篝火的習俗叫做‘燒巫婆’,有時把巫婆的偶像放在篝火中燒化,並且認為篝火的餘炭和灰能夠防禦巫妖魔法。另一方麵,能夠表明被人們當作植物精靈代表的偶像或動植物被燒死於篝火之中,並且篝火又是作為太陽巫術,這樣的證據卻不多。”“鑒於民間認為巫婆變形為動物的信念十分廣泛,根深蒂固,並且對它們又非常害怕,我們假定貓和其他動物是巫婆的化身而非植物精靈被燒死在篝火中,大概要比較穩當些。”既然穀精說不大能站得住,以此來說明寒食的意義可能性就不是很大,從而焚死的介子推是以改火中被當作穀神的代表而燒死的人牲為原型的觀點也就難以成立。我們前麵說過,介推被焚是漢代才出現的傳說,因此,即便中國古代的改火儀式上有焚死人牲的做法,那也是蠻荒時代的事,及至漢代已渺無蹤影,不為世人所知,人們也就無從編造出介子推這樣一個人牲來。

那麼改火習俗中究竟為什麼要寒食呢?我們認為這是一種齋戒儀式。它有兩層含義:一是讓舊火完全熄滅以免死灰複燃,與新火相見,造成災害。周密《癸辛雜識·別集卷下·綿上禁火》雲:“綿上禁火,升平時禁七日,喪亂(琳按:指北宋被金所滅)以來猶三日。相傳火禁不嚴,則有風雹之變。社長輩至日就人家以雞翎掠灶灰,雞羽稍焦卷則罰香紙錢。”可知新火隻有在舊火徹底熄滅之後才能點燃。古代改火儀式中對此講究特別慎重的地區自然會采取寒食的形式來表現和強化這種慎重的意識。

寒食的第二層含義是用來表現迎接新火的莊嚴敬重,以期博得新火神的歡心,保佑人們新年平安。古人在舉行重大活動前往往要采取一定的齋戒儀式,以示敬重。如歐洲複活節前有四旬齋(Lent),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在開齋節前要守齋一個月等。我國古代對齋戒十分重視,凡是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在從事前往往要先行齋戒,正如孔子所說的,“齋戒以事鬼神,擇日月以見君,恐民之不敬也。”(《禮記·表記》)《國語·周語上》:“王即齋宮,百官禦事各即其齋三日。”這是周宣王及其百官為即將舉行春季的籍田禮而齋戒。《呂氏春秋·孟春紀》:“先立春三日,太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齋。”這是天子為迎接立春的到來而齋戒。又《仲夏紀》雲:“是月也,日長至(琳按:即夏至)。陰陽爭,死生分。君子齋戒,處必掩,身欲靜,無躁,止聲色,無或進,薄滋味,無致和(無極滋味之調和),退嗜欲,定心氣。”這是說仲春是陰陽相爭的重要時節,君子都應齋戒。《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宋人有請為燕王以棘之端為母猴者,必三月齋然後能觀之。”此雖寓言,亦可見古人齋戒之頻繁。《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載藺相如奉和氏璧入秦,知秦昭王無用城換璧之意,便對秦昭王說:“趙王送璧時齋戒五日,今大王亦宜齋戒五日,設九賓於廷,臣乃敢上璧。”秦王隻好齋戒五日,以示重視。改火對古人來說是一件辭舊迎新的大事,關係到一年的吉凶福禍,所以要先行齋戒。湖南《祁陽縣誌》載:“社日,民間多重社齋,自朝至暮不食,但嘬水、生果,夙有所祈於社神也。”為了表示對社祭的重視,采用了寒食的齋戒方式。阿拉伯半島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中有割禮的習俗。在舉行割禮儀式前,“甘加”(接受割禮的人)要住在遠離村莊的密林中安紮的營地,並且必須戒食三天。這些事例對我們理解寒食節的寒食習俗的起因無疑是很好的參證。